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吾金】如何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
众所周知,除了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外,马克思没有撰写过专门论述其哲学思想的理论著作,他关于哲学的思考或见诸于札记和短论,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或见诸于手稿和论战性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神圣家族》、《哲学的贫困》、《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等;或见诸于经济学论著,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等;或见诸于笔记、提纲和书信,如《民族学笔记》、《历史学笔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致查苏利奇的信》等等。
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文本中,诚如德国学者柯尔施在《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一书中所指出的,马克思在世时,一般被看作是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很少有人把他当作哲学家。与马克思不同,晚年恩格斯写下了一系列哲学论著和手稿,如《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出路》(以下简称《出路》)①、《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也在多封书信中阐述了马克思和他本人的哲学思想。因此,马克思逝世后,人们主要是通过恩格斯的哲学观去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的。
今天,在马克思的大量遗著、手稿、笔记和通信被发现以后,在以卢卡奇为肇始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深入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的基础上,我们有条件按照马克思自己的哲学论述来重新认识他的哲学观了。
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
在哲学研究上,如果说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就接受了系统的哲学训练,并从耶拿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那么,作为柏林大学哲学课堂上的旁听者,恩格斯是通过自学而进入哲学殿堂的。从恩格斯开始独立思考起,他的思想就深受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费尔巴哈和倡导实证主义的法国哲学家孔德的影响。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恩格斯终其一生都未摆脱这些影响,而这些影响又在他的哲学观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了表明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边缘性的,我们分别从恩格斯的三部主要著作中摘引出以下三段重要的论述:
通过对恩格斯上面三段论述的分析,我们现在有条件对他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做出明确的概括了。显然,按照他的观点,第一种知识是哲学,它的前身是传统的形而上学,现在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即逻辑和辩证法;第二种知识是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第三种知识是由恩格斯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它们显然不从属于哲学,因为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也就是说,它们只可能从属于实证科学,成为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层面。至于辩证的自然观和辩证的历史观是怎么确立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做过明确的说明:“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的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⑥显然,按照恩格斯的意思,马克思创制的是辩证的历史观,而恩格斯创制的则是辩证的自然观。这个意思也可以从恩格斯提到的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剩余价值学说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中得到印证。关于恩格斯这样表述究竟有何意义,我们在后面还会进行论述。现在我们关心的是,恩格斯上面三段论述究竟在哲学上向我们透露出什么信息
第一,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充分体现出实证主义思想的痕迹。事实上,孔德早已指出:“我们所有的思辨,无论是个人的或是集体的,都不可避免地先后经历三个不同的理论阶段,通常称之为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第一阶段,虽然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不可缺少的,但今后应始终将其视为纯然是临时性的和预备的阶段。第二阶段,实际上只是解体性的变化阶段,仅仅包含单纯的过渡目标,由此便逐步通向第三个阶段。最后这一阶段才是唯一完全正常的阶段,人类理性的定型体制的各个方面均寓于此阶段中。”⑦尽管恩格斯在其上面三段论述中并未提到孔德的名字,但他无疑是按照孔德在《实证哲学教程》中的基本思路来谈论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解体和实证科学的兴起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把实证科学视为自己确立新知识论和哲学观的根本参照系。他甚至认为,传统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而一切哲学垃圾都会消失在实证科学中。他对实证科学是如此崇拜,以至于宁可把他自己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也不愿让它们归属于哲学。
第三,既然恩格斯认定,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他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也就只好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上去寻找自己的存身之所了。然而,必须指出,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在纯粹思想的领域中撰写过关于逻辑学或辩证法的专著,而按照恩格斯本人的说法,他们各自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自然观又都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也就等于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哲学思想,而只有实证科学基础理论层面上的一些想法。其实,蕴含在上述三段论述中的结论与恩格斯自己在《反杜林论》、《出路》等著作中谈论他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做法,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它只是一个关于逻辑规律的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著作;反之,如果恩格斯能够在自己的著作中谈论他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那么他就不得不放弃他在上面三段论述中所坚持的知识论和哲学观。
