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大致分为两部分,即社区安全和城市管理。社区安全建设直接体现了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社区的安全保障建设的提高可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社区安全的概念基本可以理解为社会机构与各类组织之间的联结纽带,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大众的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大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内的各项事业可由社区安全管理作为基本保障,进而建立起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保障体制。城市管理是在保障社区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整个社区的平衡发展。城市管理的范围基本包括大众的工作场所、日常娱乐、运动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圈等城市基本单元。城市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社会的暴力伤害、职业伤害、日常伤害以及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意外。因此,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为居民提供多样,根据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实践进程研究,可以看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功能也就更为复杂,而经济发展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潜在的危机。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安全也面临更大挑战。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能够从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社会管理的多样,因此城市管理应当充分重视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认识到社区安全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城市发展的角度,对社区安全保障功能进行探究。

三、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中时期,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城市人口也在不断增长,因此会导致城市内部的发展失衡,整体协调性有待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基本包括:重视程度不足、人员素质不强、管理方法不合理等。

1.重视程度不足

2.人员素质不强

3.管理方法不合理

我国在社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方法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尽完善,其主要体现在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不够明确。社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而社区中又由区、街、居三级组织机构构成。做到有效的社区治理需要做到发挥其综合能力,然而管理方法不合理是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服务之间的界限不够明确,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行为没有形成有效的规范形象,导致部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工作质量和自身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制约力度不够。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

四、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对策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对策基本包括:加强重视程度、强化人员素质、完善管理方法等三个方面。

1.加强重视程度

进一步完善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互动机制。进而对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

2.强化人员素质

强化人员素质主要体现在强化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差距。提高国民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减少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的隐患。强化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管理方法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城市社区建设这一概念是在我国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努力促进新的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形成,配合人们在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进步,重塑‘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1](p2)在新形势下,对社区的管理不能沿袭以往的方法,由此产生了社区治理这一理念。社区治理强调的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这就把社区业主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发展趋势

二、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的比较。

我们现在所说的社区业主,主要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购买房屋全部产权的购房者。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部分,拆除旧房屋建造新房屋则是旧城改造的主要内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区,城市里的社区基本上就是以这些商品住宅小区为主。小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相比,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1.以往的社区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单位福利分房性质,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单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现在的小区是商品化住房,业主购房都是个体行为,业主之间互相不认识。

2.以往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机构对社区进行管理,而现在这些机构已经淡化,应运而生的业主委员会担负起了管理社区业主的责任。

3.以往社区的公共服务由单位统一提供,现在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公司根据其工作内容和性质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可见,从传统社区向住宅小区的转变,不仅是人们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发生了变化,更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前实行的以“单位制”为主的管理模式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的社区形式作为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是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问题。

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社区业主提出了要求。社区业主作为跟社区部门、物业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体,理应很好地发挥自己在社区中的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矛盾很大,此类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三)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问题已经不容忽视了,那么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经提出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毫无疑问,业主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部门有着平等的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发挥出业主应有的作用,这促使我们对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进行反思。

问题的产生也许是在磨合期间无法避免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过渡的关键。既然现在社区业主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作用,那就应该在实践中将其定位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在实践的过程中努力将业主群体往治理主体的方向引导,并让其认识到社区事务与自身利益有着密切关联性。

三、努力引导社区业主发挥其治理水平

将社区业主放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业主向治理主体引导。

(一)强化业主委员会在社区中的作用。

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级机构管理社区居民,而且人们的思想方式受其影响很深。既然这样,完全可以顺应这一思维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强化其作用。业主委员会虽然是民间性组织,也不是对社区的业主进行上对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强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功能,委员会是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组成的,跟大家是同样平等的身份,这就不会出现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业主们有什么困难,遇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向委员会反映,委员会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填补在没有了传统管理者之后人们心理上的缺失,业主们通过委员会解决了困难与问题,自然会感激业主委员会,在心理上对其产生认同后,要拥护委员会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所以,业主委员会必须强化自身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当业主们还对自己的治理主体地位认识不清时,业主委员会就应该站出来,代表广大业主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社区中要选出大家都信赖的、人际关系较好的、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业主代表来组成业主委员会,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业主委员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切忌三分钟热情,要切实把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并一直坚持下去。其次要加强业主委员会与广大业主的联系,获得业主的支持。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困难,由于前面已经说过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对所居住社区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还是必须依靠业主委员会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产生问题和发生矛盾时,委员会才能证明其是存在的,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业主委员会的存在。

(二)加强社区业主间的内聚力。

(二)业主应加强与物业公司的互动。

(四)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

综上所述,社区业主作为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在当前还不能很好地发挥作为治理主体的作用。因此,应该在实践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导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强化其责任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促进社区建设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严浩.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一、社区治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单位制的解体,街居制向社区制的转变,政府主导下的传统社区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有效解决城市社区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社区治理应运而生。在社会资源的配置过程中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使得国内外学者纷纷将希望寄于治理理论,而建立在国家和市场基础上的有效的治理--善治--是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不足的有效手段。善治是一种最好的治理方式,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因此社区治理的现实意义即是走向善治,实现合作共治。

