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将一类、二类疫苗同时纳入保险补偿范围,单一案例最高可获100万元赔偿。
文/羊城派记者丰西西严艺文通讯员李涛
羊城派记者获悉,广东率先将一类、二类疫苗同时纳入保险补偿范围,单一案例最高可获100万元赔偿。
近年来,各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标准不一、受种者家属不认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结果或者认为补偿标准较低等问题时有发生。考虑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属于发生过程中各方均无过错药物不良反应,国家决定试点启用保险机制,广东省是第一批试点地区。
2018年3月12日,广东省卫计委联合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正式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从原来的“财政补偿”和“企业补偿”的直接补偿模式转变为“保险补偿”模式。即为接种疫苗购买商业保险,如果出现异常反应,按照保险理赔程序处理。
疫苗不合格,需通过补充保险赔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项目,构建了“基础保险+补充保险”的多层次补偿体系。
基础保险是政府统一购买及疫苗企业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基础保险保障范围包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能排除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72小时内死亡疑似个案人道主义救济、勘查费用、法律费用。每例个案(每一受种者每接种一剂次疫苗发生的保险个案)补偿限额高达100万元。
“基础保险是在疫苗合格的前提下进行赔付,如果疫苗不合格或者失去效价,需要通过补充保险来获得赔偿”,王辉特别补充道。
已有2例接种异常反应个案申请保险补偿
今年7月1日,该方案在全国率先实施,并将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都纳入了基础保险保障机制,即第一类疫苗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投保,第二类疫苗由二类疫苗企业自愿购买支付。
基础险实施后,截至9月7日,已有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完成参投保。据了解,10月底之前计划所有二类疫苗企业完成投保工作。
截至9月7日,全省已接到7月1日后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个案报案7宗,其中3宗为接种一类疫苗引起,4例为接种二类疫苗引起。目前,已经由筛查、调查诊断明确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2例,一般反应个案为1例,都已进入调解与申请基础保险补偿阶段。
广东去年共报告疑似疫苗异常反应9962例
根据今年4月24日广东省卫计委官方公开的《2017年广东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资料显示,去年全省共接种疫苗5879.3862万剂次,共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9962例,报告发生率为16.94/10万剂次;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为4.06/10万剂次。
其中:一般反应6939例(报告发生率为11.80/10万剂次),以发热和局部红肿为主;异常反应2389例(报告发生率为4.06/10万剂次),以过敏性皮疹为主;严重异常反应的有73例(报告发生率为0.12/10万剂次),痊愈37例,好转26例,继续治疗10例;死亡个案共10例,其中9例为偶合症;1例为待定(处于司法程序中)。
预防接种保险补偿处理流程:
1、受种者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2、报案,途径包括接种点、县级疾控中心;
3、进行初筛,无法揸除异常反应或死亡的案例,由医调委调解纠给,或引导进行调查诊断;
4、如果结论为异常反应或无法排除,有异议的话,由医调委进行调解,或者引导进行纠纷鉴定;如果仍有异议,则由医调委调解纠纷或引导进入司法途径;最后按法院判决结果处置;
5、对“异常反应或无法排除”结论无异议,由医调委引导受种方申请保险补偿、协助收集理赔资料、对补偿金额提出建议、签署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