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交的是线下的培训费,给我们网课有啥用,可笑的是他们还说,我们可以把网课卖掉,换成钱。”朱先生的孩子已高考结束,步入了大学校园,已经不需要再上高考培训班。“缴费的时候他们是有承诺的,说用不完的课时可以退,现在他们经营不善,关门走了,但该退的钱不能不退吧。”今年2月份,朱先生给孩子交了3万多元的培训费,按课时划扣,还应退2万多元。
据家长透露,该培训机构想用网课来抵家长们剩余课时的钱,但大多数家长不愿意,就是想退钱。卷入该培训机构退费“旋涡”的家长们拉了一个群,目前已有40多名家长,他们有的要退3千多元、有的要退2万多元、有的要退6万多元不等,他们一起踏上了这次维权的道路。
培训机构:爱上哪告上哪告反正公司已破产
为了维权,家长们选择了报警,“也只有警察能联系上他们了”。日前,我市川汇区公安局沙北分局的聂警官联系到了该培训机构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的总公司,他们派了代表来解决此事。“他们不愿意退钱,给出的方案是线下课改成线上课,说是要不接受录课,要不你们就去告,反正周口市的公司已经破产了,即使赢了官司你们也得不到钱。”一学生家长告诉记者,该培训机构的态度很强硬。
律师:按民法公平原则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9月14日,同样是踏上此次维权路的田女士告诉记者,尝试过几次维权途径但效果不理想,现在维权群里的家长陷入了与该机构的退款僵局之中,他们不知道该如何要让该培训机构退费。
对此,记者咨询了周口律师协会的副会长赵明律师,他认为,出现教育机构“跑路”的行为,首先要核查该培训机构“关门”前是否在明知可能会因经营困难而无法正常完成培训服务的情况下有大肆宣传、招生敛财的行为,如有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存在前述情形,在培训机构并非主观上的不履行合同法定义务的情形下,则适用与民法的公平原则,培训机构理应退还没有履行的课时费,家长们可以起诉培训机构的法人。
赵明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课时费、违约金、损失等费用只能由培训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培训机构法人存在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