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深圳的小路驾私家车跑“滴滴”,接送客人的间隙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路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路的车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并约定了不计免赔。事发之后,小路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包括车辆损失、施救费以及评估费等在内的费用一共一万多元,但是遭到保险公司拒绝。小路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其上述诉请。
用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张中理律师认为,车辆损失、施救费以及评估费等在内的费用交强险是限额赔偿,超出部分属于商业险的理赔范围,也就是大家通常所知的交强险以外的部分,商业险中一般都有将“私自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作为免责条款。因为私家车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会在使用性质部分标注为“非营运”,如果用来跑“滴滴”,显然是为了营运使用,肯定会增加车辆的使用频次,导致出险的可能性增大。在这时,应当向承保人告知,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所以说,用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交强险承保范围以外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会拒绝赔偿。在此,国泰出行黔江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出行者,要谨慎选择合规网约车,选择平台、车、司机三方面符合全方位规定的网约车出行,以保障自己人身安全。(国泰出行黔江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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