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动漫作品大赛是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主办,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ASIFA-CHINA)协办的动漫行业赛事,也是国内唯一被国际动画协会(ASIFA)认可的示范性赛事。自2008年第一届举办以来,一直致力于挖掘和推广国内优质的动漫作品和人才,鼓励动画技术在各行业和领域的应用,并以此为平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过多年的沉淀,赛事影响力不断提升,“金海豚奖”正逐渐形成以“托举动漫精品”为鲜明特色的品牌标识,成为引领动漫创作的风向标。
2024年06月—2024年08月15日作品征集
2024年09月预选、初评、公布入围名单
2024年10月终评评审
2024年11月公布获奖名单、颁奖仪式
三、参赛作品分类
1、影视动画长片:征集内容为影院制作且时长不低于60分钟,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立项的动画作品。
3、动画短片:征集内容为30秒以上、60分钟以下的动画叙事片,包括网络动画。
4、学生动画:征集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由学生个人报送或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动画作品。
5、海峡之星动画奖:征集内容为各类情节完整的动画作品,不限类型。创作团队为注册地属福建或台湾地区内的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
6、短视频动画:征集内容为5秒以上、单集时长3分钟以下的互联网视频动画。
8、最佳漫画:各种绘画形式的叙事性漫画,以及结构合理,主题新颖、有故事贯穿的纯粹绘本作品。8幅以上,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作品形式、种类不限。
9、学生漫画:征集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由学生个人报送或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叙事性漫画作品。
10、海峡之星漫画奖:征集内容为各种绘画形式的叙事性漫画。创作团队为注册地属福建或台湾地区内的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
四、奖项设置
2024年第十六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动漫作品大赛共设置11个综合奖项,总奖金130万元人民币,具体设置如下:
特别说明:
2、若单个奖项参赛作品少于12部,组委会将视情况调整该奖项。
五、作品提交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2022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请按照奖项设置要求投稿,一部作品仅限报送一个奖项。
3、参赛作品需提交以下资料: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①动画类:MP4、AVI、WMV、AFS、MOV之中的一种格式。动画长片和短片需提交完整作品供评选用。系列动画片只需提交一集;短视频动画需提交两集参赛。
②漫画类: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保存图片原尺寸,按阅读顺序命名。条漫要求宽度不小于800px,高度不限。
③参赛作品不得在作品中出现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④语言要求:中文或英文。如原著非中、英文语言,请附中、英文译本。
(3)作品海报: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海报或3张作品截图,内容需表现作品主要场景或人物,JPG或PNG格式。
(4)动画作品片花:动画类参赛作品需提供片花,时长不超过1分钟。
参评“海峡之星动画奖”“海峡之星漫画奖”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应凭证,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4、组委会有权取消以下作品的参赛资格:内容违反或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内容涉及过度描写色情、暴力、血腥等;内容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违反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动漫作品大赛其它规定等。
六、提交方式
1、方式一:通过线上系统上传
在线报名系统:www.cybersousa.com.cn
2、方式二:通过邮寄方式投稿
(1)将参赛作品、海报、片花等存储至U盘或光盘,文件夹命名为作品对应的“参赛编号”,将U盘或光盘与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纸质证明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组委会。
(3)所有寄送参赛作品的U盘或光盘将不予寄回,除非特别要求并预先缴纳邮寄费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的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
七、联系方式
1、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4楼C09室
邮编:361008
传真:+86-(0)592-5913901
电子邮件:5953932@xmigc.com
2、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南路17号茂华大厦908室
邮编:100043
电子邮件:works@asif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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