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8+1”的社会救助体系。2020年,《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对我国民生兜底保障制度作出总体设计和长远规划,更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伟大胜利,我国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社会救助事业也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长,救助对象已经不满足于解决最基本生活这一单一性需要,他们还有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与生活本领、增强自身的社会融入能力的需要。民众基本需要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内容还需要不断完善。
推动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坚持救助对象的发展权与生存权并重,使社会救助变得更加精准、更有温度,从而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差异性、复杂性的救助需求,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要求救助工作更有针对性,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因此,要加强常态化调研、摸底,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需求,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如,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监测;为儿童提供教育资助、心理辅导;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就业指导;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临时救助和长期发展规划。确保每一项服务都应基于实际需求而设计,实现个性化帮扶,让每一位受助者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
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服务人员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受助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社会救助没有终点,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汇聚救助资源与救助力量,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才能把保障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让困难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