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湖南乡村经济长期定位观察点(村)的调研
祝琪雅,金龙新,刘英,黄振国,陈俊宇,肖景峰
近年来,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对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精细农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存在土地流转不畅、生产成本过高、基础设施老化、生产技术欠缺、经营风险过大、产业集中度低等问题。开展此次调研,旨在找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总结出盈利模式,科学合理地提出发展举措,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南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发展。
1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分析
2020年4-2020年9月,调研组在长沙、郴州、永州、邵阳、常德市等8个市24个县(区)中调研了26个样点村(社区)(详见表1),通过访谈负责人及特殊人群、半结构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共获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问卷36份,其中大户7份,家庭农场4份,合作社17份、农业企业8份。
表1调查样点村统计
市
县
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
长沙市
望城县
静慎村
静发农机专业合作社
浏阳县
嗣同村
种植大户
郴州市
苏仙区
兰王庙村
西河长廊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桂东
铜锣村
同心茶叶专业合作社
嘉禾
醒狮村
嘉禾县三味食品有限公司
临武
古山村
莲兴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桂阳
长乐村
桂阳县乐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汝城
井坡村
汝城三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安仁
坪上村
富民香菇农民专业合作社
永州市
新田县
青龙村
青龙鑫合合作社
冷水滩区
石溪坪村
永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零陵区
香零山村
香零山蔬菜专业合作社
宁远县
麻池塘村
星宇农业
祁阳县
两塘村
两塘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
蓝山县
雷家岭村
雷家岭生态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江华县
小洛坪村
唐荣家庭农场
道县
尹家村
兴隆农场
常德市
津市市
青苗社区
青苗花卉苗木合作社
临澧县
龙岗村
种粮大户苏合
娄底市
冷水江市
余元村
青平稻田养鱼合作社
邵阳市
邵阳县
福林村
邵阳县五龙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宁县
三星村
三星脐橙专业合作社
吉首市
永顺县
旭东村
永顺家繁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张家界市
桑植县
陈家坪
桑植魅力旅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永定区
天门溪村
胜地果蔬专业合作社
兴隆村
张家界云玉朝天观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1.2样本数据分析
1.2.1产业发展特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三产融合三类为主。种植业为主的有21家,其中粮食作物占29%,经济作物占71%,粮食作物以种植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蔬菜、特色水果、经济林为主;养殖业为主的有4家,包括生猪、鸡鸭、特色水产养殖;三产融合有12家,主要包括粮食、蔬菜种植加工,特色水果种植+休闲旅游等(详见表3)。
调研数据显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发展有“去粮化”转型现象。受粮价偏低,生产成本抬高等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产业的比例大幅下降,发展经济效益较高的蔬菜、水果、花卉苗木和休闲产业的比例上升,并且这种转型意愿越来越明显。2、不同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内容相对单一,以种植水稻、蔬菜、水果为主;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经营内容多元化,包括粮食、果蔬、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旅观光、园艺花卉等。
1.2.2规模经营情况
调研数据显示:1、土地流转规模主要受劳动力、资金、经营范围影响。大户和家庭农场一般以家庭劳动力为主,雇工较少,仅在经营自家土地之外流转少量土地。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资金相对较雄厚,经营的产业多元化,用地类型较多,除了水田,还有园地和林地等。2、适度规模便于聚集先进生产要素、提高盈利水平。种植业中经营面积在50亩-300亩的主体占多数,养殖业中养殖规模在100只(头、羽)-5000只(头、羽)的主体占多数。
1.2.3经营主体素质
年龄结构。调查数据显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上以中老年为主。60岁以上的占11%,51-60的占42%,41-50岁的占17%,40岁及以下的占30%。2、农业企业负责人呈现年轻化的发展态势,40岁以下占56%。3、大户老龄化明显,其中50岁以上占比86%,60岁以上占比29%。
文化素质。调查数据显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初中和大专及以上文化为主,占比分别为36%和33%。2、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负责人年龄逐渐趋小,学历走高,逐步成为乡村“精英”人群。农业企业负责人大专及以上文化占比56%,合作社大专及以上文化占比38%。3、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社员对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参与积极性高,更符合现代职业农民的要求。
1.2.4盈利水平
调查数据显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能力逐年增加,逐步成为农村社会的中坚力量。调研样本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9年平均利润达到69.8万元,处于亏损状态的主体仅占5.6%;2、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能力有明显分化现象。农业企业综合盈利能力最强,2019年平均获利125.5万元,其次是专业合作社,平均获利75.9万元;盈利水平最低的是大户,平均获利7.6万元。3、不同产业盈利水平不一。三产融合盈利水平最高,其次为经济作物,盈利水平最低的为传统水稻种植,亩均利润低于800元。另外,农产品加工业盈利呈现不同增速,各子行业之间差异显著,中药类和茶类加工企业保持较快增长,粮食和烟草等行业增长速度则出现放慢的趋势。4、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盈利点有差别。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通过精耕细作的家庭劳动降低了劳动力成本,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但是他们农产品附加值低,盈利点单一,政府的支持度低。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除了传统种养业外,还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建立品牌,挖掘农产品附加值来提高盈利水平。同时地方政府的惠农资金和项目资源更多的投放给了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他们在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后期的农技推广、农业保险等方面占了绝大优势。
