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脱贫人口精准监测帮扶,促进持续稳定增收,现将《港北区低收入脱贫人口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此件公开发布)
港北区低收入脱贫人口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1.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2.对上年度低收入组脱贫人口提升奖补额限(即上年度全区五等份收入分组中属于后20%的低收入组脱贫人口)。
(二)奖补标准
奖补标准按照《港北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港北乡指办发〔2022〕5号)文件中监测对象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年度内每户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8000元(具体实施情况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和亲朋好友等对无劳力或弱劳力的低收入脱贫人口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农产品或合作经营所得归低收入脱贫人口所有的,可纳入产业以奖代补对象范围。
(一)代种代养奖补流程
结合《港北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港北乡指办发〔2022〕5号)文件有关奖补流程,规范以下要求:
1.签订协议。申请奖补前,无劳力或弱劳力低收入脱贫人口需与代种代养合作方签订代种代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利益分配。
2.项目申报。无劳力或弱劳力低收入脱贫人口申请代种代养的产业符合验收标准后,向本行政村(社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帮扶干部、村干部或代种代养方代申请)。乡镇(街道)收集完产业以奖代补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的低收入人口进行核实,核实清楚后再对所申请的产业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及乡镇干部等组成。每户每个奖补产业项目验收人员不少于2人。港北区农业农村局视情况随机抽检并给出复核意见。
3.资金拨付。产业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
(二)代种代养区域
原则上代种代养的合作方应与无劳力或弱劳力低收入脱贫人口为同一乡镇辖区内(特殊情况外),易地安置点的无劳力或弱劳力低收入脱贫人口可选择在安置点或迁出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进行代种代养。
(一)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各帮扶干部、驻村干部的政策学习培训,确保熟悉产业奖补政策。要组织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的产业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多种多养及代种代养,切实提高产业帮扶覆盖率及收入稳定增长。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原有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产业以奖代补代种代养登记表模板
2.产业以奖代补代种代养合同模板
附件1
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受委托方登记表
受委托方意见
受委托方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受委托方开户银行名称
受委托方银行账号
合作方姓名(监测对象或脱贫户姓名)
合作方身份证号
合作方开户银行名称(监测对象或脱贫户)
合作方银行账号
我方与脱贫户(监测对象)订立了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脱贫户(监测对象)
带来经济纯收入元,该户家庭成员人,现申请验收。我方提交的材料真实,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核实信息。若有虚假骗取补助的行为,自愿及时退还补助,并承担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
脱贫户(或监测对象)意见
以上事实已经本人核实确认,本户与上述委托方合作实现纯收入元,本户家庭成员人。故申请验收。若弄虚作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脱贫户签名:(手印)身份证号码:
帮扶联系人意见
村委会意见
签名:年月日(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附件2
代种代养协议书
甲方(脱贫户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种代养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帮扶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港北区乡镇(街道)村户代种代养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代种代养事项:甲方将其所拥有的提供给乙方并参与经营决策。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种植/养殖的支出成本及期间产生的非人为故意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代种代养的农产品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合作经营所得收益则由甲乙双方按投入比例自行协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