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健康险风控能力深化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互联网健康险风控供应商,为招标人的子公司中国人
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互联网健康险风控能力深化项目开发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服务/实施地点:北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2招标文件发售:
5.2.2本项目平台服务费5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未按要求支付平台服务费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院1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1102-3。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院1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