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7日讯(记者杨帆)7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半年消费投诉热点报告,涉及餐饮、汽车销售等多个领域。
“唯瑜珈”健身会馆不履行约定
于女士于2015年9月在南岗区秋林国际8楼的“唯瑜珈”办理了健身会员卡,共存了5860元钱,包含26个月的健身及刷卡费用,12月份激活开始使用。5月8日得到通知称店面关店,于女士称商店应退还21个月的会员费用,约有4000元,但工作人员称其只能退还2000元,对此不认可,要求帮助协调退费。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根据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唯瑜珈”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变更经营地址,给办理预付卡的消费者带来消费不便,应给予退还卡内余额。经南岗市场监管局调解,已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
金鲨海鲜闭店预付卡余额退不了
白女士于2014年在金鲨海鲜自助餐厅办理会员储值卡1000元,消费1次(三人),现商家不再经营,松雷商厦管理人员称没有办法。消费者请求商家退还会员卡剩余金额。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根据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松雷商厦作为金鲨海鲜自助餐厅的租赁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目前,该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靓骊洗车行”换老板预存卡无法使用
陈女士2014年12月份在香坊区三合路541号“靓骊洗车行”办理的洗车计次卡200元可使用11次,现在只用了7次之后就不让使用了。店老板已经更换,但牌匾没有更换。消费者要求继续使用此卡或退还卡内余额。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因此新洗车行应向陈女士继续提供服务或退还卡内余额。经消费者与商家自行达成和解。
买家具商家承诺发货货物破损不发了
开发商仍收燃气初装费
消费者郝先生于4月26日签署的购房合同,按照哈建发【2016】41号文件规定,4月10日以后签署的购房合同应免收燃气初装费,现在开发商哈尔滨鑫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行收取此项费用。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根据哈建发【2016】41号6部委文件规定,此项收费由发改委认定,属于违价收费,开发商应免收此项费用,如已收取此项费用的开发商应给予消费者退还。
尼桑汽车三包期内“失速”4S店拒按规定处理
2014年5月18日,隋先生在位于道里区城乡路365号的东风日产新纪元专营店购买尼桑汽车一台,现行驶1万6千公里。车辆在行驶到1万公里时就开始多次出现“失速”现象。经两次维修,于2015年3月18日更换变速箱,更换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进行退车,商家表示只能继续进行维修,隋先生不认可。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发动机、变速箱累计更换两次,或者发动机、变速箱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负责退货或更换。经汽车维权办公室三方沟通处理:经销商同意更换超速箱,如再出现相同故障,经销商同意按三包规定退换车辆。
“中升奔驰”4S店订购汽车“订金”约定可退却不给退
张先生2016年6月10日在中升奔驰4S店订购汽车,价值25.8万元。签订订购合同,已经缴纳预付款5元万,合同中承诺不满意可退订金。6月11日不准备购买汽车,商家承诺退款3天可到账,但是至今没有接到退款。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按照合同规定,商家做出承诺后应当履行承诺,否则视为合同违约。经调解,2016年6月20日18时,中升奔驰将5万元打入了张先生帐户。
地板有缝隙经营者不予处理
张女士反映2013年在新海城市场地下副2层A3室买的实木复合地板,同年十月份铺完,铺完后发现每个地板块四周均有缝隙,于是找到商家,商家告知过了一个雨季再看,至今地板四周仍有缝隙。张女士找到商家,商家称可以紧缝,安装弹簧片,但需要收费。张女士对此不认可,首先认为地板不应该四周都有缝隙,是铺设问题,收费不合理,且如果可以安装弹簧片在铺地板时应该告知,现如果重新安装,工程较大。要求协调合理处理此事。
哈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参照《黑龙江省家具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产品局部变形、结构松动、木料生虫属质量问题,二年内商家应予维修或退换。经协调,6月26日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满意。
高考宾馆调价不履行合同约定
某女士6月19日在网上预定的锦江宾馆房间,于24日入住时被锦江宾馆麦德隆分店前台服务人员告之由于高考期间规定临时调价,每间涨价30元,认为不合理,要求维持原价。
华滨通讯三星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按规定退换手机
魏先生反映自己10月9日在南岗区华滨通讯航母店购买三星9152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后在售后维修三次,于1月20日返厂后更换一部三星9158手机,使用第二天又出现与之前相同的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协调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