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民利得以充分实现。实现的途径就是实施依法治理,通过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的要求和宪法、法律的规定,把社区群众组织起来,广泛开展“自治”活动,切实把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区法治化的目的。
(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在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物质要求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街道社区为居民办实事,就是要整合力量,实施依法治理,采取建章立制,整治违章违法,推动法律、医疗、文化等服务进社区的多种形式,实现社区的居所安全、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二、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是“务虚工作”、软任务。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仅停留在计划上,推一下干一下,满足于应付敷於,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死角。如以青壮年为主体的外来人员大量涌入社区,受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无业可就,在管理上造成“真空”,成为管理问题的隐患。有关职能部门缺乏依法治理的工作前瞻性,还未从宏观上规划管理,导致职责不清,各自为战,离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对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指导考核的力度不够。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指导、考核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机会不多,目前仍停留在由设在区司法局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负责开展,给基层单位的感觉就是该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弱化了其工作地位。
三、齐抓共管,积极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关键字:社区治理;多样化;公民参与;网络;开放式;意义
社区是城市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服务,经济组织运行、不同阶层居民生活等多方面交织的区域性共同体。社区是社会结构最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社区,而社区治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社区治理,是提高居民文化素质、生活素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日益表露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的迅速增长,社会的高风险度增加。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以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为前提,只有采取社区治理的多样化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和谐目标。
一、社区治理多样化问题的界定
就社区自身方面来说,社区在意义上是多样化的。这是由于居民的流动性,经济结构的调整,郊区的兴起,一个全新的多元文化社会已经摒弃了集体密度的社区。因此,社区已经成社区在意义上是多样化和多方面的。社区已经成为支离破碎的地方,也就是说人们共享相同的领土几乎消失了。如果人们的社交网络还存在的话,那它们可能成为一种结合的类型:其延伸出的领域未必涉及邻里之间了。其他的人则更为分散,则社区成为一个独立的地区。公共治理理论家博克斯的核心观点是:“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我们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在一个地方,我们期望发现自己成为能够连续、自主决定和控制我们自己地方公共生活的主体。”这一观点强调了社区治理中的公民自治的权利。
此外,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地方政府模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我国就是采用这种多样性的地方政府模式使单一制完成了西方的联邦制的使命,同时,也维护了一个大国的统一和稳定。我国地方政府的多样性的具体表现为三种模式:普通集权模式、民族自治模式及特区复合模式,这三种模式构成了中国地方政府模式的特色。社区在地方政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就能力和传统而言,每个地方的社区在解决问题和组织以及实施措施的方式都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地方政府模式的多样性使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不同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同形式的社区治理,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社区治理的多样化进行前瞻性的探讨。
二、社区治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地方政府的不同模式要求社区治理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其原因为:
一是期望通过社区治理来抑制某些能够用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资源。
另一个是希望通过社区治理来提高民主发展中的民主参与能力。社区在这两个方面可能扮演一个更为中心的角色:
第一,社区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可以填补,尤其是在公共预算缩水的情况下;
因此,基于这些原因,社区治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网络式的社区治理以及开放式的社区治理。
1.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模式实际上是政府与社区两个治理主体之间的不同选择。我国的社区虽然是法定的群众基层自治组织,却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居民在治理中相对弱势。美国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完全实行自主自治,与政府部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援助和制度权利来提高美国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缺乏社区自治的“根基”:成熟的市场经济,长期酝酿的公民社会,以及由此衍生的民主法治精神。而国外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表明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实现社区自治才是完善社区治理的必经之路。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社区治理主要可总结为三种模式,即美国的社区自治模式、新加波的政府主导模式以及日本的混合管理模式。这三种不同的模式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随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成为公共行政的重要内容。因此,公民参与主要是指“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我们倡导采取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加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需增强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增强主要表现在对自身道德素养的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自身权利的维护、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等方面。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事务也相对复杂起来,居民与社区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对社区的各项需要也最为了解,而且只有公民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有了公民的参与,邻里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就更易于调节,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此外,提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还需加强公民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助。
为了保证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有效性的原则:首先,公民必须了解其所在社区的治理原则。就如公共治理论论家博格斯指出的观点: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我们都有选择的权利,在一个地方,我们期望发现自己成为能够连续、自主决定和控制我们自己的公共生活的共同体。在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我们应遵循的规模是自下而上的选择过程;其次,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民主原则。这意味着公民拥有更多选择和决定社区未来的机会;再次,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原则。由于公民是社区的所有者,所以社区代议机构只能是公民的服务者而不是上级;最后,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表达清晰性。这个原则直接影响着社区决策。
总之,我国的社区治理不仅是基于公民的政府功能的提高,而且是公民社会质量的改善。现阶段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几乎全部是政府启动,政府主导的,至今还没有出现过完全由社区主体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主导的社区建设个案。因此,通过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社区治理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网络式的社区治理
