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济农农〔****〕*号)、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济农财〔****〕*号)和济南市莱芜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莱防指字〔****〕*号)、济南市莱芜区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莱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莱芜区农字〔****〕*号)等文件要求,****年莱芜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对象为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实施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养殖场(户)通过“鲁牧云”先打后补模块提交疫苗采购记录、免疫记录等补助信息,镇街、区县进行信息审核,区县对部分养殖场户抗体水平进行了检测。经审核,实施期内共有***户符合要求,补助资金合计*******.**元。
现将抗体水平抽样检测结果(见附表*)和补助明细(见附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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