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保险业期盼已久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重疾新规”)终于正式公布,随之旧版的重疾险最晚在2021年1月31日停止销售。
不少朋友纷纷咨询:
《重疾新规》出台后,有啥变化?
到底是买旧版,还是等新版产品?
今天,徐老师就为大家一一分析。
通过本文,您将了解以下内容:
新规VS旧规,发生了哪些变化?
吃透这条法规,理赔可以“择优”
读懂2个例子,选择无需纠结
总体而言,新规与旧规各有长处。
消费者“喜闻乐见”
先来看下好的方面,主要有4条:
1.新增3种重疾
重疾由25种增加到28种,新重疾是: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新增3种轻症
新规中首次引入轻症,分别为:
恶性肿瘤—轻度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3.放宽了8种重疾的理赔标准
新规结合现行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同时考虑了理赔的实务操作,放宽了8种重疾的理赔标准,提升了理赔的顺畅度。
4.疾病表述更加严谨
为了便于更多人理解,疾病的命名和定义更加具象、清晰。
例如:对于肾病,新规明确增加了“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等表述。
消费者“不愿待见”
再来看下不利因素,消费者的感受上可能会不太舒服。
1.恶性肿瘤定义变严格
将旧规中的“恶性肿瘤”修改为“严重恶性肿瘤”,并且明确了标准和定义。
譬如:介于良性与恶性之间的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以后都不按重疾来赔。
2.甲状腺癌分级赔
作为最高发的癌症之一,甲状腺癌将实行分级赔付,早期甲状腺癌(I期)将作为轻症(恶性肿瘤—轻度),最高赔付30%保额,至少比现有重疾少赔70%保额。
3.轻症赔付比例下降
新规中,轻症赔付比例不能超过30%,这一落差还是颇为巨大。
此外,还有一些疾病的理赔标准有所提高,例如双耳失聪、肺动脉高压等。
新规出炉,有利好也有利空。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何在这次重疾险大变革中获得最有利的结果呢?
现在买旧版重疾险更好!
最重要的原因——“择优”原则。
买了旧版重疾险,万一重疾出险,可以同时适用旧版和新规定义,选择对消费者有利的标准。
“择优”原则的依据是啥?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版)第23条规定,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版)
重疾新规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订的,权威性毋庸置疑,理应被认为是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
买了旧规重疾,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引用新规疾病定义申请理赔。
总之,哪个有利就按照哪个赔~!
以两种常见重疾为例,进一步来解释“择优”原则。
1.甲状腺癌
甲状腺癌作为高发重疾,旧规属于重疾。而在新规中,早期甲状腺癌归入轻症,赔付比例不超过30%。
买了旧版重疾,万一2021年罹患早期甲状腺癌,消费者按照旧规定义申请重疾理赔,可以顺利获赔100%保额,即买50万保额赔50万。
2.冠状动脉搭桥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旧规中必须“开胸”。而在新规下的理赔条件放宽了,不再要求“开胸”,满足“切开心包”就可申请理赔。
如果购买的是旧版重疾,没有开胸手术,仅仅是切开心包,是否可以获赔呢?
答案很明确:可以赔!
如上文所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买了旧版重疾的消费者,援引新规定义,主张按照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切开心包“也可申请重疾理赔。
读到此处,买新还是买旧,您应该有明确的答案。
从2007年旧规,到2020年新规出台,意义重大。
站在消费者角度,搞懂“择优”原则,十分重要。
本文作者:徐老师,毕业于复旦大学,北美准精算师,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复旦大学精算硕士客座讲师,公众号“精算盘管家”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