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公司租办公室,月租金1万元,房东不肯开发票,一张收据了事,当然,更不可能答应扣个税,这件事有哪些风险?会计应该如何聪明应对?
我们先要把风险和可能的风险进行一个罗列,看看这事存在哪些风险?
房东没有缴纳增值税、附加、房产税,这个风险原则上讲,是房东个人的风险,其纳税义务不在公司,公司也没有扣缴义务。所以,在增值税、附加、房产税上,公司不存在补税风险,会计也不存在风险。
2.没取得发票的风险
所以,如果房东真没有缴税(这可能性约为100%),而你没有收到发票的行为,可能面临房东少缴税1倍以下罚款。
怎么办呢?
办法有两个:
这个可以写一个代开发票的请示,把税金算好,报老板批准。批准了,就没有你的事了,反正交的也是公司的钱。老板不批,就看下面的办法。
比如,经办人员甚至领导告诉你,对方肯定不会开发票,你就必须不能同意,凡合同中的这类表述一律删掉,还要加上索要发票的表述,内部资料上则要求经办人必须提供发票等等。但是,你提出发票的要求,并不坚持见票才付款。没有取得前,你可以先付款,让发票处理于索取的过程中。
房东、经办人员、公司领导他们都是外行,往往只重视结果,不重视合同或证据。只要钱能付得到房东手上,往往就会同意。这样一来,未来不出事则罢,出事就可以把问题推到房东、或者经办人员身上,对税务、对公司来说,相应的责任,都不在你了。
做得更漂亮一点的,就不能在报销制度上写:“有发票才能报销”,这是自己给自己使绊,不少找咨询公司做的所谓制度,就是这么笨,根本没有用。我告诉你,制定要这样写(大意):
如此一来,报销时你不得罪人,出事时你也能把责任推干净了。
不要怕经办人不签字,你只要给他们一个能够把钱弄出去的路子,他们肯定会同意的。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这是真正的风险,也是难以回避的风险,只要房东不愿意给钱,就没有办法回避。
首先是要正确理解这一风险的后果。
(今天太晚了,明天继续。订阅号一天只能发一次,0点前必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