二、D市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证研究

1.调查方法

2.调查背景及概况

近年来,D市以“组织和谐、文化和谐、利益和谐、人际和谐、环境和谐”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目标,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截止2013年5月,D市全市辖14个镇,368个村委会(其中含75个农居),42个居委会,总人口115.23万人,总面积23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1.6万亩。目前,市区现有5个街道、22个社区,常住人口21万人,市区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先后创建省级文明社区2个、和谐社区3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个、绿色社区3个,地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7个。《D市“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到2013年,D城市社区全面建立“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新体制,农村社区达标率达80%;到2015年,农村社区“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达标率达100%。2013年D城市社区已全面建立“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新体制,农村社区达标率达82%,已达《办法》规定水平。

3.问题及原因分析

D市城市社区在组织架构、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安排、公共服务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果,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现代社区管理的标准,但社区治理还未在这个长江以北县级市中唯一的中等城市里深入人心,与已在全国很多城市得到良好实行的成熟社区治理机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诺姆提出的,这一理论主张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多赢”,即网络结构中每个参与者都能够获取各自的利益所得[1]33。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的应用领域

(一)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教育问题

多中心治理理论最初引入我国是用于解决教育问题,曲正伟指出多中心治理体制在我国义务教育治理中具有适用的合法性,提出了保持各中心之间均衡和突出政府责任主要性的多中心治理体制[2]9。付小倩等从建设主体、建设路线、制度创新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多中心思路,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优化、深化提供了有益借鉴[3]106。

(二)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我国环境问题

刘芳雄最早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环境问题中,对于温州企业忽视环境保护责任的现状,提出了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指引,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解决温州环境问题[4]139。对于我国城市地区的雾霾问题,刘菲提出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健全社会的参与机制,实现由传统到“绿色”的环境治理模式转变[5]1-2。

(三)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我国农村事务治理问题

对于农村公共物品在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上存在的问题,李莹莹提出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指导,改革农村公共物品单一的供给主体,构建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组织三位一体的多元化供给主体[6]1。张海涛以多中心治理为视角,探寻乡村治理的新模式,提出了发挥第三部门、农村民间组织和行业协会在政府治理中的补充作用,形成多个中心相互协作治理局面,形成村级治理的“善治”局面[7]1。

(四)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

对于我国社区居委会一支独大格局的负面影响,刘伟红提出了发展其他社区组织,提升社区组织发展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形成多中心的公益物品供给格局,以打破社区居委会的绝对优势状态[8]88。对于我国城市社区存在的问题,史敏应用“多中心”治理,提出落实治理主体多元化,培育社区自主治理组织、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热情,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关系,通过不同平台促使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中[9]1。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偏离纯粹意义上的“多中心”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多中心治理理论中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指公共部门、企业、非营利机构、个人均可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并以平等的地位处理公共事务以及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在我国学者建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大多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在此基础上发挥企业、福利机构、公民个人等治理主体的作用,这种“多中心”趋势,偏离纯粹意义上的“多中心”,表现为在政府这个轴心的周边围绕着几个不完全依附、部分自治的治理主体,这种模式主要是在政府指导下,各层级主体发挥相应的治理作用,层次化清晰,不同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较少,这种现象是根据多中心治理框架来寻找我国与之相对应的元素,通过协调政府职能与各级主体达到治理平衡,偏离了纯粹意义上的“多中心”。

(二)与我国国情结合得不够紧密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要是在美国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提出的一种治理模式,以美国联邦制国家结构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设计的,尽管我国公民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民主、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但在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权利运用的民主化程度、社会组织运行的自主化程度、政府权力分配的合理化程度方面,都与理论最初要求存在差异。作为一种非本土化理论,我们在应用该理论时,不能完全照搬而要与我国国情结合,虽然我国学者做出了相应的努力,但这种结合还不够紧密,大多学者停留在理论层面的介绍,未能建立起实践性的理论框架体系,理论的本土化推进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提升多中心治理理论应用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理论应用角度的自发性

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自主组织、自主治理,多中心主体之所以能够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行动团体是多元主体的自主组织,在自组织的过程中不同主体会以平等的地位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处事原则,这一过程确保了多元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二)提升治理理论与我国国情的结合程度

多中心治理理论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上,主张多种制度规划相结合,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对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集体行动困境做出良好的响应,这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本身层次多,复杂性强的现状相吻合,为解决由政府单一管理造成的集体行动困境提供了思路,对我国公共事务治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但不同国家国情不同,即使是同一地区不同组织之间的具体情况还会有所差别,所以在引用针对美国国情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时必须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使构建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符合我国实际。

参考文献:

[1][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2]曲正伟.多中心治理与我国义务教育中的政府责任[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23).

[3]付小倩,袁顶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多中心建设[J].现代教育管理,2014(7).

