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频发反映社会利益格局转变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反映了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发生的重大变化,昭示了群众反映利益诉求形式的新变化,对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一些新问题。认真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深入分析群体性事件运行的机制,对解决好群体性事件反映的利益关系矛盾,不断改进社会管理的方式,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和宏观环境,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出现新变化
群体性事件往往反映了改革和发展的一些阶段性突出矛盾。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围绕回城知识青年的就业安置问题,曾在一个阶段出现较为突出的反映就业诉求的集体行为;在上世纪末,围绕国有企业改制出现的下岗失业问题,也曾在一个阶段较为集中地出现国有企业职工静坐、停工等集体行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出现新变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趋势也出现新变化。
1.围绕劳动关系冲突的群体性事件比较突出
2.围绕征地拆迁的群体性事件持续增多
3.围绕环境变化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发展中更加注意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当前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新要求。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要求和生态环境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化工等企业的生产安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污染环境问题的群体性事件快速增多,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多数涉及食品安全、垃圾处理、有害化学物外泄等。
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属性
1.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各种群体性事件起因非常复杂,各不相同,有的伴随着打砸抢烧行为甚至出现伤人事件,但从矛盾的性质来看,绝大多数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要坚持按照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疏解,慎用警力;在公安民警参与维持社会秩序的时候,也要防止发生直接的警民冲突。但对于非法的暴力破坏行为,公安要出动防暴警力,防暴制暴,迅速平息打砸抢烧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利益关系矛盾
无论是阶层性的还是非阶层性的群体性事件,现阶段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属于利益关系矛盾,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即便有些从直接原因看属于所谓“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其实背后也都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人民群众积怨的背景。但不能忽视的是,价值冲突也是一些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之一,例如对于社会分配不公的不满。
3.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涉及民生问题
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等民生问题的群体性事件占了绝大多数,因此,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治理群体性事件
当前治理群体性事件,应当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保证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重点解决一批历史积累的社会矛盾
我国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一些地方政府又很想在任期之内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突出的政绩,往往顾及不到改革和发展中的遗留问题。近一二十年中,因企业改制、集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移民、复转军人安置、离退休人员待遇、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各地积累了不少欠账,问题积累过多。对这些问题,各级政府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拿出一定的资金,突出解决一批历史上积累的社会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和充实基层财政
治理这类群体性事件,要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要重视加强和充实基层财政。现在很多地方基层财政薄弱、政府负债运行,一些农业地区取消农业税以后此问题加剧,很多地方迫于财政日常开支压力,不断变换方式向老百姓收取各种费用,积怨较多。要通过加强和充实基层财政,提高和改善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4.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机制
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及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我国社会管理的基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要适应这种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机制,充实基础管理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和各种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把基础矛盾的调节和化解作为一个工作重点,通过社会广泛参与,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
5.规范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要从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入手,调查和查处大规模上访、干部长期“带病上岗”、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