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恩格斯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的。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当恩格斯批评杜林在学术上搞自我炒作时,曾明确地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⑨如果撇开剩余价值这个经济学上的贡献不论,那么,不言而喻,马克思在哲学上的伟大贡献就是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了。不用说,恩格斯在这里提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就是他前面所说的辩证的历史观。在某些场合下,恩格斯也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表达式。比如,在1893年2月7日致弗·雅·施穆伊洛夫的信中,恩格斯这样写道:“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在我看来,您在我的《费尔巴哈》中就可以找到足够的东西——马克思的附录其实就是它的起源!其次,在《宣言》(1892年柏林新版)的序言和《揭露共产党人案件》的序言中也可以找到。”⑩
其一,当恩格斯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是由马克思提出来时,又以不经意的方式提到“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从而暗示我们,马克思的理论贡献主要限于这两个领域。
其二,当恩格斯表示,“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时,尽管他没有阐明是哪些专门的领域,但可以推测,至少数学和自然科学的领域是被包含在里面的。也就是说,至少在这些专门的领域内,做出理论贡献的是恩格斯,而不是马克思。
其三,当恩格斯强调自己“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时,这里涉及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不明晰的,即恩格斯究竟在何种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换言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究竟哪些基本原理是由恩格斯创立的他并没有明确地阐述这一点。第二层意思倒是明确的,即他的主要工作是阐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然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恩格斯是否准确地阐发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这种理论这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先回到正在讨论的主题上来。我们发现,在《出路》中,恩格斯在替马克思的哲学观进行定位时,也替自己的哲学观确定了相应的位置。他这样写道:“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我们发现了这个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的唯物主义辩证法(diematerialistischeDialektik),而且德国工人约瑟夫·狄慈根不依靠我们,甚至不依靠黑格尔也发现了它。”(13)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提出了一个新的术语“唯物主义辩证法”。其实,这个新术语无非是他前面提出的“辩证的自然观”的又一种表达形式罢了。尽管恩格斯在这个句子中又使用了含混的主语“我们”,似乎是他和马克思一起发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实际上他想表达的真正意思是:马克思发现的是辩证的历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而他发现的则是辩证的自然观,即唯物主义辩证法。
这就是恩格斯用含混的、羞答答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对马克思和他自己的哲学观的历史定位。然而,吊诡的是,按照恩格斯前面提出的哲学观,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从而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无论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还是恩格斯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至多只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而不可能是哲学思想。但令人费解的是,恩格斯有时又把它们当作哲学思想加以谈论。这表明他的哲学观始终处于自我矛盾的状态中。有趣的是,恩格斯之后的正统的阐释家们对恩格斯的哲学观似乎都患了“集体遗忘症”。在他们看来,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之作为哲学思想,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既无可置疑,也无需论证。
接下去,让我们再来看看,恩格斯之后的正统的阐释家们又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进行定位的。显然,在这些阐释家中间,如果撇开与这里的论题关系不大的拉法格、梅林和拉布里奥拉,首先应该提到的无疑是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曾多次拜访晚年的恩格斯,并得到后者的高度赏识。普列汉诺夫不仅翻译了恩格斯的《出路》,而且在俄译本第二版的译者序言中对马克思的哲学观做出了自己的定位:“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不仅是唯物主义哲学,而且是辩证唯物主义。”(14)在《卡尔·马克思和列夫·托尔斯泰》一文中,普列汉诺夫以更明确的口吻写道:“马克思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15)从普列汉诺夫的上述论述可以看出:
第一,从他有时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做主语,有时又用“马克思”做主语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他从未自觉地意识到并反思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
第二,正如恩格斯在自己的表述中用“历史唯物主义”取代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一样,他也在自己的表述中用“辩证唯物主义”取代了恩格斯提出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也就是说,自他以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两个具有亲和性和对称性的概念逐渐成了称谓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专门用语。
第三,他把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基础和核心。这已经蕴含着这样的思想萌芽,即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去的结果。比较起来,辩证唯物主义是“世界观”,而历史唯物主义则不过是这一世界观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实证性的应用。
一种是综合性的方式,即肯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先研究了自然界,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再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人类社会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这种综合性的推广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被提到了。也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还没有成为反思的对象。换言之,研究者们不自觉地预设了这样的前提,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是完全一致的。
