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全面改革60条”,是今后7年全党全国全军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大家普遍认为,其中的重大理论突破和最大亮点,就是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也有同样的认识,个人认为这一突破的历史地位可能不亚于1992年我们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这一突破,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个现代化”,即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以及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可以持续不断地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呢?如何让市场决定性作用持续不断地发挥推动国家制度现代化的巨大作用呢?在《决定》起草过程中,就考虑到了这一点,至少有以下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可以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护航。
第一,界定政府作用和职责。政府与市场作用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首先界定政府这只手应该伸向哪里、可以伸多长。如果政府作用无边,仍是直接决定资源配置、时不时地伸出手来干预一下,市场就难以发挥决定资源配置作用。基于这样的考虑,《决定》比以往任何文件都更加明确地规定了政府职责和作用。《决定》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概括起来并与后面的内容统一考虑,就是5项: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这5项职责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普遍履行的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二,界定宏观调控的任务。1992年我们定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受这一定义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对宏观调控的界限是不明确的,存在把宏观调控扩大化倾向,似乎宏观调控就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政府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积极货币政策,这是十分必要的,当时这样做是为了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缓解失业压力。但很多方面搭车,什么都往里装,把一些市场监管、保护环境、公共服务等日常管理都当作宏观调控的措施。特别是,本来不具有宏观调控职责的各级地方政府趁机大力扩大投资、促进增长。结果好的动机,出现了一些不好的效果。《决定》汲取过去教训,明确了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简单说,就是总量平衡、结构优化、防控风险、稳定预期16个字。并且界定了宏观调控体系及其手段,就是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虽然也提出了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但没有放在宏观调控体系之内。
第三,界定政府定价范围。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最重要的信号,它引导着资源向哪个方面配置、配置多少等。政府把持着很多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权,就不是市场经济。《决定》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同时,指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3个领域: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第四,界定政府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投资项目是否审批、哪些要审批、审批的重点是什么等,是检验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政府审批项目的清单已经大大缩小,审批的内涵也发生重大变化,但是仍有很多项目是不应该由政府审批的。《决定》明确,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