[4]刘芳雄.多中心治理与温州环保变革之道[J].企业经济,2005(4).

[5]刘菲.多中心治理视角下H省雾霾治理问题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4.

[6]李莹莹.多中心理论视角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研究以阜新市为例[D].沈阳:辽宁大学,2011.

[7]张海涛.多中心治理:劳务输出地区乡村治理新模式――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D].重庆:重庆大学,2013.

1、居委会面临新的困境

目前,深圳市基本形成了“居站合一”(即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居站分设”(即居委会和工作站完全分开)等两种社区治理模式。理论上,社区工作站的设立似乎可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居委会的行政化问题,缓和日趋紧张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但实践中,新的社区治理模式中的居委会又面临了新的问题。

第三,面临被边缘化的可能。在“居站分设”的情况下,居委会不再承担行政性工作,与业主委员会一样应该同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现实情况是,居委会联系群众的功能似乎被抽空了,居委会存在被“边缘化”的可能,一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影响力大于居委会就是最好的说明。有学者指出,业主委员会在维护居民利益、推动社区自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僵化的街道——居委会体制形成了很大冲击,如果居委会还不实现自治功能的回归,就有可能被业主委员会“挤垮”。

2、业主委员会对社区治理的影响

随着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兴起、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居委会自治能力的缺失,拥有住宅私有产权的业主成为了现代社区的真正主体,业主的社区自治要求日渐增强,并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甚至业主联合会。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化、专业化的维权组织的成立就成了业主的必然选择。

尽管业主委员会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组织,且其自身运作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它作为一个新型的社区组织,在社区内的地位、作用及扮演的角色对社区居民、居委会乃至整个社区治理结构的变革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与发展不仅改变了原有的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而且还推动了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为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了社区组织关系的复杂性。

二、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的现状及症结所在

1、二者关系的现状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确直接影响了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与业主维权的开展。业主委员会还经常受到房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这些部门本该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辅助工作,但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清,这种行政辅助行为就往往演变成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反过来政府的行政干预又更加模糊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因此,当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欺骗和损害业主利益时,业主委员会很难以合法组织的身份去捍卫业主利益,其共同利益表达和权利维护的功能受到限制,从而不得不时求助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一方面依赖居委会,另一方面又不断挑战居委会,而居委会角色的错位使其不可能避免地卷入小区内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纷争,其“裁判员”身份受到业主质疑,甚至最后成了业主攻击的对象。

随着社区工作站的成立,由于社区工作站承接了社区居委会原有的社区资源,作为“准政府组织”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摩擦开始部分地转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其矛盾的中心集中体现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社区资源、社区治理权、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等方面。由于目前居委会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其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还没有完全凸现。现实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仍表现为行政权与自治权的矛盾。由于《指导规则》明确规定居委会领导业主委员会,使得二者之间已经存在的矛盾更为尖锐。

2、现阶段的主要矛盾

现阶段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可归纳为几个方面:

(1)围绕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而产生的矛盾

深圳市多数业主委员会从成立开始,就难以得到居委会的支持。一方面法律上,《指导规则》出台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必须得到居委会的支持,否则难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更不用说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了。另一方面现实中,目前居委会仍或多或少的以“政府”的身份参与社区治理,为了减少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所带来的“麻烦”,居委会往往不支持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甚至以各种借口延缓或阻止其成立业主委员会。

(2)围绕社区资源而产生的矛盾

社区资源包括许多方面,如居民支持、办公用房、活动场所、政府的社区政策等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居民支持。首先,居民支持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发展的前途命运,离开了社区居民的支持,任一社区组织都难以在社区继续生存。由于居委会长期以来“行政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居民对它的认同非常脆弱。当代表着居民根本经济利益——房产——的业主委员会出现时,居委会与居民之间那种脆弱的关系遭到了严重威胁,这使得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有一种本能的敌视。其次,在深圳,随着社会分化越来越细,社区成为独立的发展实体,社区的可用资源与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越来越紧张,生存在社区内的各种组织必然为争夺社区资源而展开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也导致了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矛盾的深化。再次,当前政府的社区治理体制明显对一贯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居委会有利,其他社区组织则难以获得同样的待遇,尤其是业主委员会。当政府的社区政策的天平明显向居委会倾斜时,业主委员会的不满情绪进一步被激化,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的矛盾也由此加深。

(3)围绕社区治理权而产生的矛盾

如果社区内同时存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部分功能重叠的组织实体,它们之间必然存在功能上的矛盾与冲突,并且必将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日趋激烈。例如,以业主为中心的物业管理模式和以居委会为中心的行政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以财产关系、利益关系等为纽带的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传统的街道、居委会行政管理组织之间的矛盾。

尽管国务院2003年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允许业主大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任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执行。但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负责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这种法律上对社区治理权的不合理安排,造成实际操作中的混乱。