另一种是分析性的方式,即肯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研究上是有分工的,至少侧重点是不同的。主要是恩格斯,通过对自然界的研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则把作为恩格斯的研究成果的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毋庸置疑,在这种分析性的推广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贡献被区分开来了,各自被确定了相应的历史地位。尽管列宁后一段论述中的主语是“马克思”,乍看起来,他似乎想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不同的理论贡献区分开来,但只要深入阅读列宁的著作,就会发现,列宁从未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思想差异做过自觉的反思,因而这里出现的“马克思”实际上仍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代名词。换言之,列宁的推广论本质上还是综合性的推广论。
如前所述,倒是恩格斯在《出路》中强调马克思的主要工作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时,他竭力想表达出来的,正是这种类似于分析性的推广论所想表达的思想。每一个不存偏见的人都会发现,这种“先自然后人类社会”的推广论的叙事方式在恩格斯的著作中早见端倪。比如,在《反杜林论》的哲学篇中,恩格斯把讨论自然界的自然哲学置于讨论社会历史的道德和法之前。又如在《出路》中,恩格斯也是先讨论费尔巴哈的自然哲学,再讨论他的伦理和宗教哲学。而且,在讨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时,恩格斯很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看法:“适用于自然界的,同样适用于社会历史的一切部门和研究人类的(和神的)事物的一切科学。”(18)毋庸讳言,在恩格斯看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完全是同质性的,因而完全可以把自然研究中引申出来的规律性的东西不加分析地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去。这不正是推广论的雏形吗
事实上,正是在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的叙事方式的影响下,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对推广论做出了经典性的表述:“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它所以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解是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19)至此,我们发现,推广论在斯大林那里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斯大林的推广论仍然属于综合性的推广论,因为他的思想和列宁一样,从未达到自觉地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的层面上。
倒是当代学者波亨斯基(I.M.Bochenski)在《当代欧洲哲学》一书中不自觉地道出了恩格斯想说而又没有说出来的意思:“马克思本人主要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他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人,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哲学基础则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它本质上是恩格斯研究的结果。”(20)正是在波亨斯基的论述中,恩格斯生前的隐蔽的愿望(这个愿望总是被无限谦虚的、意义含混的语言包装起来)终于被清清楚楚地陈述出来了。这个愿望就是:正是我恩格斯通过对自然界的研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则把我确立起来的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和出发点,而历史唯物主义只是应用性的、实证性的研究成果。要言之,不是马克思,而是恩格斯,才是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观的真正奠基人,而马克思的全部哲学贡献只是在经济和历史这些实证的领域中。
由上可知,无论是综合性的推广论,还是分析性的推广论,都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错误定位。比较起来,分析性的推广论走得更远,因为它把恩格斯确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而把马克思确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性的、实证性的研究成果。正是这种源自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的主导性的阐释结果导致了恩格斯哲学观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的基础化和核心化,同时也导致了马克思哲学观的边缘化和应用化。(24)
总之,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对马克思哲学观所做的这种历史定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从根本上遮蔽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重大差异,从而抹杀了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的伟大意义之所在。
回到马克思原初的哲学观
要了解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者们对马克思哲学观的理解、阐释和定位到底错在哪里,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返回到马克思原初的哲学观上去。通过比较和分析,阐明历史的真相。
首先,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就十分重视哲学这门学科。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地告诉我们:“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但我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次当作辅助学科来研究。”(25)为什么马克思那么重视哲学他在1837年11月致父亲的信中阐明了这么做的原因:当时他打算撰写一部关于法的著作,但在构思时却遇到了困难,“这又一次使我明白了,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26)。显然,青年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哲学上的学养对创造性思维的重要性。所以,他甚至在患病期间,重又系统地阅读了黑格尔和他的大部分弟子的著作,并积极地参与了柏林的“博士俱乐部”的理论探讨活动。我们知道,正因为认识到了哲学的重要性,马克思不但自觉地接受了哲学方面的训练,并以原创性的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从耶拿大学哲学系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
其次,马克思提出了哲学的人民性、时代性和世界性的问题。在《第179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马克思阐述了哲学和人民之间的亲缘关系及哲学家成长之不易:“哲学家的成长并不像雨后的春笋,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27)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哲学既不是玄妙自我的思辨之深化,也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都是相同的”。(28)真正的哲学不仅包含着人民思想中最精致的部分,不仅显现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而且也汇聚着世界性的意识,搏动着文明的活的灵魂。在这里,马克思对哲学作出了多么高的评价。我们发现,马克思从未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哲学家们的专利,他总是使自己的哲学思想紧贴人民、时代、世界和文明,从而使它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再次,马克思主张,哲学是人类(尤其是无产阶级)寻求解放的思想武器。在1843年9月至卢格的信中,马克思满怀激情地写道:“到目前为止,一切谜语的答案都在哲学家们的写字台里,愚昧的凡俗世界只需张开嘴来接受科学的烤松鸡就得了。现在哲学已经变为世俗的东西了,最确实的证明就是哲学意识本身,不但表面上,而且骨子里都卷入了斗争的旋涡。”(29)在这里,马克思启示我们,哲学既不是象牙塔里的迷思,也不是哲学家们写字台中存放着的现成的答案,而是现实斗争中的思想武器。马克思激烈地抨击了麻木的理论中立主义的错误倾向,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公开宣布:“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30)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宣布,德国人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心脏则是无产阶级。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哲学视作与现实世界(包括阶级斗争)相分离的、只涉及逻辑思维及其规律的学问,相反,他一直把它理解为革命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手中的重要思想武器。