目前,我国社区的软件建设发展滞后,突出表现为社区自治能力弱,社区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全,社区公共设施居民使用率不高、居民生活满意度上升缓慢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社区建设模式产生的垂直结构制约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严重影响了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随着全球网络化的发展,人们之间面对面的沟通减少了,而社区网络化发展逐渐成为当代社区治理的手段之一。采用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有利于缩小社区空间的距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具有灵活性。因为其是通过网络和市场原则来自建的由网络来治理。此外,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网络通常能灵活的与公共组织,私人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安排。
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对地方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摒弃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观念,逐步放权,引入多方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中。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和企业家精神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能。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协同性、整体性,优化政府结构,实施组织整合,纵向减少层级,横向加强协同。此外,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可以增强政府工作的灵活性和迅捷性,并建立在数字化网络技术支持下的地方或社区的工作协同机制。
总之,网络式的社区治理虽然在降低政府工作成本获得了理想成效,但是其只能反映社区的一个较小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网络是虚拟的,其中可能存在不稳定或者不肯定的影响社区治理的因素。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治理难以避免走向其反面而达不到治理的理想目标。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仅要看到它的优点,其缺点我们也不可忽视。我们相信,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能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3.开放式的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是基于社区自治来吸纳社区各类组织的参与过程。这种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的治理是不妥的。我国城市的封闭小区可能在围墙内创造出世界一流的“公民治理”形态。但是小区的“经济准入制”,围墙和保安就如同公民身价的间隔一般,这将是影响我国城市发展、社区发展的重大障碍。
社区作为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其和所有的组织一样,都不可能是与环境绝对割裂的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社区治理必须依赖于外部资源的输入,而外部资源的输入过程则是外部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是社区治理制度的演化,在开放式社区治理模式下,外部主体的参与不是为了控制社区,而是致力于社区发展和提供社区治理水平。因此,外部治理主体对社区实施的是一种新的复合治理机制,也就是谋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更加强调了治理主体的参与性。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所要强调的是社区治理主体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社区外的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创新来参与社区治理。开放式的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首先,明确社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从“二元对立”演化为“伙伴关系”,解决了社区治理的主体问题;其次,通过实施复合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创新机制问题;最后,通过帮助社区获得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解决了社区发展的动力问题。
三、社区治理多样化问题的研究意义
社会发展应该从社区治理开始,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社会的细胞。社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没有基层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一个健康、成熟的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居民的互相合作的社区。社区居民之间普遍的信任、互惠的规范和通过自主组织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参与网络构成了社区民合作所依赖的社会资本。
社区治理的方式需要采取相应地多样化来对应地方政府的模式的多样性,因此,社区治理的公民参与式、社区治理的网络式以及社区治理的开放式对目前或者未来的社区治理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有助于社区治理的民主性。社区治理的主体有政府主导变为公民主导,这样有助于社区治理的“本土化”发展,同时,也相应地加强了社会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网路式的社区治理有利于社区治理的局限性。网络现在已成为大多数人的交流方式,网络是虚拟和多功能的,它可以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题,同时也打破了社区因地理局限使治理难以达到有效的目标的局限;
第三,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有助于社区治理的优化性。社区治理需要外部主体的参与,只用通过外部主体的参与,社区治理则可以依赖外部资源来优化治理的条件。
总而言之,社区治理多样化的问题研究对社区治理的发展具有可靠的参考依据和为未来社区治理的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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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杜锦(1988.11-),女,湖南泸溪人,苗族,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行政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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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发展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在向城市社区化管理方向发展。但是当前中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农村社区建设在范围、内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义乌作为一个县级市在城市急剧扩张中,对城区7个街道的社区管理作了规划与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义乌城区之外的一些街道及乡镇并没有实现社区化管理或者在农村社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确实的让农村社区服务于民,研究义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
三、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对策研究
[关键词]企业型社区;公共管理;基层组织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7.08.119
1当前西陵区企业型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基层受到社会环境、历史问题、规划选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管理存在多种形势。如以乡镇、街道为基层政府管理单位,同时指导村、社区的民间自治组织。由于资金、人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型社区长期存在自治过程中企业和街道的双重指导。而企业型社区发展关乎企业能否在地方高效运营、长效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长治久安,也是关乎经济、社会和民生的重要内容。
1.1当社区服务功能不完善和服务意识淡薄
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是一项长期而系统性的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整合,统一管理才能形成一个完整而可靠的服务体系。首先,各社区目前开展的服务项目比较单一,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民政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其次,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还比较欠缺。最后,社区服务中员工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的好坏,但目前大多数员工均由企业安排,少数员工从未从事过社会管理工作且年龄较大,比较缺乏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知识,思想上也只是把自己当成“单位人”,是管理者,而不是社区的建设者和服务者。
1.2企业普遍缺乏社区共建意识
