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通手机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直接到建行网点办理手机密码重置。
(一)基于信息的银行危机理论
Gorton(1987)认为银行资产价值受到银行所特有的因素和宏观经济中的一般因素的双重冲击,而存款者只能根据他们所能观测到的宏观经济冲击来更新他们对银行资产状况的了解。因此,当他们害怕银行系统中存在许多质量低下的资产组合时,就会选择提取存款而不管他们的银行是否也处于这种状态。
在JacklinandBhattacharya(1988)的模型中,银行不能得知存款者真实的流动性需求,而存款者也无法观测到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当一些存款人收到有关银行资产的负面消息时,特殊的银行危机便发生了。而Chariandiagannathan(1988)认为,希望早消费的存款者的比例和银行资产的状况都是随机的。存款者可能只是看到银行门前等候提款的人排起了长队而立即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当中,而排队的人可能得知了银行资产的不利消息,也可能仅仅是希望早一点消费而提款。
AllenandGale(1998)对Diamond-Dybving的模型改进后提出,银行持有的长期资产的价值具有总体的不确定性,从而将银行危机与经济周期联系起来,认为危机一般发生在经济周期的顶峰或接近顶峰时期。
CortonandHuang(2001)将银行危机与银行业的行业组织结构相联系,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银行在资产质量低时反而参与更多道德风险,而存款者只能依靠提款来对银行进行监督。
(二)其它危机理论
BhattacharyaandGale(1987)注重研究银行间的相互联系,包括银行间的借贷系统和清算系统。他们认为银行依赖在同业市场拆借来满足无法预期的流动性需求,从而降低其在流动性资产上的投资。
AllenGale(2000)则着重研究了对银行冲击的传导的这一类“传染”性银行危机。
由此可见,以往的银行危机理论都普遍认为银行危机的实质是流动性不足。他们强调银行破产不是源于自身流动性不足就是因为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短缺。而本文是基于Diamond-Rajan模型,说明银行破产本身也会造成流动性短缺。一些银行的倒闭会导致一系列银行的倒闭,甚至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彻底崩溃。在本文中,银行倒闭的传染性并不是由银行间的契约或信息的联系引起的,而是因为在政府干预下的银行倒闭导致了总体流动性的收缩。
二、银行危机模型的构建
本模型考虑社会中存在企业家、投资者和贷款人;经济持续3个时期;存在两种类型的商品:消费品(这里主要指现金形式)和生产品;每个企业家手头都有一个项目,并要求在t=0时获得1单位的现金进行投资;无论是早到期项目(t=1)还是晚到期项目(t=2)都会产生C的现金流。
企业家自己没有资金须先向“关系”贷款人筹资。而当项目能产生γC收益时“关系”贷款人就会取代企业家,因为他知道对资产运用的次优选择是不需要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的。所以γC即贷款人要求企业家在项目完成时须支付的利息,剩下的(1-γ)C为企业家的投资收益。“关系”贷款人(或企业家)可以在任何时候重新调整资产项目结构立即获得c(c<C)的现金流。
“关系”贷款人为非流动性贷款进行融资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组建银行发行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因为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遵循“先来先服务”(first-come-first-serve)的原则,没有存款人愿意在银行还有剩余资产时做出让步。相反,每个存款者都会迫使银行卖掉资产来偿还其全部的要求权。换句话说,存款人一旦认为他们未来将得到的资金比实际应该得到的少时,就会选择抽逃存款;另一条是通过发行资本金对银行可能发生的存款抽逃而面临的脆弱性进行缓冲。使用资本金的好处在于它的支付可根据银行的价值来调整。而它的不利之处在于银行的股东要吸收一部分股息,假定资本融资至少有k的收益,则在t=1时,银行家只承诺在t=2时付出γC/[1+K)r),而获得余下作为股息收入(=γC-γC/(1+K)=γCk/(1+k))。
下面考虑调整银行资产项目结构对总体流动性的影响。假定银行在t=0时发放项目贷款,每笔贷款中的活期存款数为d=1;每家银行有相同的活期存款和资本金构成;银行只存在两种类型:L型银行与H型银行。L型银行指只有晚到期贷款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H型银行是既有晚到期项目又有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1-.因为银行所有的流动性资金都进行了投资(DiamondandRajan,2001),所以每类银行的存在与否依赖于其是否能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存款者的流动性需求。
这时银行系统中会存在两个潜在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银行可能因为没有偿付能力而破产。无论投资项目何时到期,从中获取的现金总量是相等的,银行仅能凭借晚到期项目所偿还的资金来筹措新的资金。因此,当晚到期项目在银行资产结构中比例不恰当时,银行将无法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当存款者预计到这种情形,就会在t=1/2时提走款项。大规模的提款迫使无偿付能力的银行调整所有的项目以立即获得现金流。这种调整将从两个方面影响总的流动性供给;如果银行为只有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则提款会增加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原本晚到期项目的资金流必须立即转化为现金;但是当银行所持有的都是早到期项目时,提款将减少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在t=1时存款者没有等待的耐心使得潜在资金流C被迫在t=1/2时分解为c.
