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码头上新来的爱尔兰移民受到本地人西红柿和鸡蛋、石头的热烈欢迎,让他们滚蛋;而政府官员的做法则是,在发给他们居留证的同时,必须同时强制在参军报名表上签字。此后在反内战反联邦的游行示威中,屠夫比尔在街头指挥手下肆意殴打黑人,用飞刀投掷林肯画像;一船爱尔兰移民刚刚踏上港口的土地,就被命令同时在移民文件和参军报名表上签字,然后领军服武器,直接被送上去田纳西前线的船作炮灰;影片中一个爱尔兰移民问他的同伴,“我们是去哪里?”“听说是田纳西吧?”“你说他们是不是马上就给我们吃的呢?”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
(按,根据美国移民局1999年发表的一份档案表明,统计了美国建国以来至今的数百年,作为少数族裔,意大利裔和德国裔的美国人是同化率最高的,分别是89%和81%,参政程度也最高,对社会发挥的贡献也最大。
按导演老马的说法,“美国”这个词要表达的不单单是指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而且是指一个融合多民族、多思想和平共处的,具备相对完善民主制度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他看来,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尽管有成形的政治制度,但由于严重的不平等和缺乏社会宽容,因为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行,因此还算不上是一个融合(united)了的国家。而1863年乃至整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开始的以社会融合为特征的真正民主化时期,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时期。影片最后所希望表达的就是这种不同种族共冶一炉,慢慢融合为一整体的理想,各民族完全平等,在社会上和人生价值上获得的相应的认同。
最后,是导演和主演对这段历史的评价。
按照对导演马丁·斯科塞斯的访谈录,“……在另一个层面上,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这是个海港,移民来美国的第一站,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他们必须找个工作,然而他们并不受先期移民的欢迎,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
“……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体上是比尔与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他的父亲的角色。从情感角度来讲,坏人应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也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笑),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要暗示的是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终点尾声。”迪卡普里奥这小子:“.......它讲的是美国历史,讲美国如何成长到今天这个样子。美国并不是生来就是一个高级的、规范的社会,它是由无数“低等公民”在街街巷巷中、在和现代文明的冲突中打造出来的,这也正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两位电影中以配角身份出现的黑帮政治家极简介绍(上)
以下内容根据美国国史网站内容翻译改写,翻译的很烂,希望大家见谅
BossTweed,全名WilliamMarcyTweed(1823.4-1878.4)
电影中以一副狡猾和能言善辩的政治家姿态出现,与BilltheButcher是合作的关系,与当地黑帮关系很好,然而同时却又在骗取爱尔兰移民的信任,培植爱尔兰移民的势力(这点同史实也是很相似),在1863征兵暴动后望着满地死尸,哀叹丢失了很多选票。
史实:他曾经当过木匠、薄记员、消防员,1851年当选纽约市议员,并开始在政坛上急速冒升,1860年当选民主党纽约县主席,并成为坦慕尼派的首领(被尊称为“大酋长”(“大首领”??,theGrandSachem)1867年当选纽约州参议员,1870年强迫议会通过《纽约城市宪章》。在1860-1870年期间,操纵了纽约州和纽约市所有官员的任命,同时以非法手段强迫所有大小选举结果合乎其意愿,包括纽约州议员,纽约市市长,大会发言人(??原文speakeroftheassembly)等关键职位。而在他控制纽约期间,组织了一群自己人控制了纽约的财政,他们通过安排分发工作和合同来作为对政治支持和贿赂的回报,历史学家甚至无法确切知道他们的劣迹共消耗了纽约市多少的资源,大约的估计是共贪污骗取了3000万-2亿美元的政府公共基金。他很善于利用黑帮的势力来巩固自己及政党的地位,通过黑帮的力量来推行政策,打击反对者。