现在的社区建设工作主要停留在政府用行政力量推进的阶段,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意识淡薄。一方面在广大居民中,除了部分对社区依赖性较强的弱势群体外,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社区建设的好坏与自己没有关系,尤其是一些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对自己所在的单位有着高度的依附性,而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较弱。另一方面,由于现存的企业型社区所属单位大多是央企、国企或者私企,社区对辖区单位缺乏制约,辖区单位对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只是应付,不能自觉融入社区共建之中。
1.3资金不足与浪费
1.4社区工作任务已逐渐超出了承受能力
社区作为最基层的工作单位,从事大量本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疲于应付各项工作任务。职能部门对社区的地位和民主自治缺乏理解,把本应属于自己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向社区布置任务,社区实际成了职能部门的“腿脚”,无力思考与开展更多的社区自治和服务工作。
2完善企业型社区建设的建议
2.1打破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工作全面融合
2.2拓展网格化管理内涵,推动服务全域化
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辖区实际,根据不同类型的居民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实现服务全域化。一是探索服务辖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惠及民生的新举措。以网格为信息收集基本单元,以社区网格管理员和社区志愿者为信息收集主体,建立一次采集、统一审核、多方共享的社区综合信息动态收集系统,摸清各类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等重点人群诉求,为针对性的服务提供基础,实现“全天候、零距离”的联系服务,使各项服务更加快捷、精细,更有针对性。二是探索服务辖区企业、推进发展的新举措。加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实施分类管理,以社区为平台,搭建“社区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其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政策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推进社会各界、社会组织与社区、街道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指导各行业自律和自主创新,完善辖区在地方经济统计、协税护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日常工作机制,着力保持辖区经济发展稳步增长。
2.3变单向管理为互动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从管理到治理,是社会建设理念的转变。着力探索网格员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自治能力、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是结合基层实际,转变思想观念,逐步推进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二是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探索社区事务分类管理模式,如居民个人事务属于“私事”,由居民自己解决或寻求市场途径解决,必要时社区提供协助,通过居民互助会、社区听证会等形式,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变单向社区管理为双向社会治理。三是整合资源拓展治理主体,完善区域性党建联席会议、社区共建协调机制等,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的多元化。
2.4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2.5其他方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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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忠华.浅谈企业型社区建设和发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6).
关键词:社区服务;对策;人员素质
一、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组织功能定位不准,服务职责不分明
社区服务在我国总体上还是由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基本上仍沿袭着政府组织的特点,社区的功能不十分明确,很多居民都不真正知道社区服务的所有功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是联结政府和群众的桥梁,也是社区民主建设的主体,它应该具有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的性质,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政府的触角伸到了人们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许多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被转移到了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力量仍依附于政府权力,或者直接是政府的下属部分,受到政府机关的过多干预,难以发挥作业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的优势。政府机构没有发挥出管理、规范和指导方面的作用,出现了触角过长和角色缺位的尴尬局面。社区组织没有将解决居民日常事务放在首位,因此使社区难以有效地依法履行其民主自治功能。现代社会社区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远远超出民政工作的职能和权限,单独民政部门的管理难以适应社区服务大环境的发展要求,在组织领导上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发展。
(二)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素质不高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虽然现在社区服务已经全面启动但仍然存在形式简单,内容单调,服务面较窄的情况。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存在的问题,目前较多的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的年龄偏大,专业化和高素质的年轻人少。再加之有较高文化素质、受过高等教育、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年轻人多不愿从事低端面的社区服务工作,导致了目前的社区服务人员不足和素质低。其次,社区服务的人员很少接受过专业化训练和培训,社区服务方面的技能掌握的较少,面对复杂的社区问题难以提供有效服务。总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居民对各方面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服务呈现出更加专业化,如果不改变社区服务的现实状况,是难以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同时会阻碍社区建设以及民主自治的进程。
二、社区服务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社区职能和建立和谐社区
政府部门的角色应该包括对社区服务工作进行指导,但具体操作的工作主要就应该由社区居民自主去完成,自我服务,这样才能科学地定位需要什么服务和进行什么服务。在推进社区服务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需要认真确定社区的职能范围,明确界定哪些职能必须由社区承担,哪些职能不需要由社区承担,并且通过法律法规等途径将其固化;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尤其是需要严格限制和规定具体管理职能的责任主体,打破上级给下级,级级分配布置执行的不良现象,切实减轻社区的负担,让社区职能真正回归到为社区居民服务这一宗旨指导下。
社区服务发展进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是社会转型以及现代化进程中必然需要面对的现象,我们必须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的现实给城市带来诸多问题挑战,社区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载体。而社区服务的核心就在社区民主与自治的真正落实,提升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幸福感,通过建立和谐社区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真正实现政府与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平等对话,在合作中达成资源分配和政策实施,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二是从内源上培育社区公共领域并扩大社区公民参与程度,三是应当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提升社区治理绩效;四是完善社区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与利益表达机制,并从营造社区文化氛围入手;以上措施通过治理求和谐是达到社区和谐的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素质
社区应该加强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技能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服务队伍。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是: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可以进行业务外包,对于适合市场化的事务可以交给市场来做,将社区管理与市场供给有效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民间机构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动力与热情,以提升社区管理工作的效率,也可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以适应不断变化了的社会发展环境和出现的新问题。
三、结论
面对变化的社会发展形势,我们相信政府有能力解决社区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让社区服务真正担当起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局面,稳步推进我国社区服务的健康向上和良性发展,让生活在社区中的普通居民因细致和贴心的社区服务倍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