最后,马克思强调,哲学的根本使命是改变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写下了最能体现其哲学观特色的第十一条提纲:“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1)众所周知,马克思逝世后,这句名言也被镌刻在他的墓碑上,它突出地表明了,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视为自己的根本使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写下了另一句名言:
[……]实际上,而且对实践唯物主义者(denpraktischenMaterialisten)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的事物。(32)
毋庸置疑,马克思在这里使用的“实践唯物主义者”的概念同时蕴含着他对“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认可。道理很简单,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又何来实践唯物主义者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马克思哲学观的根本使命就是通过实践的方式,使现存世界革命化。
通过对马克思哲学观的概要论述及与前面提到的恩格斯哲学观的粗略的比较,很容易发现,马克思的哲学观与恩格斯的哲学观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差异:
第一,恩格斯的哲学观深受黑格尔、孔德和费尔巴哈的影响,他以为自己确立了新的哲学理论,并把这种理论称之为“辩证的自然观”、“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自然辩证法”,然而,由于他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的“自然”或“物质”始终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或物质,所以,实际上他仍然停留在旧哲学的怀抱中。我们在后面的论述中还会对这一点进行更详尽的论证。然而,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实践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正是“实践”概念摒弃了物质与意识、自然界与精神之间的抽象对立,从而使马克思完全超越了旧哲学的狭隘眼界,确立起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新的哲学地平线。(33)实践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在哲学领域里实行的划时代革命的真正成果。
第二,恩格斯的哲学观,主张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大部分领地已经让渡给实证科学,因而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显然,在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里耕耘,就等于在象牙塔里沉思,根本就没有必要把哲学与现实斗争,尤其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联系起来。然而,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强调哲学与现实世界的密切联系,马克思还自觉地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无产阶级的精神武器。
第三,按照恩格斯的哲学观,既然哲学已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那么他和马克思各自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就只能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去了。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始终是现实世界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哲学非但没有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反而通过自己的实践品格,始终处于改造社会(包括自然)的漩涡之中。
第四,恩格斯哲学观的核心关切是逻辑思维及其规律,而马克思哲学观的核心关切则是对现存世界的革命性改造。
当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差异仅仅诉诸观念上的笼统的、对列式的比较是不够的,我们还须更深入地来探讨他们在一些具体的哲学问题上存在的差异。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观差异的具体例证
只要一提到马克思哲学观与恩格斯哲学观的关系,正统的阐释家们立即就会告诉我们,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的主要理由如下: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撰写了《神圣家族》、《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著作;第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坦承,他与恩格斯之间“不断通信交换意见”(34),因而他们的见解是完全一致的;第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曾经表示:“顺便指出: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言而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而且经济学那一编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就是由马克思写的,只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我才不得不很遗憾地把它稍加缩短。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35)其实,略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三条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就第一条理由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合著过一些著作,但合著之所以需要,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知识结构存在着差异,因而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加以互补,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各种专业上相互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所以,合著只能证明他们对合作撰写的著作的主题的看法是一致的,超出这一点,我们看到的就都是差异了。事实上,合著的真正动力在于知识结构上的互补,即“相互帮助”。就第二条理由来说,当马克思表示自己与恩格斯之间“不断通信交换意见”时,恰恰表明,他们在很多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不然,何需“交换意见”呢就第三条理由来说,恩格斯曾把《反杜林论》的全部原稿念给马克思听,但匪夷所思的是,他完全没有谈到马克思对他书稿的反应。难道马克思没有就书中的任何一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疑问或不同见解事实上,在恩格斯行文的省略处,恰恰隐藏着他与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常识也启示我们,不要说两个人的思想不可能完全一致,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也很难保持其前后完全一致。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些具体的例证来探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