(4)围绕着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而产生的矛盾

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围绕社区治理地位问题也产生了矛盾。从居委会的角度来说,理所当然地把社区治理归为自己的份内事,认为自己是社区治理的主体,理应在社区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业主委员会应听命于居委会或直接成为居委会的附属机构。而业主委员会则认为居委会代表政府对社区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社区依靠居委会达不到有效的自治,自己才是居民的真正代表,而不是居委会的附属机构。居委会要求把业主委员会纳入其管理框架内,而业主委员会则要求有独立活动的保证,围绕着双方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问题,二者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三、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的合理趋向

治理理论为解决上述问题、重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供了一个新的视野。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其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第三部门(ThirdSector)或非政府组织(NGO)、企业及社会自愿者,是多个主体针对社会公共事务而开展的分工合作协商的共治过程。

1、创建合作互动型关系

笔者认为,应建立互相合作、依赖互动为特征的合作互动型关系,以缓和社区矛盾,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构建和谐社区。事实证明,无论是居委会,还是业主委员会,都无法拥有独立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有效的工具。”每一个社区组织都必须通过与其他社区组织交换信息、资源,通过相互合作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在以居委会为单一社区自治主体的社区治理体制下,居委会难免沦为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行政管理通过居委会渗透到社区的各个方面,居委会难以摆脱其“行政化”的宿命,社区自治实质上被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代替。所以,当前进行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应该在确立以社区自治为基本价值导向的基础上,把改革现有的居委会与开发社区内其它自治资源结合起来,组成社区的自治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社区组织通过密切合作来实现社区治理的目的,其中居委会负责社区公益性事务,业主委员会管理与物业或财产有关的事务。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组织,共同构成这个自治管理系统的核心,建立合作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构筑良性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架构。

在这种良性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架构下,社区治理将会在社区组织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中达到“善治”。这一新型关系不仅有利于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的开展、有利于自下而上的居民参与,而且还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从而构建和谐社区。

2、合作互动型关系的实现途径

(1)还权于民,合理定位国家与社会关系

根据治理理论的要求,从国家与社会层面看,应变过去的垂直式的行政隶属关系转为横向的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构建一种新型的社区组织网络模式。

其一,坚持规模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和理性原则相结合的社区治理原则;其二,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其三,确定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建设顾问而不是控制者的职责。变过去的行政上下级关系为横向合作的伙伴关系。政府根据居民需求制订社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业主委会法律地位

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对《居委会组织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基层社区组织的性质、功能和建设的目标,实行政社分开,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法律保证。2007年9月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作出应有的规定,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公共合法权益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该通过立法规定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为公益性社团法人。这样定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仅是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解决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诸多问题的迫切需要。

(3)还原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健全沟通机制

首先,还原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构建良性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必然先要求加强居委会的独立性,把居委会从行政体制的束缚中独立出来,还原其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通过项目管理和契约管理,由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下沉的一些事务性、操作性的工作以及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工作;居委会则回归其“本位”,实行自治,负责收集社情民情,开展社区服务,调解居民纠纷等。

其次,要明确界定社区各组织的职能范围。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范围界定是双方构建良性关系的基础。社区管理中属于物业管理的内容,如治安、清洁、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等事务可以逐步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而居委会则集中于社区居民事务管理与协调上,并发挥主导作用。“居站分设”是实现社区自治、理顺社区组织关系的前提。要制定法规严格规定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各自的职责范围,不能贪图一时的方便,而重新让居委会陷入行政事务的泥潭,慎防将居委会再次变为社区工作站的再派出机构的“怪圈”。

最后,要理顺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的沟通机制。目前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区各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极不平衡,其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与政府的沟通尤为欠缺。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尽量保持与社区各组织之间的平衡关系,使社区各组织协调发展,这才能有利于社区自治的实现。为此,政府要主动完善回应机制。深圳市南山月亮湾片区设置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做法可供“居站分设”之后社区自治组织如何行使职能作参考。这样社区自治组织在收集到居民意见之后,就有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即通过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居民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也强化了政府对居民问题的回应。

中图分类号:C912.83文献标志码:A

社区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通过认同的力量所形成的治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认同的关键是社区主体对社区的文化认同。社区文化认同是社区治理最可依靠的力量和资源,是社区治理使命实现的关键。但社区文化并不会被自然认同,因为社区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并不是一种软权力,只有社区文化从一种可能性的潜在软实力状态转变成一种实在的现实的软权力状态即社区文化软权力化,社区文化才能被普遍认同,社区文化软实力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从文化软权力化的视角来探析社区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社区文化认同:社区治理使命实现的核心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集中显现。城市社区治理任务更加繁重,亟需政府部门厘清思路,完善措施,深化城市社区治理,以期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一、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政府部门为城市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构搭建、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工作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社区的软硬件设施得以完善充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诸多社会问题的集中显现,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职能定位混乱的问题愈加凸显,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治理理念偏离

政府对城市社区治理理念的偏离是导致职能定位不准的关键。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权力渗透于社会管理的各个角落,权力边界界定模糊,行政管理范围涵盖范围过大,一味强调管理职能的重要性,忽略了服务职能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二)治理职能执行不到位

