处理结果: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判决撤销了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分析:
关键词: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整合思维;课程改革
一、引言
二、研究思路
课程改革在评估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设计了循环改革思路,见图1。
"诉讼案例"①既是法院审判、并公之于众的终极产品,更是审判实践和法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基本资源。尽管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院的判例不具有让全社会、尤其是整个法院系统一体遵循的法律功能,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权威案例,客观上对统一全国法院的裁判尺度,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颁布,该纲要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律解释方面的作用"。至此,具有创新色彩的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被正式提出。
一、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概念及内涵
二、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案例(或判例)制度的历史沿革
我国历史上并没有判例制度的传统,但是将案例作为制定法的辅助法渊源却从未间断过。从秦朝的"廷行事",到汉代"决事比",到唐朝时的"律令格式、典赦比例",再到明清时"比附判例、律例并行",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律"走过的路程,"例"也留下了相应的足迹,通过固定的法典与可变的案例共同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的稳定性,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也是优点。[1]又如,荀子在《王制》中"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的判案原则,《非相》中的"以类度类",《正名》中的"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等涉及到的类推或者模仿,都具有强调审判方法和案例指导的意思。然而,我国真正的判例制度始建于大理院。[2]正如曾任台湾地区最高法院院长的王甲乙先生所说:"我国判例制度创始于大理院。民国初始,成文法典未及颁行,而社会秩序之维护,经济活动之运作,须臾不能或缺,大理院遂逐案酌采欧洲法理,参照我国习惯,权衡折衷,以为判决,积聚多年,选取精华,编为判例,于民国八年创行大理院判例要旨,开判例创设法律先河。"[3]
一、采用案例教学的应用价值
二、行政管理专业开展案例教学的应用设计
三、优化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的有效途径
独立学院是把“为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决定了独立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而实践动手能力又是专业核心技能的主要组成部分。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一个具体教育情景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作为一种具有启发性、实践性和提高学生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新型教学方法与独立学院的教育目标不谋而合。[1]
一、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实施案例教学的现实必要性。
(一)实现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越来越多的独立学院开设了行政管理专业,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教育目标一般定位为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必需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未来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在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时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这种能力不可能通过传统的“粉笔+讲课”的教学方法培养造就,而案例教学是培育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磨练他们战略决策能力的最好方法。
(二)满足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特征的需要
传统教学方式的授课方法一般是通过演绎推理来传授知识,其逻辑起点是较正式地阐明概念结构和知识体系,然后用例子来论证,教师授课辅之以音像、阅读、习题和练习等有效方法传递技术、原则和具体事实。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对实践高度依赖性的专业特点决定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贴近社会实际需要。
三、新中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例指导的实践探索
一、指导性行政案例中法律解释方法现状分析
二、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缺陷探析
尽管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大都能为社会所接受,被奉为“精品案例”“模范案例”的指导性行政案例更是充分展现出司法者成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因素,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正视其解释方法的所具有的缺陷,以求得更好的发展。
(一)忽视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其并非一种简单的形式逻辑的操作,解释法律时必须进行价值判断。而法律绝不仅是徒具语言形式的东西。它有所志,有所意味(2)。人们透过法律规范以追求某种目的,以贯彻某些价值。释法又不同于造法,故法律解释者要查明所欲解释的法律包含的价值判断,并服从这种判断。在实务中主要表现为对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利用。毫无疑问,行政法解释必须受制于行政法的内在价值,解释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也必须基于对行政法解释价值取向的考量。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历史解释主要着眼于立法原意,目的解释则强调法律在适用当下的规范目的。根据前述的考察,目的解释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使用频率最高,其他解释方法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行政法解释偏重于对法的妥当性的维护。而笔者认为,行政法最重要的内在价值为维护宪政,保障行政法治。这就意味着,行政法解释原则上应以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价值取向,再兼顾法的妥当性,维护实质正义。虽然有些情况下,不同解释方法的适用可以得到相同的裁判结果,也不影响裁判结果的妥当性。如指导性案例6号便如此。但从长远来看,势必阻碍我国宪政体制的发展和法治原则的实现。
(一)实现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越来越多的独立学院开设了行政管理专业,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教育目标一般定位为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必需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未来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在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时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这种能力不可能通过传统的“粉笔+讲课”的教学方法培养造就,而案例教学是培育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磨练他们战略决策能力的最好方法。
(二)满足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特征的需要传统教学方式的授课方法一般是通过演绎推理来传授知识,其逻辑起点是较正式地阐明概念结构和知识体系,然后用例子来论证,教师授课辅之以音像、阅读、习题和练习等有效方法传递技术、原则和具体事实。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对实践高度依赖性的专业特点决定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贴近社会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的课程特点决定了在该专业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除了适度运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外,更需要加大案例教学方式的比重。不同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不尽一致,但大同小异。其中开设的核心专业课程中,诸如行政管理学、管理学原理、地方政府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技术等等,大多适宜采用案例教学法。
(四)针对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生源特点因材施教的需要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生源状况来看,学生大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兴趣爱好广泛,具备一定文体特长,容易接受新事物、新观点、新理念,动手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全面。多年的办学实践表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才艺比赛等方面往往能取得优于校本部同类专业学生的成绩,他们在人际交往与沟通、组织与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更为突出。但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普遍学习基础不很扎实,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够,文化课成绩较差。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生源的特点决定了在实施教学过程中,要将他们吸引到课堂上来并提高教学效果适宜采用案例教学。案例具体、形象、生动、有情节、吸引人,通过场景化的分析和解读,不仅能强化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记忆,还能有效引导他们“思考”、“发问”和“释疑”,促使其主动思考和解决问题,有效地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的不断改革,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要提高行政专业的教学能力。高职行政管理教学中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要转变教学方式,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提高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本文对案例教学在高职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应用和优化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对提高行政管理教学的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行政管理专业;优化
1案例教学在高职行政管理教学中的作用
行政管理教学的内容比较丰富,是在一项动态的教学工程中融合了听、说、读和综合能力的训练,对整个教学过程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提高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教学中要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1知识系统化
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是把“为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而案例教学的着眼点在于学生创造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获得那些固定的原理、规则。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的新型教学方法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不谋而合。
1、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有效实施案例教学面临的障碍目前,作为管理类专业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我国很多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都程度不同地采用案例教学法,但其在具体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
1.1在师资力量方面。案例教学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满堂灌式的全新教学方法,教师在其中的角色类似于电影导演,导演水平的好坏高低直接决定着影片的质量。因此,案例教学对老师的组织教学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由于行政管理专业在许多独立学院还属于新办专业,师资力量原本就不足。而长期以来传统教学模式占据主导以及对教师进行案例教学培训的缺乏,又使得能够熟练运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老师更是凤毛麟角。此外,许多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水平相对较低。
1.2在案例教材和案例信息库建设方面。选择和编写好教学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中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针对性、客观性、时效性、思考性和难度适宜等特征。当前国内各高校自己编写的行政管理专业方面的案例教材并不理想,缺乏经典案例,而且案例更新跟不上社会变化的实践。
1.3学生素质方面。案例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个人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基点,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方式,让学生直接运用行政管理理论知识来分析、研究、解决案例中的问题。但长期以来,尤其是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使得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差,不少大学生习惯于被动地听,而不是积极主动地思考,习惯于死记硬背,而不是质疑批判;习惯于接受现成答案,而不是自己去寻找答案。由此导致学生对案例教学普遍不适应。因此,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多数学生对实施案例教学畏难心理较重,学习的主动性、参与性、积极性不高,案例教学也就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