2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问题
2.1土地
土地作为刚性要素,是农业现代化发展首要解决的关键环节,农地流转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的必要环节。本次调研中,经营主体反映土地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1、从农户角度来看,不少农户拥有土地情结较深,流转的顾虑担心多,在流转中保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在农产品价格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农民土地入社意愿下降,土地流转意愿增强,个别农民不愿意入社,并且在流转中要价较高。2、从经营主体角度来看,多数经营主体担心租金会在流转过程中提高,希望能有稳定的租金预期和较长期限流转合同,以便加大投资。农户分散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生产的现实需求存在矛盾,将带来农业机械化、产业化、规模化难题。3、产业发展及配套用地与其他用地的矛盾仍然存在。在快速城镇化和产业集群发展前提下,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如桂东县的高山蔬菜,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亩均利润可达8000元/亩,却苦于没有土地扩大生产。此外,部分经营主体对产业发展配套用地提出较强的诉求,而政策上对农业用地的支持度不够。
2.2劳动力
目前,乡村人口增长放缓,乡村劳动力外流加剧,高素质、高技艺的劳动力更是短缺,人工成本上升更为明显。劳动力不足和素质低导致的生产成本过高,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的重要因素。调研中,多数经营主体认为农业种植效益过低,在他们的生产成本中,请工费占比已高达20%-50%,如请工过多,则很难盈利。
2.3基础设施
农业基础设施是湖南乡村产业发展的短板。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功能老化、改造缓慢等问题普遍存在,土地细碎化、不连片,耕地质量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档次有待提高。二是生产生活便利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如公交点、金融服务、农业生产用品销售等配套不够。三是基础设施配套地区差异较大,长沙、浏阳这些“长株潭地区”设施较好,而永顺、张家界这些“大湘西地区”相对落后。
2.4生产技术
先进的农业技术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要素。调研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种子选择、病虫害防治、机械作业、养殖技术、保鲜和加工、水肥管理等方面“求技若渴”,这些技术问题难题直接影响其经营效益。
2.5风险
政策风险。调研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认为农业发展在政策上受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不稳定性不连续性和政策跟进不及时的影响。比如近年来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农产品贸易的冲击较大,对粮食价格、茶叶等农产品出口影响较大。又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部分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建设后又拆除,造成了资源浪费和成本抬升。而在疫情发生后,有些养殖产品在政策未明确的情况下不能上市,使不少特种养殖户陷入困境。
市场风险。由于农业产业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容易受市场供求失衡、农产品价格波动、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同时经营者管理不善、信息不对称、市场前景预测偏差等也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高风险因素。其中,价格波动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既可能是农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也可能是农产品价格的下跌,或是农业流通运输成本高于农产品价格的情况。
不可预见风险。2020年突发的疫情,使农业生产资料购置不畅,农业用工受限,运输、销售不畅等,无论是在生产端、流通端还是销售端,对农业的影响都非常显著。根据调研情况,永州永益农业的蔬菜因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下降了50%,而不少休闲农业接待客人比往年下降80%。但也有经营主体疫情期间收入较往年上升的情况,因不能外出,不少本地人选择就近游玩,带动了本地休闲旅游的发展,比如津市青苗社区,今年接待的本地客人较往年多40%。
2.6产业集中度低,发展后劲不足
调研发现,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盲目跟风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小农经济思想,各自为战,不能报团发展。二是产业规模化程度低,经营主体为了规避风险,小规模发展多个产业,农业经营过于分散且同质化现象突出。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资金和后备资金严重缺乏导致发展后劲不足。调研样本中,90%以上的经营主体有资金需求,但已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仅占15%,他们认为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融资所需要的抵押和担保成本较高,银行授信额度较低,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
3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模式
3.1节本增效盈利模式
该模式是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将农业由粗放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在面对农业生产成本大幅提升的时代,在经营中能够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盈利的空间较大。调研样本中,永州永益农业通过引进科学的滴灌系统和覆膜节水工程,比传统农业节约80%的用水,同时增加50%的产量,600亩基地用工由10个减少到2个,大大的节约了成本,达到节水省工、保质提效的效果。
3.2品牌溢价盈利模式
该模式是借助品牌这个信用中介,让农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获得一个有利位置,除产品功能性之外,最大程度的挖掘出产品的延伸价值。随着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品牌的价值和张力愈加凸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想更好地把农产品卖出去,更应注重农产品品牌建设,避免很多产品虽然品质不错,却因知名度低愁销路的现象。调研样本中,望城静慎村的“薯夫妻”在树立品牌后,不仅销路扩宽了,产品价格也翻了一倍。
3.3精品增值盈利模式
该模式不盲目追求规模和产量,更在意品质及用户的感受,通过精细化的生产,产出产品是农产品中的精品、上品,具有质量高、价格高等特点,市场竞争力较强,溢价空间大。目前市场上常出现看似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一些大宗农产品的价格趋于稳定,农民增产不增收;而另一方面,一些价格高昂的精品农产品,却深受市场欢迎。调研样本中,安仁县食用菌合作社的经营理念是做食用菌中的精品,他们培育的“姬松茸”鲜菇价格每斤稳定在20元-30元之间,高于普通食用菌价格的2-3倍,还供不应求。