(三)治理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二、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集中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治理理念没有及时转变

当前,我国发展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并存,面临我国“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两个没有改变的现实情况,政府部门传统的重硬件建设、轻服务治理,重强制指令、轻协调指导的治理理念没有根本转变。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的范畴越来越广泛,社区组织自身力量不断削弱,体制机制日趋僵化,导致社区居民缺乏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参与社区发展的责任感。在指令性管理理念没有向服务性指导理念转变的大背景下,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其职能的无序化、行政化、碎片化成为了必然。

(二)治理主体发展不健全

(三)社区治理模式单一

三、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职能定位的几点思考

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职能定位不明晰,治理理念滞后,治理措施僵化,基层矛盾不能及时化解,基层民生问题不能及时回应解决,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治理城市社区中的职能进行定位。

(一)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治理理念

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核心地位,更加有效的地整合各类资源,向社区提供更高质量的社会服务。加大政府在制度层面服务社区的工作力度,制定符合我国城市社区发展趋势的规划设计,确立社区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支持社区各类活动的开展,促进社区各类资源的开放融合,调动社区成员的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二)明确社区各要素的职能

首先要做好“减法”。把街道办事处的部分社区管理权限进行剥离,把福利保障和群众自治工作调整给居民委员会或中介组织承担,街道办事处则主要负责执法和行政管理。其次要做好“加法”。街道办事处要梳理本应由自身承担,但却分配给基层自治组织的行政权,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社区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安全维护和弱势群体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社区组织应发挥政府和社区居民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后要做好“乘法”。在治理实践中,政府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各方力量,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最终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的放大社区治理的综合效能。

(三)完善社区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社区治理的稳步推进,必须紧紧依靠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要以民生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突出宪法的核心指导地位,以服务型政府理念为先导,精心调研现有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加以完善,使之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要完善社区治理主体的立法,搭建包括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在内的完整法律体系,确保各类社区治理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规范执法程序,为各类社区治理主体行使职权提供程序规则,确保程序合法。畅通社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渠道,打通社区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1]金津.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研究[D].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城镇化进程中,在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的转型过程中,社区发展也面临新的困境与挑战,当下转型社区基层秩序的重建与家园归属感的重塑,需要对这些问题做出理论与实践意义上的双重回应,这也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理想图景的有益探索。对此,国内外学界做了大量有益的研究,这也为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奠定了基础。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重建转型社区基层秩序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首先,倡导活私开公的资源整合,梅尔文德尔加多(MelvinDelgado)将公益支持与独立经营融为一体,重新打造社区服务体系。其次,强调社区的功能定位,沙凯(Sharkey)认为应当将社区建设成为中转机构,形成政府服务与居民需求的良性对接。最后,将社会组织作为提供社区服务的主要力量,海恩波特(CHeginbotham)动员由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合作和信用联盟及草根组织等形成联盟,为社区真正实现自治再造基础。

国内学术界从社区网格化模式入手探讨转型社区秩序重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一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寻求“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间的有效契合。田毅鹏教授指出,寻找网格管理与社区治理之间的联结,调试好国家与民众间的距离构造,从而实现对基层秩序的重建。二是从具体运作机制的视角探讨网格化管理在城市基层秩序中的构建与完善。文军教授通过探讨网格化模式的构建,认为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了在城市管理从单一被动到多元联动的转变。三是从组织与空间关系的视角出发分析网格化建设的投入效益、资源匹配和最佳规模。刘君德教授认为,通过社区网格化模式可以实现社区服务组织的最优空间布局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最佳区域设置。

当下社会学界对于基层秩序重建与社区网格化模式的研究,提供了大量有益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探索,但仍有以下几点缺憾。一方面是研究视角的缺憾,以往研究大都在现有的社区运行机制的内部寻求突破,鲜见从网格化模式这一切入点来探讨社区转型社区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研究层次的缺憾,对于转型社区的研究长期停留在宏观层次上,当下需要从微观的层次上来对转型社区进行扎实的田野调查。

二、转型社区的困境与网格化模式的应对

本文以c市双山村为例,针对当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结合部由村到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社区进行深入研究,展现其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需求,以此为基础,弥补以往的城镇化进程及社区治理问题,并尝试以带有理论与实践双重意义的网格化治理模式为解决转型社区问题的工具。

(一)城镇化进程中社区转型关键期面对的困境与挑战

(二)社区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一方面,社会改革步入深水区,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对社区稳定秩序造成冲击,尤其是随着单位制的终结过程,社会原子化动向表现的愈来愈明显,社区承担着解决基层秩序不稳定因素的政治使命,这就需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让社区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防护网络。另一方面,随着网格化治理模式由北京向各大城市的扩散与复制,原本适合临时性管理的应急手段变成一种长时段制度化与结构化的治理模式,这不仅带有制度泛化的色彩,更在行政末梢的延伸过程中对基层的自治方式有所影响。而本研究期望通过分析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势及其缺陷,从而为其在城镇化进程中转型社区的治理提供移植的契合性方案。

