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致力于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司法机关职责,强化社会信用建设
锡盟中院坚持在诉讼执行全过程中弘扬诚实守信的司法价值取向,注重指导全盟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在判决书、调解书中前置执行通知等失信风险告知新模式,建立主动向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等正向激励机制,努力做到在判决中支持诚信、在调解中维护诚信、在执行中褒奖诚信、在舆论上倡导诚信。
2023年,锡盟中院指导正蓝旗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建立“预失信”机制,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给其一定宽限期的同时,让被执行人充分知晓失信需承担的法律风险,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2024年2月,锡盟中院为解除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后遗症”的疑虑,为其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不仅从源头上激励了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主动履行,更是用法治理论倡导社会诚信风尚。
依法妥善处理涉腐案件,助力政务诚信建设
锡盟中院严格按照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机制的意见》和盟行署《锡林郭勒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坚持党委领导,强化沟通协调,依法公正处理因政府失信行为对社会主体造成损失的案件,切实维护社会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2023年,锡盟中院在全盟范围内扎实开展涉府执行案件“清零”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盟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执行联动机制,对全盟涉府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送达《自动履行催告书》、制发司法建议、提示执行风险等手段,督促涉案机关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对经沟通、协调仍不履行的党政机关,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实施“信用警示”,倒逼其履行义务,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惩戒失信行为
二是强力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锡盟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并准确把握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新形势、新变化、新手段、新特点,联合锡盟检察分院在贝子庙广场举行了“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扎实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百日攻坚、金秋利剑、暖春助企、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重点攻坚涉煤、涉企业、涉民生、涉金融、涉黑恶、涉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通过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用好用足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推动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全盟两级法院共限制高消费6574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804人次,拘留111人,移送拒执罪13人,推动16717件案件顺利执结,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有效推进。
加强宣传教育,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锡盟中院开展专项活动(受访单位供图)
锡盟中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组织全盟法院开展“诚信宣传月”“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军营”“法院开放日”“代表委员开放月”、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结合审判执行实际中的典型案例,让诚信观念入心入脑,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守信意识,为推进全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张冠华张丽)
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致力于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