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上诱饵:诈骗分子首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手法,在线上设下诱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他们利用人们对高额回报或解决紧急问题的渴望,一步步将受害人引入诈骗陷阱。
2、线下圈套: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诈骗分子便以各种名义,如“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保证金”“投资入股”等,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这种手法使得诈骗分子能够在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轻松获取现金或黄金,并迅速进行资金转移和洗白。
3、隐蔽性与迷惑性:相较于传统的线上转账诈骗,利用快递和网约车运送现金或黄金的诈骗手法更加隐蔽和迷惑。诈骗分子通过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实施诈骗,增加了侦破难度,也让受害人更难以察觉。
深圳反诈中心郑重提醒
1、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广大市民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诱骗。对于要求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现金、黄金的请求,要坚决拒绝,并立即向警方举报。
2、加强防范,共同抵制: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同时,也要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反诈知识,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典型案例
经了解,民警发现该男子系诈骗分子伪装,通过聊天取得李女士信任后,谎称有内部消息可获取高收益回报,诱导受害人进行投资。而所谓的见面交付现金是为了躲避公安机关、银行的监管,上门收款的工作人员其实就是专门的洗钱团伙。警方立即部署警力,顺利将前来取钱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并当场缴获涉案金额32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因生意亏损欠有外债,便在明知是犯罪的情况下,以每公里7元的“跑腿费”充当骗子线下取现的“工具人”。在与被骗人见面拿到现金后,帮助诈骗分子将现金存进指定的账户。而民警当场缴获的32万元现金则是刚从另一名被骗人陈女士处取得的款项。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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