第二问题是总的流动性供给会低于总的流动性需求,从而迫使时期t=1与t=2之间的利率提高,帮助银行调整晚到期项目马上获得流动性,但利率的提高会使更多的银行变得资不抵债,因为要支付存款人更多的利息。
三、关于银行危机的一个例证
银行在t=1时所能筹集到的最大资金额由下式确定:
L型银行的,只能筹集到γC/[1+k]r)=0.98/r<d=1.当这类银行试图通过调整所有的项目来维持支付时,项目的价值只为c=0.4.L型银行在任何可行的利率水平下(r≥1),都不可能存在。
H型银行的,能筹集到0.65×1.28+0.35max[4,0.98/r]的资金。可以看出对于任何的利率水平,r<2.05,该银行都能偿付所有的存款。他们通过直接(从早到期项目贷款中的收益)和间接(由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家进行再投资)的方法产生自身的流动性来维持运营,而无须调整资本结构,提前收回贷款。
(一)不存在政府救助下的均衡
如果没有政府干预,L型银行会因为无偿付能力而在t=1/2时破产。在银行破产前赶到的存款者将得到银行调整后项目的所得c=0.4.而破产银行不再获取新的存款和卖出其他资产,结果是破产的L型银行在t=1时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为零银行危机与银行救助
(二)存在政府救助的均衡
1.L型银行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假定现在L型银行经过了资本的调整:最简单的模型是政府对其存款进行了全额保险。结果是L型银行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继续存在(在t=1筹集到d=1的资金)。如果L与H型银行都存在,在t=1时对流动性需求为1,供给却少于1.这将导致总体流动性短缺和利率的上涨。
在没有晚到期项目被调整的情况下,总的流动性供给为:
L型:0.65C=0.65×1.6=1.04
H型:0(所有项目都为晚到期项目)
所以总的流动性为0.6×1.04=0.624.这说明L型银行在r<0.25的任何利率水平下都能对存款进行偿付,而保证两类银行都存在的流动性是不充足的。如果对L型银行通过资产调整进行了救助而H型银行没有,L型银行会从系统中吸收流动性,以致于总流动性减少而使H型银行破产。一旦H型银行破产,会使总体流动性大幅度减少到0.65×0.4=0.26.因为H型银行所有早到期项目都被调整以应付所面临的挤兑。
换句话说,因为流动性供给和流动性需求相对来说都是缺乏弹性的,对缺乏流动性的L银行的救助将把问题转移到比其更具流动性的H银行上。但是流动性银行H的破产对总体流动性更具危害,因为他们破产不仅不会增加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流动性。
如果利率上升的情况发生,那么政府也可能对H型银行进行资产调整。当利率水平很高时,银行会选择对晚到期的项目进行调整来提高流动性。然而,即使这样也不会有充足的流动性。
2.L与H型银行都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H型银行:0.65C+0.35c=0.65×1.6+0.35×0.4=1.18
L型银行:c=4
总流动性为0.4×0.4+0.6×1.18=0.868,少于总存款额1.因此,即使两类银行都进行了资本的结构调整,流动性的约束依然存在,市场不会出清。所以,如果政府对银行救助应用的方法只是保证或注入资金,则两类银行都会破产——任何数量的注入资金都是不充足的,政府救助最终会受到预算的约束。
四、政府对银行的救助
(一)银行救助的含义与形式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一旦陷入资不抵债,通常的做法就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当银行面临流动性困境,金融系统出现潜在危机时,政府为了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预防和避免大的金融动荡,一般都会倾向于对问题银行进行救助。银行救助指的是不以关闭清算为前提的银行事后管理,政府采用包括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制度和法律在内的一揽子措施,旨在改善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挽救问题银行和银行体系,使其具有可持续的金融清偿能力、经营能力和赢利能力,从而达到使问题银行持续经营,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的救援或援助行动(王一林,2001)。
因为银行系统外没有闲置的资金,政府要实施任何救助行为都必须先对一部分人征税并将税收传递给需要救助的银行。救助机构可以通过对现有商品(t=1)征税来增加对金融系统或某个特定银行外部资金的现时供给。如果资金是在既定的利率水平或当前市场利率水平下提供的,我们称这种征税和传递的救助行为为纯流动性注入。纯流动性注入通过尽量避免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而引起的利率上涨来防止银行倒闭。如果政府运用征税权力为特定银行提供未来价值,例如t=2时对商品的征税,则把这种救助行为定义为纯资本注入。纯资本注入允许经过资本调整的银行在既定的甚至更高的利率水平下得到救助,以避免其倒闭对其他银行的影响。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所有的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纯流动性注入和纯资本注入的结合。其他形式的银行救助还包括存款止付(suspensionofconvenibility)和存款保险(depositinsurance)等,在本文中对此不多加讨论。