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把黑格尔哲学的性质判定为历史唯心主义,这种哲学观试图用思想、观念、意识或伟大人物的意志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阐明了自己的哲学观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观之间的根本差异:“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40)显然,在马克思看来,把黑格尔的历史唯心主义颠倒过来,绝不是恩格斯所说的一般唯物主义,而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地说,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颠倒过来,绝不是恩格斯所说的抽象的自然或物质,而是马克思所说的具体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其次,我们来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费尔巴哈哲学遗产的不同态度。这里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如何看待费尔巴哈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二是如何看待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三是如何看待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思想
然而,列宁在这句话中把马克思扯进来就完全错了,因为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之间的根本差异:“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50)又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做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51)毋庸置疑,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仍然从属于旧唯物主义,因为它诉诸感性直观,因而其基础和出发点始终是抽象的自然或物质。一旦人们用它来观察人类社会,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的迷误之中,正如马克思所批评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52)也就是说,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是根本不可能洞见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认为,既不存在社会历史之外的自然,也不存在自然之外的社会历史。在《手稿》中,马克思早已告诉我们,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的现实生活的要素,才是人真正存在的基础。“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60)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尖锐地批评了试图把自然与历史割裂开来的错误观念:“例如,关于人对自然的关系这一重要问题[或者如布鲁诺所说的(第110页),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对立’问题,好像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东西’,好像人们面前始终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就是这样。”(61)在马克思看来,不但没有无历史的自然,也没有无自然的历史,自然作为“历史的自然”(einegeschitlicheNatur)永远不可能在社会历史之外,而只可能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那么,为什么恩格斯会把自然与社会历史割裂开来呢因为他完全没有领悟马克思的新哲学——实践唯物主义。事实上,在马克思那里,自然正是通过自然科学,以实践的方式进入社会生活并成为社会历史的有机的组成部分的。可是,恩格斯却退回到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主张完全撇开人的活动去考察自然本身。在《出路》中,他告诉我们:“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62)
总之,从上面考察的三个哲学问题上不难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确实存在着重要的差异。一言以蔽之,马克思已经站在他自己确立的新的哲学地平线——实践唯物主义——上,他继承了康德哲学的伟大传统,始终主张从实践出发、从主体出发去看待其他所有的哲学问题(参阅《提纲》第一条)。然而,遗憾的是,恩格斯始终处于自己已完全领悟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幻觉中。事实上,他在哲学上既缺乏系统的训练,也从来没有认真地领悟过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即使与马克思合作撰写著作时也是如此。与此相埒的是,恩格斯陷入的另一个幻觉是,他已以批判的方式彻底地清算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和孔德的实证主义,实际上,他从这些哲学前辈那里借用的东西远远地超出了他自己的想象。从本体论上看,恩格斯始终是一个隐蔽的费尔巴哈主义者;从方法论上看,他始终是一个隐蔽的黑格尔主义者;从科学观上看,他始终是一个隐蔽的孔德主义者。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恩格斯始终停留在费尔巴哈式的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他离马克思是那么近,但同时又是那么远,因为他从未真正进入过马克思所确立的新哲学观的境域中,犹如卡夫卡笔下的那个土地测量员,始终只是围着城堡绕圈而已。
马克思哲学观的称谓及其实质
在这个部分中,我们将探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马克思与实证主义思潮的关系二是如何称谓马克思的哲学观三是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下面我们将逐一加以论述。
容易引起争论的是,在马克思思想的转变期,尤其是在1845~1846年间,马克思又如何看待他自己的哲学观与实证主义的关系马克思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谈到德国思辨哲学时写道:“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73)
为了理解上的方便,我们姑且把马克思写下的这段话的德文原文称作“文本A”,把中央编译局译出的上述文字称作“文本B”。显然,如果按照文本B,人们必定会引申出如下的结论:第一,“思辨”或“意识的空话”将被“真正的实证科学”或“真正的知识”所取代。要言之,在德国的思辨终止的地方,取而代之的将是各门实证科学的知识。第二,“独立的哲学”将被“从对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以下简称“这些抽象”)所取代。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这些抽象是指马克思运用自己的新哲学观考察历史发展时引申出来的若干结论。第三,这些抽象“离开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第四,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特别是最后一点,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如果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那么它们就不可能隶属于哲学的范围内,换言之,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恩格斯的哲学观时所指出的,它们就只可能属于实证科学,至多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层面。显然,如果按照文本B,蕴含在马克思这段论述中的哲学观就与恩格斯没有什么差异了。
