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几年以前,一提到保险,大多数人都觉得一定是骗人的,可是随着个人收入的增长,文化水平与理财意识的提高,现在早已不是“提保色变”的时代,甚至还有许多人有主动了解保险的思维,保险公司也抓住机会,不停的推出保险类型与保险产品。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时效是多久?
(一)先予支付:
《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专家认为,在理赔速度方面的定量规定,将有望极大缓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
(二)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
《保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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