(二)政府对银行救助的问题
长期以来,银行救助被认为是一种优化机制,是在商业银行失去清偿能力时,使个别银行或银行体系整体恢复健康的必要措施,它同样是存款动员,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之一。然而,政府对银行的救助都是没有危害的吗?中央银行需要对其所选择的银行救助方式担心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如果系统存在的是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则无法实施可行的资本注入方式进行救助。这时,资本的注入只会迫使利率提高,导致对资本注入的更多需求。同样,当系统存在根本清偿能力短缺时,也会难以找到合适的流动性注入方式来救助所有的银行。
正如本文以上所述,不完全的和方向错误的资本提供会使情况更加糟糕,例如,假定系统流动性紧缩,持有较少的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会面临倒闭,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资本结构对这类银行进行救助,这种不调整银行晚到期项目的救助会增加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允许他们对存款支付更高的利率会提高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这时比其更具流动性的银行会因此而破产,从而导致银行系统总体流动性的收缩,这对银行系统的整体稳定更具危害,甚至可能引发银行破产的“传染”。
如果银行既不是存在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也不是根本清偿能力不足,则无论进行流动性注入或资本注入对于挽救银行系统都是有效的。但是,究竟选择哪种方式仍然非常重要。因为救助本身是有成本的且成本随救助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有时候小规模的流动性注入能挽救整个系统,而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却可能需要注入大量的资本,反之亦然,例如,假定一个系统中存在少量的L型银行,其余大多为H型银行。当系统流动性短缺时,利率会上涨直到L型银行倒闭,此时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下不会有流动性的增加直到利率上升到H型银行认为调整晚到期项目是必要的。所以对于L型银行来说,在高利率下维持其清偿能力需要注入大量资本,而采用少量的流动性注入方法救助成本会少的多。
五、结论与思考
1、未签约建行掌银。使用建设银行掌银转账必须携带建设银行银行卡和身份证去建设银行网点签约,签约后才能使用掌银提供的全部服务,否则只能使用查询类、账户管理、缴费支付及网点搜索等功能。
2、账户状态异常。账户为冻结、止付等状态时不可进行转账操作,户主可拨打95533选择“个人业务”进入人工服务,由工作人员验证身份后,查询卡状态并解除异常状态。
3、超出转账限额。建设银行掌银有单笔/单日转账限额,超过限额无法进行转账操作,户主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安全认证工具,办理后即可调整转账限额。
一、银行稳健性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稳健性状况
三、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商业银行稳健性带来的影响
四、结语
关键词:全面危机管理;商业银行;运用
一、全面危机管理的内涵
二、全面危机管理的优点
(一)可以大大改进危机——收益分析的质量。全面危机管理便于各级决策人员在决策时都对更广泛的危机状态加以考虑,同时,全面危机管理体系也可帮助解决各业务单位分散的决策者之间合作、协调的问题,并且在理论上可使各层次做出质量更高的危机管理决策,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全面危机管理体系可以使数据收集、测量与处理更加一致。促进审计与监督,使人们在操作中更不易产生错误,防止难以察觉的欺诈行为出现,改善对分支机构的控制。
(三)全面危机管理也可帮助商业银行向其持股人及潜在投资人提供更好的危机信息。银行可以更充分、精确地报告其危机状态,让人们了解银行的危机动向、资本配置及危机防范的措施,使投资人做出更有根据的决策。这样可以增强投资人的信心。
三、我国商业银行危机管理缺失现状
(一)全面危机管理理念滞后。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往往将危机管理与业务发展看成是相互对立的,认为危机管理必然阻碍业务发展,业务发展必然排斥危机管理,局部利益至上的本位主义导致危机管理偏好和业务发展政策的过度波动。在这一理念影响下,一部分基层行的危机管理与业务发展被割裂开来,不能妥善处理好危机控制与业务发展的关系。
(二)业务战略与危机战略不匹配。多年来,商业银行在强调以效益为目标的同时,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但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没有很好解决扩大业务规模与提高效益的关系、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表现为经营发展政策更多地注重规模、效益,而危机管理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三)管理人员素质还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危机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表现在全面危机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危机管理为主,对市场危机、操作危机等重视不够;缺乏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实施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危机,反而容易产生新的危机。