在特殊的情况下,细节确实有可能决定一切。如果人们把文本A与文本B逐句加以对照,立即就会发现,正是由于文本B没有把若干重要名词前的定冠词的含义翻译出来,导致了对文本A的根本性误读和误译。为了把这段译文,即文本B中的根本性问题彰显出来,我在文本C(即下面这段新译文)中保留了文本A中的两个德语短语。这两个短语前都有德语定冠词die,与之对应的是,在译文中应该加进“这种”:“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这种独立的哲学(DieselbstaendigePhilosophie)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这种哲学(diePhilosophie)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74)
这样一来,我们立即就明白了,马克思并没有试图以“这些抽象”去取代一切“独立的哲学”,它们取代的只是“这种独立的哲学”,从上下文可以看出,它就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思辨哲学。此外,并不像文本B所表达的,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如果它们与哲学不同,它们本身当然就不可能是哲学了。反之,如果按照文本C,这些抽象只是“与这种哲学不同”,那么它们完全可能属于另一种哲学。显然,在文本C中保留的第二个定冠词尤其重要,因为它表明,体现马克思哲学观的这些抽象,并不像恩格斯所认为的,是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的,相反,它们属于哲学,属于由马克思本人确立起来的新的哲学观,它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思辨哲学是迥然不同的。这样一来,马克思上面那段话的疑点也就宛然冰释了。(75)
再来看马克思哲学观的称谓问题。如前所述,恩格斯曾把马克思哲学称作“辩证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由于在他那里,“历史”与“自然”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因此,当他这样称谓马克思的哲学观时,他已经把马克思的哲学观恩格斯化了。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自然作为历史的自然或人化的自然,始终只是历史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既然在理论基础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和分歧,因此,恩格斯用来称谓马克思哲学观的术语是无法加以使用的,我们必须返回到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观的历史定位上去,换言之,用马克思自己的术语来称谓他的哲学观。稍加留意就会发现,马克思称谓自己的哲学观的三段重要的论述都出现在他和恩格斯合著的《形态》的“费尔巴哈”章内。有趣的是,在这三段论述中,马克思都不是以直接的,而是以间接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哲学观的。尽管这三段话前面都引证过,但考虑到这个部分的题旨,我们还是不得不再度加以引证。
第一段论述是:“[……]实际上,而且对实践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76)在这里,马克思以“实践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自况。正如“共产主义者”这个术语必定间接地蕴含着对共产主义学说的认可,“实践唯物主义者”这个术语也必定间接地蕴含着对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认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哲学观完全可以用“实践唯物主义”这个用语加以称谓。如果说,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和恩格斯)拘执于精神与自然界的抽象对立,热衷于谈论自然界的第一性地位,那么,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早已通过实践这种主观见诸客观的活动,扬弃了自然界与精神的抽象对立,把唯物主义推进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上。
第二段论述是:马克思在谈到自己的历史观时指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77)尽管马克思没有直截了当地把自己的历史观称作“唯物主义历史观”,但他既然把与自己的观念相对立的另一种观念称作“唯心主义历史观”,也就暗含着这样的意思,即他自己的历史观必定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点完全可以从逻辑上反推出来。
第三段论述是: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78)在这段话中,逻辑上的反推关系也是非常清楚的,既然马克思反对费尔巴哈使历史与唯物主义彼此完全脱离开来,那么他自己必定主张把历史与唯物主义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这段话本身就蕴含着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认可。
由上可知,马克思的上述论述已经蕴含着对“实践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间接认可。但我们必须记住:其一,马克思并没有直接提出这三个术语;其二,这些术语中的“历史”概念是涵盖历史的自然或人化的自然于自身之内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会明白,根本无需恩格斯去确立“辩证的自然观”、“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自然辩证法”,因为马克思的哲学在研究历史时已经蕴含着对自然的研究。同时,我们也明白了,作为正统的观念支配理论界那么久的推广论(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完全是错误的,既然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自然已经涵盖在历史中,辩证唯物主义也就取消了自己存在的权利。它完全是多余的,是一根盲肠。我们完全可以说,马克思的哲学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没有提出过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的任何其他哲学理论。
那么,在马克思那里,“实践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关系又如何呢其实,当马克思在《提纲》中告诉我们:“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9)时,他已经打通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表明它们在含义上完全是一致的,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从实践,尤其是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出发去考察人类的全部历史。
最后,有待于询问的是,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从逻辑在先的角度看问题,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首先不是在认识论或方法论领域,而是在本体论领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理解并阐释为“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事实上,早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就已经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80)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社会生产关系的本体论特征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征。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81)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既构成马克思哲学观的基础,又构成这一哲学观的实质。我们必须从这一本体论出发去领悟马克思伟大的哲学革命的意义之所在。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真理是由争论确立的,历史的事实是在矛盾的清理中被陈述出来的。只有把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存在的思想差异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加以自觉地反思,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才可能突破意识形态的襁褓,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注释】
