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对我国海关跨境电商政策进行梳理,为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重要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署监函〔2016〕163号
财关税〔2016〕18号
完税价格,按货物征税纳税义务人传输三单信息,邮快代传单次交易限制及个人年度交易限值退货订购人身份认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署监发〔2018〕70号
财关税〔2018〕4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
电商企业
应当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
六、检疫、查验和物流管理
由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编、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时代:政策红利下迎机遇期》书籍(专题:www.100ec.cn/zt/kjds),已于2019年5月底正式出版。该书系统的介绍了跨境电商的理论框架,以及目前发展现状趋势。并首次提出了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概念,全面、深入的呈现了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涉及的包括:进出口电商、物流、支付、政策、运营、人才、金融、园区等各个部分及环节发展概况,全书共有35个典型案例深入解剖企业发展。现书籍已开始销售,可通过京东、当当等各电商平台及线下书店直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