(三)创新与超越:网格化治理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转型社区中的移植

在调查双山村困境的表征与原因、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劣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将探讨网格化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治理系统与治理问题的对接需要环环相扣的整体性设计,从而为基层实践治理能力的提高提供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建议。笔者认为对于双山村的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应当着重坚强以下六个方面工作。首先是合理划分网格,结合已有居住边界,依托原有路网,原则上按照每个网格200户,人口约600人,将6000人口的双山村划分10个网格。其次,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网格负责人,由每个网格居民公开选举,定期巡查,并建立健全网格工作流程,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最后,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评比制度,实行责任倒查。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

(二)特征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

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1]杨明伟,新公共管理理论评述[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12):19-23.

[2唐春丽,新公共管理的主要思想及启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9):119-122.

作者简介:李明珠,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一、“村改居”的内涵

“村改居”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应运而生,具体指的是:撤销以往的农村组织,更改为城市居民社区委员会,借助管理城市居民的方法,对“村改居”展开管理。从利益分配角度而言,“村改居”属于对社会利益的一种再分配形式,指的是:重新划定进程农民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利益分配形式。从政策上而言,“村改居”社区的居民属于城市人;但从实际利益角度而言,他们与真正的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待遇有所不同。而“村改居”要切实保障“村改居”人员的基本权益,提高“村改居”人员的社会地位,使其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高品质、高水平的生活,最终实现“村改居“追求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目标。

二、新型社区基本环境、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现状

在城市化过程中,“村改居”社区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了由农民转变为居民,农村转变为社区,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经济的“四个转变”。虽然“村改居”在形式将村委会的牌子换成居委会,在角色上宣布农民变为城市居民,在居住形式上由散落居住的平房庭院变成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城市高层小区,但在社区形态又表现出诸多乡村社区的特性,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异质性和不稳定性。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改居”社区的数量及其集聚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庞大,并将成为未来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与治理状况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水平。通过对“村转居”社区调研发现,其“亦村亦城”的特点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着社区治理的转型和发展以及社区居民的政治经济利益的实现。因此,发现目前“村改居”进程中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刻剖析,从而为探寻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社区治理对策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新型社区治理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村改居”这种新型的管理组织,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应运而生,其成员由失去土地后的农民组成。“村改居”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组织,在实际运作过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村改居”是农村向城市过渡的一个特殊阶段,此时的“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偏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组织机构行政化。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定位实际上有偏差,居委会在内部设置和职能上,基本上仍按上下对口模式,被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之内,并没有体现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而居委会无论履行何种功能,都具有“金字塔式”行政化等级结构的组织特征,使居委会俨然貌似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有的政府部门,打着“某某工作进社区”的旗号,把工作延伸或直接推向社区,社区居委会便成了一根针,万事都要从这个根针的“针眼”穿过,于是居委会常常忙于上级督办的任务,致使居民自治管理的空间不断减少。

第二,人员安排的行政化。在实际工作中,现在社区居委会主要人员存在着“民选”和“街聘”的双重身份现象。一方面,“街聘”的方式明显提高了居委会干部的文化素质文化,使年龄结构年轻化,增强了居委会工作的活力,但也由于应聘人员年纪轻、社会经验不足以及就业求职心态的影响,存在对社区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等问题,因而得不到社区成员的认同。另一方面,由于采取形式,居民对下派和招聘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替代原有居民认同度高的工作人员,有被强加的感觉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此致使“街聘”在选举中落选;此外,“街聘”的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的待遇和保障与其他非聘人员之间的反差较大,也导致这些居委会干部的思想波动和工作上的攀比。

第三,组织职能的行政化。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满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为居民群众需求考虑的职能越来越少。机关部门把社区居委会当作下属单位,把社区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上面大量的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集中在社区居委会头上。长此以往,居委会也从根本上忽略了原本的自治组织属性,把自己看成是政府组织的一员,把政府的行政力量和工作内容向下延伸,于是便造成了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满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为居民群众需求考虑的职能越来越少。目前社区居委会所有工作几乎年年都有评比和考核,考核部门涉及党委、政府的几十个有关职能部门。这样,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业绩主要取决于政府及各部门的认同,而不是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认可,这样就偏离了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然属性和本质要求,与居委会制度安排的初衷已相去甚远。

4.“单位制”的体制环境影响了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制”的后续影响制约着我国居民社区参与,由于各种利益和资源都集中在政府及其附属的单位中,个人的利益绝大部分都是依靠单位来实现,在利益和情感的依赖上基本没有“社区”的概念,居民的社区意识淡漠,导致普遍的社区参与积极性不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居民的利益关系逐渐由单位转入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个人对单位的依赖。但居民的单位情结不会立即消逝,这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

