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培训机构倒闭,学费能否要回?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因培训机构破产倒闭而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案例1
课程仅完成33%剩余培训费全退
此前,学员阿琳与厦门韦博英语(后更名为“厦门环球西语教育”)湖里培训中心签订《学生入学注册合同》及《学生注册登记表》,约定学费为37000元,学习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随后,阿琳转账支付3500元,并通过贷款平台支付33000元,以上共计36500元。
合同签订后,阿琳在湖里培训中心上课。2020年3月9日,湖里培训中心对外发布公告,停止厦门校区所有营业和课程服务。
阿琳认为,她的剩余课程尚未完成,但湖里培训中心已实际停止经营,导致培训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其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于是,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培训合同、返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琳已支付培训费用36500元,因湖里培训中心已关闭且至今仍未开课,表明湖里培训中心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阿琳要求解除与湖里培训中心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依据充分,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阿琳自认课程进度为33%,湖里培训中心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向阿琳提供剩余课程培训。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阿琳诉标,要求被告退还未培训课程对应的教育培训费用24455元(36500元×67%)。
案例2
自己缺席不上课,培训费不能退
自己缺席不上课,培训费能退吗?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几年前,阿梁与被告湖里培训中心签订《学生入学注册合同》及《学生注册登记表》,约定学费为35000元,学习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而后阿梁转账支付首付款4000元,并与贷款平台签订了金额为31000元的分期贷款合同,依约缴纳了相应的培训费。
但是,阿梁一直未开课,课程顾问其承诺只要未开课可转让或保留课程。后来,培训中心因疫情延迟至2020年2月10号上课,但直至2020年3月10日都未能恢复教学,工作人员称培训中心已倒闭,亦未退还阿梁培训费用。
阿梁起诉认为,湖里培训中心停课倒闭亦不退还其学费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依法起诉。
因此,阿梁现要求退还全部培训费、支付利息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