坦慕尼派(TheTammanyHallSociety)
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发生在1817年,爱尔兰移民的势力希望加入坦慕尼派,并且通过选票和利益的交易成为了坦慕尼派的骨干力量。1830年,党派的司令部建立在纽约市的坦慕尼大厅(TammanyHall),其后这个名字就和党派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了。它自称为工人阶级的斗士,宣称为工人阶级谋取福利,后来又拥护移民,骗取移民的支持和选票。
1855年,坦慕尼派当选了他们的第一个纽约市市长,FernandoWood,迈开了对纽约市长期控制的第一步。19世纪60年代,威廉.M.特威德(WilliamMarcyTweed)担任塔慕尼会长后,组织势力逐渐达到顶峰,在南北战争期间,塔慕尼派摇身一变成为美国民主党在纽约的组织,并进而控制了纽约民主党,其后赢得对纽约市的彻底控制,开始了一个极端腐败和堕落的时代。该协会在获取选票上有各种招数并极具欺骗性:非法给予移民公民身份,在移民中选出一些代表在市政府中就职,并对新移民和穷人提供各种服务。除此之外,塔慕尼派还在选举中搞欺骗、实行贿赂和勒索,并卷入了一系列的丑闻。在1865到1871之间,估计约有7500万到2亿美元(数字与上面有小出入,照录)的政府公共基金被其从纽约市诈取和贪污。1871年BossTweed被捕,塔慕尼派一时大受打击,但在19世纪80年代很快又恢复元气,继续控制纽约市直到1934年结束,历时总共超过70年。坦慕尼派对纽约的长期统治,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结构形式,而坦慕尼派对美国的巨大影响力,直到二十世纪60年代才息微。。影评
原著:赫伯特·艾斯比利HerbertAsbury同名小说GangsofNewYork:AnInformalHistoryoftheUnderworld,出版于1928年(历史悠久啊,据说是本评价很高但不流行的书)。而作者是个专门写黑帮历史的家伙,除了纽约还写过关于芝加哥以及三藩市的黑帮小说。
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MartinScorsese),大名鼎鼎,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导演之一,《赌城风云》、《纯真年代》、《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都是奥斯卡名片,只不过他命运不济,影片和主演大红大紫,最佳导演就是没他的事。
卡梅隆·迪亚兹CameronDiaz:扮演女主角JENNY,花瓶一个,不值一提,基本上没有演技可言。
丹尼尔·戴-刘易斯DanielDay-Lewis:扮演大反角WilliamCutting,外号BilltheButcher,可能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中国观众来说,他的名气不如经常见报的上面两个家伙大,而其实他在电影圈内极有名,是事实上的实力派巨星。他凭借电影《我的左脚》中扮演一个全身瘫痪,只有左脚有微小知觉的瘫痪人士自强不息成为作家的出色演出,获得了1990年第62届奥斯卡金像影帝,此外《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纯真年代》等著名电影中的优异表演也为他带来了很高的声誉。。
影片中他把极端民族主义者,本土黑帮TheNativeAmericans领袖“屠夫比尔”这个角色演绎得精彩绝伦,阴险毒辣、顽固坚定、精明狡诈却又豪气逼人,丹尼尔·戴-刘易斯把这个角色的神韵发挥的淋漓尽致。他那又高又瘦穿着礼服的身形一举手,一投足都给人烙下深刻印象,加上深邃而冷酷的眼神,高高上翘的胡须和嘲讽的冷笑,还有双手持屠夫刀和利斧时的凌厉姿势,简直是有型的不得了,毫无疑问他是全片最出彩的一个人了,弄得我在影片最后,看到他终于在炮火中死在小狄手上时,还在嘀咕死的怎么不是那小死兔崽子。
纵观全片,这么长的片子节奏如行云流水般流畅而气氛十分紧张,吸引人一路看下去而无冷场,初初洋溢着激情,而且长镜头的大量运用,使观众以冷静的旁观者角色看待这段历史,这些都表现出了大导演的功力和心血,但少了整整一个小时,剧情逻辑性上的支离破碎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了,导演的很多意图肯定也不能表现出来让观众明白的,尤其是这样讲述这样复杂故事和沉重历史背景的巨作,想想《教父1,2》加起来是多少小时(与原著无关的第3集滚开,我的偶像AlPacino居然死的那么窝囊,那个接手的第三代教父也是怎么看怎么讨厌。。)至于选角,虽然RobertDeNiro没来,但接手的DanielDay-Lewis是个耀眼的亮点。而毫无疑问男女主角都不行,虽说屈从于电影公司老板为了吸引票房的考虑选了小狄这个家伙是有点无奈,但我始终觉得,如果用同样能招揽女fans的BradPitt肯定比现在强很多,看看人家在InterviewWithVampires和《搏击会》里的出色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