三、“村改居”社区问题的主要解决对策

(一)淡化社区的政治色彩,强化社会的服务功能

从街道社区当前的管理模式来看,基本遵循了至上而下的领导与被领导管理原则,即:社区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按照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任务行事,这不利于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对此,应该按照“政社分开”原则,重新定位政府与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为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环境。居委会的主要工作在于:通过行使管理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同时重新构建社区与基层政府之的关系。政府应转变自身对社区的指导方式,从政策、财务等方面支持社区工作,而不应该过度地干涉社区事务。作为社区服务管理人员,不仅要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更重要的是强化自身的服务管理职能,切实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

(二)健全社区居民政治参与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管理体系

2新时期,如何做好社会工作的转型

2.1以社区工作为主要方向

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做好社区工作至关重要,能够为社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以逐渐改变小区居民的思想意识,在进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服务的主要群体是小区居民,应不断调动小区居民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投入到社区工作之中,以在小区中转变自身的社会角色,从小区居民逐渐转变为社会公民,为小区建设奉献自身的力量。因此,要想实现社会工作的顺利转型,应逐渐扩大服务的群体,不应局限在小组或者个案,以不断加快社区工作的进程[2].

最后,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使公益性组织结构与社区志愿者活动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形成一股社会凝聚力,以逐渐形成共同治理的全新格局。现阶段,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主要依赖国家的政治权利,或是依据治理人员自身的主观意愿进行社区治理,这种治理方式不利于激发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此外,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参与式模式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旧存在很多问题,现阶段,在社区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只依赖社区当地自身的力量,而不与外部进行合作,这不利于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积极与政府和市场进行合作,进而不断加快社区的发展进程[3].

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依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使得公益网络能够与社区结合在一起,进而在社区之中形成一股社会力量,为社区治理奠定良好的人力基础。

2.2以社会政策为主

现阶段,在开展社区工作过程中,应以社会的基本政策为准,对于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也体现了社会政策存在的缺陷,因此,社会政策还有待完善。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社区工作,还应以社区工作为基础,为转变社会政策提出合理建议,以加快社会政策转变的进程。此外,在社会工作进行转型的过程中,应以社区工作经验为主,提出科学、合理的社会政策,进而为社会转型奠定良好基础。

2.3做好权利的分配

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利制约性较差,以及无法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关系,不利于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做好权利的分配,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为确保权利之间能够得到平衡,就应在社会工作转型的实践中,找到制约权利的主要因素,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权利之间的分配[4].现阶段,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以下两种现象:

首先,由于受到政府权利的干预,在进行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大部分都体现了政府的意愿,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次,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主要强调技术性与专业性,却不能将社区志愿者与社会公益性组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在社区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优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提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各个城市快速的扩张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了50%,在城市化过程中,很多郊区土地农村土地被城市化,大量的农民居住的房屋,生存的土地被征用。于是动迁安置社区也成为农村村民城市化后的居住场所。动迁安置社区相对于城市社区而言,是一种新式社区,也是一个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必然历史产物。动迁安置社区作为一种过渡型的社区,既存在着城市社区的一些特征,同时也兼有农村社区的一些特征。

上海市嘉定新城(马陆镇)是众多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处。近年来,按照嘉定新城规划建设的要求,自2008年起马陆镇进入大动迁时代。与以往城乡异地动迁模式不同,此次嘉定新城采用的动迁政策安置的房源是高层楼房。目前,嘉定新城(马陆镇)一共有4个大型高层动迁安置社区,即远香舫、枫树林、金沙湾、唐家苑。其中远香舫动迁安置基地于2012年交房入住,安置房源3595套,共安置石冈村,众芳村、马陆村1200多户动迁户;枫树林动迁安置基地于2015年6月建成,共有安置房源2233套,目前已安置石冈村、彭赵村、马陆村440户动迁户;金沙湾一期于2016年3月竣工交房,将安置陆家村、马陆村448户1251套房源入户;唐家苑动迁安置基地于2014年开工建设,预计将于2017年竣工,用于安置新联村380户动迁户。该四个基地都是高层商品房社区,享受嘉定新城区域内的动迁政策,是嘉定新城建设造就的新型社区,是嘉定新城最新一代的动迁安置小区。

目前嘉定新城(马陆镇)动迁社区管理形式与其他城市社区的管理形式相类似,成立社区居委会,按照现在城市社区的管理方式进行,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社区。由于缺乏经验借鉴,在动迁安置社区管理上发现不少问题,现对目前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简要分析如下:

一是政府对于动迁安置社区居民的市场化引导不够。动迁安置社区内居住的大部分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过来的“农村人”,受固有的传统思想影响深远,大部分动迁居民无法一下子从“农村模式”转变成“社区模式”。动迁安置社区在硬件上虽然已经基本同步于城市商品房小区,但居住者的思想意识却与商品房小区业主相差甚远。很多动迁居民的思想还停留在农村自给自足模式和村委会管理模式,对于物业公司和居委会联合管理的“社区管理模式”很难适应,甚至可以说,很多居民认为社区管理模式就是物业费、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停车费等各种费用的累加,巨大的消费差距给动迁居民内心形成了巨大的阴影和心理恐慌,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很多不满情绪和抵触心理。

