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重点知识点解析:刑法走私犯罪之共性问题

中公法考网为广大考生带来了2020年法考《刑法》科目中关于走私犯罪之共性问题的知识点解析,以及对应的考查要点,希望能为考生扫清备考误区。具体内容如下:

一、走私犯罪

走私罪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走私行为

(2)瞒关走私。虽然通过海关地点进出国(边)境,但是采取隐瞒、藏匿、伪装、假报等欺骗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和检查,非法运输、携带走私品进出国(边)境。

(3)变相走私。①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4)间接走私(准走私):①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②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提示】四种走私行为方式中,1、2、4为所有走私犯罪共有的方式,第3种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独有。

2.既遂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2)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完毕的;(3)以保税货物或者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为对象走私、在境内销售的,或者申请核销行为完毕的。

3.10个罪名之间的关系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除了本节规定的走私犯罪,刑法347条还规定了走私毒品罪,该罪在行为方式等方面与本节犯罪相通。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普通罪名,凡是走私不是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管制的特殊物品,达到规定的关税税额的,均可以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走私其他8个罪名列举的特定物品,侵害的法益是国家对特定对象的进出口管制权,即违反国家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特殊物品。具体包括: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淫秽物品、废物等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特殊物品,此时,不要求有偷逃应缴税额。

(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该罪名是《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特定物品的兜底性条款,即走私除了列举的特定物品之外的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

4.罪名禁止进出口方面的区别

(1)禁止出口:文物;贵重金属。走私文物或贵重金属出境时,构成走私文物罪或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文物或者贵重金属入境时,可以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禁止进口:废物。

(3)禁止进出口: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5.罪过形式

故意。(1)明知具体走私对象。(2)行为人对具体走私对象不明确,但有走私的概括故意的,按实际的走私对象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自己在从事走私活动:

①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

②用特制的设备或者运输工具走私货物、物品的;

③未经海关同意,在非设关的码头、海(河)岸、陆路边境等地点,运输、收购或者贩卖非法进出境货物、物品的;

④提供虚假的合同、发票、证明等商业单证委托他人办理通关手续的;

⑤以明显低于货物正常进(出)口的应缴税额委托他人代理进(出)口业务的;

⑥曾因同一种走私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

⑦其他有证据证明的情形。

6.认识错误

在对走私对象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只能在故意内容与客观事实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轻罪的既遂犯。

例1.甲以为自己走私的是普通货物,客观上走私了淫秽物品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罪。

例2.甲想走私武器,结果走私了淫秽物品的,成立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二者在这一罪名的范围内重合。

二、牛刀小试

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AD)

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

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

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

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

【答案】AD

【中公解析】走私贵重金属罪仅包括将贵重金属走私出境的行为,如果是将贵重金属走私进境则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将贵重金属走私进境就必然无罪,此时应当将贵重金属包容评价为普通货物、物品,故将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走私进境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A项正确,当选。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故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B项错误,不当选。

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不要求同时具有传播和牟利的目的,两个目的只需具备其一即可。故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的,仍然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C项错误,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走私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属于废物的,以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故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D项正确,当选。

THE END
1.禁止进出口货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专家导读 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走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禁止进出口货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走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https://mip.64365.com/zs/1302295.aspx
1.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罪名详解与相关法律规范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入国(边)境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对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货物、物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犯罪对象是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https://lawyers.66law.cn/s2819e93360b3d_i617337.aspx
2.陈巧栋海关法律体系的“禁限”管理制度研究澎湃号·政务如海关法第24条规定,“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与此相类似的还包括海关法第30条、第33条规定。第二类是以进出境货物、物品为管理对象。如海关法第40条规定,“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规定实施监管。相似表述的还包括海关法第66条、第82条...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820765
3.海关监管角度下“货物”与“物品”的区别海关对于物品与货物在监管上的具体规定差异很大,就征税而言,一般进口货物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三部分,法律规定减增关税的货物还需缴纳增值税与消费税。此外,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往往涉及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之间的贸易关系...https://www.huiyelaw.com/news-433.html
4.2017报关员考试知识点练习题5. 向海关报关时适用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的是:(A) A. 保税区从境外进口的加工贸易料件 B. 保税区销往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 C. 保税区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 D. 保税区管理机构从境外进口的办公用品 6. 依法对待定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减征或免征关税是海关的权利之一,这种权利属于:(B) ...https://www.oh100.com/kaoshi/baoguan/329720.html
5.报关员资格考试试题报关员是指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报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法律和对外贸易知识,必须精通海关法规、规章并具备办理海关手续的技能。https://www.yjbys.com/file/baoguanyuanzigekaoshishiti/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https://www.ssap.com.cn/xxydj/detail/33359
7.报关员资格考试试题海关代表国家依法对进出口货物、 物品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对特定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减征或免征关税,以及对经海关放行后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物品,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依法补征、追征税款的权力等均属于税费征收权。因此,本题A、C、D选项为错误选项,B选项为正确答案。https://www.ruiwen.com/zigekaoshi/1171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