①恩格斯这部著作书名中的DerAusgang应该译为“出路”,而不是“终结”,参阅拙文《论马克思对德国古典哲学遗产的扬弃》,《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②⑥⑨(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349、366、349页。
③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7~188页。
④⑤⑩(12)(13)(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20、721~722、242、243、246页。
⑦奥古斯丁·孔德:《论实证精神》,黄建华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页。
⑧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3页。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明确表示:“形式逻辑本身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直到现在仍是激烈争辩的领域。而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参阅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7~28页。
(14)《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79页。
(15)《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5卷,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37页。
(16)(17)《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11页。
(19)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29页。
(20)I.M.Bochenski,ContemporaryEuropeanPhilosoph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57,p.62.
(21)康斯坦丁诺夫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刘丕坤等译,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8页。
(22)艾思奇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95页。
(23)弗朗克·菲德勒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郑伊倩等译,求实出版社1985年版,第68页。
(24)张奎良教授甚至认为:“实际上,恩格斯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缔造者和阐发者,而且马克思主义的重中之重——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在没有马克思参与的情况下,恩格斯独自确立起来的。”毋庸置疑,“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概念都是恩格斯率先提出来的,但并不等于说,这两个概念所指称的那种理论是由恩格斯确立的。确立一种理论与命名一种理论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参阅张奎良《恩格斯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动态》2012年第11期。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27)(28)(29)(30)(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416、467、5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SehnK.MarxF.Engels:Werke(Band3),Berlin:DietzVerlag,1969,s.42.中央编译局的译者把原文denpraktischenMaterialisten译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其中的“的”字既为赘词,又会影响人们对整个短语的含义的理解,兹改译为“实践唯物主义者”。
(33)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提纲中,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哲学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做了经典性的论述。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7页。
(36)(37)(38)(43)(44)(45)(46)(62)(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4、226、242、211~212、212、222、222、247、574~575页。
(39)(49)《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225页。
(40)(53)(54)(57)(59)(66)(7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3、31、50、30、51、50、43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14页。
(42)(60)(65)(67)(69)(7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3、122、178、128、46、171页。
(47)(5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295页。
(48)在另一处,恩格斯又补充道:“费尔巴哈拒绝为这种唯物主义承担责任,这样做是完全对的;只是他不应该把这些巡回传教士的学说同一般唯物主义混淆起来。”参阅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75页。
(50)(51)(52)(73)(78)(79)(8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56、56~57、73~74、78、56、344页。
(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2页。
(58)其实,费尔巴哈本人对自己的哲学思想的价值做出了正确的评价:“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生理学、心理学都不是真理;只有人本学是真理,只有感性、直观的观点是真理,因为只有这个观点给予我整体性和个别性。”参阅《费尔巴哈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05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9页。sehnK.MarxF.Engels:Werke(Band3),Berlin:DietzVerlag,1969,s.43.
(63)(6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19、177页。
(68)参阅拙文《论两种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概念》,《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
(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49页。
(74)MarxEngels:Werke3,Berlin:DietzVerlag,1969,s.27.