二是农村生活方式和习惯的较难改变。城市化运动过程把农民城市化为居民,户口簿上的“农转非”代表的只是表面身份的转变,但是千百年来骨子里的农村生活习惯却并没有改变,这需要两代甚至更多代人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改变。随地扔垃圾、在公共绿地晾晒衣物、小区绿地变菜地等现象屡禁不止,对社区环境造成破坏,为社区管理增加难度。

三是社区管理参与性的积极性较低。由于动迁安置社区的生活环境和之前农村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不仅从居住环境,宏观的外部环境也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动迁安置社区的居民在经济和生活的各方各面也都受到了农村和城市的双重辐射。对于突然而至的城市化社区管理,一大部分的村民还处于抵触、适应的阶段,因此在参与社区管理方面,有很大的消极因素。另外,动迁安置社区的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很多居民虽然最近几年十几年受到城市化运动的影响,了解了新事物,但是本身受教育水平较低。尤其是家庭管理角色的中老年人,很多都是法盲、文盲,习惯了以道德、风俗习惯等为行为标准依据去生活。他们没有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也没有参与小区治理的能力。

四是小区居民缺失社区管理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马陆镇动迁安置社区的治理工作中,政府组织基本处于主导的地位,很多居民对于社区发生的很多事情都处于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例如小区的公共设施被破坏,窨井盖被撬走等等,都处于冷漠的状态。对于动迁社区缺乏城市小区居民应有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动迁安置社区没有居民热情的参与,就少了最基本的生气与活力,没有治理与被治理者的沟通互动,最终造成动迁安置社区的治理结果十分不理想。

五是外来流动人口引起的管理难问题。截止到2014年,马陆镇共有人口1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万,非农业人口有2.3万人,其中外来人口共有6.3万。从数据中可以发现,外来人口已经超过本地人口数量,占了马陆镇总人口的一半还稍多。伴随着大动迁的全面铺开,动迁安置社区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在少数,且不难发现群租现象。外来人口来自祖国各地,文化差异、生活习惯差异、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加上不同的生活方式、受教育水平等因素使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存在很多问题,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

一个成功的社区管理应该是由政府作为主导,居民积极参与自我治理的过程,目前嘉定新城(马陆镇)的动迁社区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还处在探寻摸索阶段,相信通过不断分析总结,积累经验,定能在不久的将来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模式。(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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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降知识进社区活动方案(精选14篇)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职业特点,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视频播放、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尤其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和防护教育、妇女保健教育。全年健康大讲堂活动次数不低于2次。使机关健康教育普及率应达9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85%以上。 https://www.ruiwen.com/fangan/6507355.html
7.2011年南开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入学考试题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社会...4、简述社区工作地区发展模式的实施策略 5、简述社区照顾模式的特点 6、社会服务方案策划主要包括哪些步骤? 7、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关系的主要方法? 8、简述社会工作督导的方法 三、论述题(30分) 社工在专业实践中可能面临哪些伦理困境?试结合你的工作实际,举例说明。 https://m.educity.cn/mba/1832044.html
8.什么是降的人际关系,它有哪些特征?在健康的关系中,双方还会给彼此的进步积极的响应:在对方需要支持时鼓励彼此;在对方犯错时会给出反馈和建议而不是一味嘲笑和责骂;在对方痛苦时给予理解而不是否定。你喜欢这段关系中的自己,甚至有时会因为这段关系提升对自己和世界的信任。 需要注意的是,一段健康的关系不一定需要每时每刻都呈现出这些特点。但是,...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5568346
9.2024年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个人总结(通用21篇)四、结合社区特点,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认真细致地做好基础工作。社区现有下岗失业人员500多人,他们大多从事的是临时性工作,灵活性大,今年,为了详实的掌握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和动态,提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准确性,5-6月期间,我根据上级要求对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这次调查是在原入户调查的基础上,...https://mip.wenshubang.com/nianduzongjie/2881699.html
10.详解5大常用的特征选择方法!腾讯云开发者社区尽管有MIC和距离相关系数在了,但当变量之间的关系接近线性相关的时候,Pearson相关系数仍然是不可替代的。第一、Pearson相关系数计算速度快,这在处理大规模数据的时候很重要。第二、Pearson相关系数的取值区间是[-1,1],而MIC和距离相关系数都是[0,1]。这个特点使得Pearson相关系数能够表征更丰富的关系,符号表示关系的...https://cloud.tencent.com/developer/article/1975833
11.社区大学的优势及特点有哪些?社区大学的优势及特点有哪些? 提前算一算,出国留学要花多少钱? 获取验证码 开始计算 今天罗老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美国社区大学的优势及特点吧! 什么是社区大学? 社区大学为两年制,通常颁发副学士学位。学校规模不大,学费相对低廉。同时入学要求低。毕业后可选择直接就业,但主要是转入到综合性大学的跳板。由于美国明确...https://m.jjl.cn/case/347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