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内控建设,将其作为履行政治机关职责、监督制约权力、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抓手,2021年2—3月,局内控办以自评与抽评相结合的方式,对2020年度全局开展的业务工作,按照《四川监管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规定的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评估,聚焦薄弱环节,分析风险成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以“评”促“控”、以“评”促“建”。
一、内控工作总体评价
2020年,四川监管局内控工作在“严”和“实”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细化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局内控办组成人员,对标新“三定”方案重新划分处室职能与岗位职责,完成17名干部轮岗;二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制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制定或修改完善《财政运行和县级“三保”监管工作办法》等制度办法13个;三是针对风险点梳理工作规范,狠抓制度执行,强调对关键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的重点控制;四是进一步实现内控工作常态化,重视教育培训和定期评估,使内控与风险防范成为全局各项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川监管局按照审核、审批、收入监管、内部管理等9个类别全面梳理本处室2020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处室风险自评和全局抽评,反馈6个类别中存在的风险点(隐患)31个,局内控办对问题进行分类,并对成因进行了分析。
(一)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局内控办开展年度内控评价时,发现各处室较普遍对本处室内控工作抱有“乐观”的心态,自评忽视、遗漏风险点或风险隐患,内控抽评组发现有5个风险点(隐患),在自评阶段都被判断为“不存在风险”,另有涉及内部管理的7个风险点(隐患),虽在自评阶段判断存在风险,但未准确描述。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处室长期开展某项工作形成路径依赖,未对照修订后的操作规程重新审视程序是否完整合规,对暴露出的风险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缺乏发现问题的敏锐性;二是对待风险的谨慎性不够,对一些程序失当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估计不足。
(二)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理顺。内控抽评发现,由于部分制度、规程衔接不畅,使得处室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标准不一的问题,如局内不同业务处执行审核审批业务时,有的执行“经办-复核-处级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四级审核复核制,有的则增加了“局长审签”环节,执行五级审核复核制,且都有相应的书面依据。这类问题的产生,一是由于2019年监管局职能转型以来,监管局工作内容较以前变化较大,很多原有的制度需要修改,部分规程、管理办法也有新增、修订的情况,汇总、梳理各项制度,使其相互兼容的工作量较大,易产生疏漏;二是各处室开展同类工作,未充分进行沟通,局内控办也不掌握各处业务执行细节,未能统一标准和流程。
(四)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评估提示出的公文流转进度慢、审核签批流程有时滞、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具体问题,反映出全局内控信息化还存在短板。一是软硬件投入不够,如未配置专门的涉密复印机导致密件复制存在风险,又如与地方财政系统的互联互通不够深入全面,影响了监管效率,再如局内办公平台部署在内网台式机上,出差时无法操作,延长了签批流程;二是目前信息系统功能不够强大,有的仅是将以往纸质公文的流程电子化,未能在系统架构及操作权限中体现内控理念。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内控和风险防范意识。局内控办应组织各处室更加全面系统学习财政部《内控基本制度》《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四川监管局内控操作规程》和《四川监管局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内控无小事”的风险意识,深入理解内控与风险防范贯穿于监管局各项事务,绝没有天衣无缝、永久适用的完美制度,时刻检视反省、查缺补漏、改善提高需要长期坚持,并做到对本处室本岗位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了然于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行权。
(三)进一步理顺内控机制运行。全局应对岗位设置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深入研究,在满足内控全覆盖、制衡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流程设计,提高便捷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继续推进本局信息化建设,加快分层审签、公文运转、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电子化进程,将内控理念、控制措施深度嵌入信息系统,既减少人为操作因素,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缓解人少事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