(75)正是这段译文使某些学者,如段忠桥教授引申出错误的结论,即认为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些抽象”不是哲学,而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参阅段忠桥《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还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学术月刊》2010年第2期。
(7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SehnK.MarxF.Engels:Werke(Band3),Berlin:DietzVerlag,1969,s.42.中央编译局的译者把原文denpraktischenMaterialisten译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其中的“的”字既为赘词,又会影响人们对整个短语的含义的理解,兹改译为“实践唯物主义者”。
(8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
(原载:《江海学刊》2013年4期)
【边立新】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哲学观是截然不同的吗?——俞吾金教授《如何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一文商榷
一、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恩格斯的哲学观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又说:“自然科学家由于靠旧形而上学的残渣还能过日子,就使得哲学尚能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本身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的废物——除了纯粹的关于思维的理论以外——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④俞文的理解是:“既然以往的哲学残渣是在实证科学中消失的,那么新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就只能在实证科学中被确立起来。……恩格斯实际上把第三种知识定位在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透过上下文的语境,我们不难发现,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旧形而上学的残渣”和“一切哲学的废物”,是指以传统形而上学为代表的旧哲学。这种哲学曾经影响过自然科学,而随着辩证法的确立,旧的哲学必然成为多余的东西而在实证科学中消失。而旧哲学中关于思维的辩证法,不属“哲学的废物”,它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被保留下来。可见,恩格斯并没有把辩证法作为实证科学的基础,而是作为哲学。辩证法属于什么性质的哲学呢?当然是从旧哲学中保留下来并经过批判改造过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内容。
俞文作者也意识到,仅凭恩格斯以上的论述不足以表明恩格斯的哲学观属于实证主义,所以,俞文作者又责怪恩格斯的表述是含混的、羞答答的,恩格斯的哲学观是自相矛盾的。俞文是这样说的:“吊诡的是,按照恩格斯前面提出的哲学观,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从而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无论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还是恩格斯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至多只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而不可能是哲学思想。但令人费解的是,恩格斯有时又把它们当作哲学思想加以谈论。这表明他的哲学观始终处于自我矛盾的状态中。”其实,令人费解的不是恩格斯,而是对恩格斯论述理解上的偏差。事实上,恩格斯并没有把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他自己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作为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而是作为一种新的哲学形态。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科学没有试图阻止哲学以改变了的方式存在下去。”(12)在恩格斯看来,实证科学的发展并没有取代或消灭哲学,而是促进了哲学形态的转换。因此,我们不能在实证主义的意义上去理解恩格斯的哲学观。
二、究竟应如何看待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
恩格斯不仅和马克思共同创立了崭新的哲学形态,而且还对马克思的哲学作出了详尽的阐发。可见,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阐发是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基本途径。然而,俞文的作者持怀疑的态度:“恩格斯是否准确地阐发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观?这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而经过俞文作者的“探索”,得出了如下的结论:“按照恩格斯本人的说法,他们各自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自然观又都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也就等于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哲学思想,而只有实证科学基础理论层面上的一些想法。”进而主张,“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对马克思哲学观所作的这种历史定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从根本上遮蔽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重大差异,从而抹杀了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的伟大意义之所在”。言外之意,恩格斯并没有准确地阐发马克思的哲学观。我认为,俞文把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理解为“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倒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
毋庸置疑,对于马克思哲学观的正确阐释,除马克思本人以外,非恩格斯莫属。恩格斯既是马克思哲学的创始人之一,也是马克思哲学观最具权威性的阐释者。对此,俞文的作者也是完全认同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呢?我认为,恩格斯并没有把马克思的哲学观阐释为实证主义,而是把马克思的哲学观阐释为“新世界观”,而这个“新世界观”的本质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总之,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充分表明了马克思的哲学和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彰显了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意义。这才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准确定位。这种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既符合历史事实,又体现了马克思哲学观的性质。
三、究竟应如何看待恩格斯哲学观和马克思哲学观的异同
深刻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同质性,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条件,而不能离开这个历史条件;必须深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观的本质,而不可停留在某些概念的表层。在俞文看来,恩格斯的哲学观和马克思的哲学观之所以存在重大的差异,原因在于恩格斯“深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具有实证主义思想的痕迹”以及“对实证主义的如此崇拜”。我们不能认同这样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处于同一个时代,实证主义不可能只影响恩格斯而不影响马克思。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看待实证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吗?当然不是。这种影响只是在概念的使用和语言表达方式上,而不是在思想本质上。
①俞吾金:《如何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文)。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6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2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9页。
⑧[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0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
(12)[德]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薛华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2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8—599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7—45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9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0页。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54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27)欧力同:《孔德及其实证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74页。
(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6页。
(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9页。
(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4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09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页。
(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22页。
(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