3.4链环优化盈利模式
该模式是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有机联合在一起,根据社会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协调各产业链之间的关系,实现产业链效益最大化和不同产业互促互利。在调研中发现,大户大多只从事农业生产,与产前产后两个环节的衔接很松散。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除了生产环节,还从事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衔接较紧密。特别是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条上与市场衔接最紧密,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增值,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农业产业链的优化不仅能够保证各个环节和整个链条的价值得以实现,还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增值,是破解农业效益增加空间的有效途径。通过调查,加工环节可以较大的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而市场开拓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3.5创意营销盈利模式
4.1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一是完善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流转平台、服务机构和信托中心,进行统一流转交易、信息收集发布、政策法规咨询、流转合同签订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二是加强财政支持。对土地转出的农户进行财政奖补,同时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进行奖补。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强化土地流转行为监管,切实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户的保障力度,降低农民对农村和土地的依赖程度,加强失地农户转型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户的非农生计能力。
4.2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一是加强农业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通过提高劳动力素质、改善农业科技水平。二是推广适宜新装备,提高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三是鼓励互助合作,由合作社组织组成农业互助组,有力出力,有技传技、有机械出机械,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缓解农村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4.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高标准农田、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产地市场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带动产业区域化布局、机械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大湘西地区水电路等生产生活便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县域别界“出口”交通运输,主要商品基地、集镇交通等设施建设,缩短与长株潭等地区间的差距。三是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等载体,建设标准原料基地、产业示范基地等,夯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产业链发展基础。
4.4促进农业技术供给
一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加快绿色轻简节本技术、农产品保藏加工、减灾防灾等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简化操作程序,加强推广后续服务。二是建立畅通的农业技术供需信息渠道。建立技术需求和供给对接平台,促进农户和科研单位农业技术供需有效对接。三是加强全流程农业技术服务。鼓励开展农业技术“一条龙”服务。以“农技服务团”“农技小分队”等形式,通过科研单位支持、政府购买、或企业自主购买,开展农业技术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大对农技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技术研发、专业人才培训的奖补力度[1]。
4.5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从政府层面,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风险防控防御能力。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区域性农产品储备制度,防止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大数据信息化服务,指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品类,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健全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建立风险防范基金,向畜禽养殖等高风险行业进行适当的补贴。鼓励开设产量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收入保险、雇工责任险等险种,合理提高险种保费补贴比例和理赔标准。从经营主体层面,一是加强农业生产管理,完善各类风险预案,增强自身防灾减灾能力。二是提高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素质,防止和减少技术风险。三是与需求终端有效对接,提高“以需定供”的意识和能力,解决农业产业链中小生产与大市场不协调的突出矛盾[2]。
4.6提升自身发展能力水平
一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分类培育计划,通过补贴学费,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和社会组织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素质。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证“两品一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品牌建设。三是引导新型农业主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农产品电商等现代技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经营效率,增强自身发展能力[3]。
参考文献
[1]张结刚,王晓萍,徐宏,等.新形势下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8,37(2):71-73
[2]罗鹏,田云峰,段龙宫.延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8,37(2):68-69
[3]李瑾,曹冰雪,阮荣平.社会带动作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基于对全国3360个家庭农场与种养大户的调查[J].经济纵横,2019,(2):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