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8〕34号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确保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方案。严格按《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附件1)要求,加强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认真核对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严防弄虚作假。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等措施防止替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周到细致地对全体考生特别是残疾考生等困难群体考生提供人文关怀和服务,切实做好报名过程中的咨询、指导等工作。
附件:1.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3.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4.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院校,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后,方可在我省招生。
二、招生计划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3种。省教育厅编制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参加报名。
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三)报名方式
1.网上信息输入(含专业志愿)
(1)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考生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考试诚信承诺书》,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通讯地址等)和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
(2)考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和考试地点。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3)考生核对自己输入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并在现场确认前进行网上缴费。专升本考生,系统将通过学信网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记下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ID,并牢记自己本人设定的账号、密码(此账号密码还将适用于考生成绩查询、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录取信息查询和填报征求志愿等,须妥为保管)。
2.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3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2个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专业。
(2)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院校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3)在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如需修改志愿信息,可凭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上网修改。但经考生本人现场确认后的报考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现场信息确认(含第一次专业志愿确认)
(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3)采集个人照片信息。
(4)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现场确认点存档。
4.现场信息确认有关要求及交验材料(逾期无效)
(1)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居民身份证者不能报考。外省籍户口的考生还须持工作单位证明。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成人高校专科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表》。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网上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于10月12日前向确认点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费不退。
(3)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免试和录取加分投档的考生,须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须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交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须交验毕业证书和义务兵役退役证书;“下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和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下载《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四)报名信息采集标准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五)报名考务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函〔2018〕364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应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生160元。
(六)报名组织
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现场信息确认点,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考试
(一)考试日期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4。
(三)考试内容及时长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我省高起本、高起专以及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方式。
(五)专业加试
2.加试科目:美术专业《素描》、《色彩》;音乐专业:《声乐》、《器乐》;体育专业:《10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
4.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在11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院校必须确定合格标准。
(六)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考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阅卷及成绩查询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五、录取
1.12月10日至14日为专升本院校录取;12月10日为高起本院校录取;12月11日至14日为高起专院校录取。
3.12月17日至23日为征求志愿录取。
(二)录取工作机制
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制度,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按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文考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体育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须报教育部备案。
(四)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上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材料向招生学校全部投档,学校按第一专业志愿审录。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达考生本人。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岁以上人员(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八、新生复查
九、其它
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日期
10月27日
10月28日
9:00-11:00
语文
英语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14:30-17:00
附件3
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及
序号
内容
时间
1
网上信息输入
9月1日9:00至9月4日18:00
2
9月7日18:00
3
现场信息确认
(第一次专业志愿确认)
9月4日至9月8日
4
10月19日9:00-10月26日
5
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
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8:00
6
征求志愿
12月15日9:00至12月16日18:00
附件4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30401
民族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106
应用语言学
050107
秘书学
050108
中国语言与文化
050109
手语翻译
050201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050236
希腊语
050237
匈牙利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挪威语
050249
丹麦语
050250
冰岛语
050251
爱尔兰语
050252
拉脱维亚语
050253
立陶宛语
050254
斯洛文尼亚语
050255
爱沙尼亚语
050256
马耳他语
050257
哈萨克语
050258
乌兹别克语
050259
祖鲁语
050260
拉丁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263
阿姆哈拉语
050264
吉尔吉斯语
050265
索马里语
050266
土库曼语
050267
加泰罗尼亚语
050268
约鲁巴语
050269
亚美尼亚语
050270
马达加斯加语
050271
格鲁吉亚语
050272
阿塞拜疆语
050273
阿非利卡语
050274
马其顿语
050275
塔吉克语
050276
茨瓦纳语
050277
恩德贝莱语
050278
科摩罗语
050279
克里奥尔语
050280
绍纳语
050281
提格雷尼亚语
050282
白俄罗斯语
050283
毛利语
050284
汤加语
050285
萨摩亚语
050286
库尔德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060105
文物保护技术
060106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060107
文化遗产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藏医学
100504
蒙医学
100505
维医学
100506
壮医学
100507
哈医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3
藏药学
100804
蒙药学
100805
中药制药
100806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35010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50102
哈萨克语言文学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350104
朝鲜语言文学
350105
藏语言文学
外语
二、艺术类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7
数字出版
130101
艺术史论
130102
艺术管理
130201
音乐表演
130202
音乐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4
舞蹈表演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301
表演
130302
戏剧学
130303
电影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8
录音艺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401
美术学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5
书法学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9
艺术与科技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艺术
130512
包装设计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核物理
070204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5
能源化学
070401
天文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704
军事海洋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地质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4
古生物学
071005
整合科学
071006
神经科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4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
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5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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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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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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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数(一)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