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保险报案时效是四十八小时。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被保险人应该在四十八小时之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那天开始十天之内向保险人提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者是保险人要求能够证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的划分以及损失的确定等等的各种必要的单证。
交强险理赔应提交的材料有: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五五责任事故的理赔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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