(四)危机管理方法较为落后。目前,商业银行在危机管理方面仍比较重视定性分析,如,信用危机管理中,重视贷款投向的政策性、合法性、贷款运行的安全性等。这些分析方法在强化危机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危机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危机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危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危机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商业银行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难以形成危机预警机制,危机管理信息失真,直接影响到危机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也为危机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难。
(五)危机管理部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由于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原因,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分头管理。危机管理部门并未能总揽全部危机管理工作,对于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危机管理并未起到检查和督导作用。结果一些银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常会由于危机管理系统不能与业务发展同步,导致产生一些不合理的额外危机,甚至是出了危机才去制订相应的危机管理程序。
四、商业银行全面危机管理的有效导入与运用
(二)建立科学的危机管理模型。第一,加快危机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危机管理信息系统的经验,考虑国内市场环境,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和历史数据,构建危机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危机监测、危机分析和不良资产处置等危机管理环节,构建全过程危机管理网络体系,为提高危机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第二,研究开发易于量化、操作性强的危机管理方法,探索建立信用危机计量模型,并在规范危机管理和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完成危机管理信息系统与危机计量系统的集成,真正发挥危机监测的预警功能,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的危机管理能力。第三,开发具有反欺诈功能的危机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从中甄别出虚假的财务数据,将其剔除出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从源头扼制住危机的发生,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大胆引进先进的危机监控和资产保全工具。这是商业银行危机管理水平在短期内得到快速提升的捷径。在危机管理工具和系统方面,商业银行要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开发各类危机评估、计量模型和IT系统,因为危机计量是经济资本、危机限额、危机调整绩效考核等危机控制工具的基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现金流贴现模型对所有减值贷款逐笔进行准备,实现对贷款危机的正确评估和有效覆盖;建立危机过滤模式和危机监察名单制度,并依托自行开发的危机监控系统,实现对所有贷款状态变化的迁徙分析。对非信贷资产进行全面危机分类,并实行按月、逐笔和系统化管理,将其纳入危机监控日常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早期危机预警机制,制定完善的危机控制流程。商业银行可建立包括财务报表的早期预警信号、经营状况的早期预警信号、企业与银行关系的早期预警信号、管理人员的早期预警信号等的预警机制,做到尽早发现和控制危机。同时,商业银行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危机管理流程框架:一是危机管理政策、标准和工具的制订和批准流程;二是政策执行和监督流程;三是例外计划的处理流程;四是危机状况变动的连续跟踪流程;五是向高级管理层和相应的管理委员会的报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