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sfortheUseofEnglishinPublicServices—
Part1:GeneralRules
2023-12-26发布2024-03-26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译写原则1
5译写方法和要求2
6书写要求8
附录A(资料性)通用类公共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101/T87《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1部分。DB4101/T87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轨道交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郑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1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妙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朝军、赵伐、姜钰、鹿彬、贾和平、冯耀国、郑丽娟、付鹏举、屈罗罗、薛
晶囡、刘珊珊、孙小超、张朝慧、赵芳贤、黄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的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6159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17733地名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所和机构名称
公共服务领域中具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场所、机构、设施、企事业单位等的名称。
3.2
专名
场所(除道路外)和机构名称中用于与同类别、同属性的其他场所或机构相区别,具有唯一性特征
的部分。
3.3
通名
场所(除道路外)和机构名称中标示场所或机构的类别和属性,不具有唯一性特征的部分。
3.4
公共服务信息
为满足人们活动需要,在公共服务领域中提供的功能设施、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和说明
提示等服务信息。
4译写原则
4.1合法性
4.1.1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规定。
4.1.2地名标志应按GB17733的规定执行。同时,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和地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