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张某是滴滴网约车平台的一名车主,利用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业务,车辆投保交强险及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某天在载客的路上该车与前方一辆林肯车辆追尾,导致前车尾部毁损严重,后经交警认定张某对该起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后来林肯车主修车总计花费3万元,经评估鉴定车损为3万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了车损2000元,剩余车损2.8万元张某要求保险公司在50万的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对此拒绝赔偿!
要知道张某利用私家车开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本质上已经从家庭自用变成了商业运营,进而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张某却未通知保险人并变更保险类型,因此不予以赔偿。
另外,在双方的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确,因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而发生事故的,保险人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要知道多数私家车上保险都是个人使用,但从私家车从事滴滴那一刻起,就变成商业运营模式,也就是说你的投保性质变了,变成商运。后期出任何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也就是保险公司可以随意调出私家车司机有无跑滴滴的任何信息,即便你当时没跑,也能调出你以往的跑滴滴记录。只要跑滴滴你就改变车辆用途,出事故肯定不赔付。所以还是私家车司机吃亏。
一般车主认为买了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几个险种,另外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等,算是全保了,但是“全保”也不等于“全赔”,也就是说,并不是驾驶人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对于具体的赔偿范围、免责事项、免责情形等,合同条款或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约定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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