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多家琴行经营者说,今年二月份他们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去年的七八月份,人民音乐出版社专门委托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前往这几家琴行购买琴谱,随后公证。半年后,以琴行图书并非正版,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要求琴行赔偿3万元;而当时在琴行购买的盗版书籍也被当做证据,在法庭上呈现。
但对此,这些琴行却表示冤枉,他们解释,这些琴谱他们一般是从网上购买,当时并不知道这是盗版书籍。
而且琴行表示,销售琴谱也不是他们主要盈利方式;因为这十几块钱的盗版书籍,赔偿3万元金额,真的得不偿失。
涉及十多家琴行,琴行质疑出版社出发点
琴行认为,盗版书籍猖獗,出版社应该把精力放在源头去制止,而对于他们这种根本不是以售卖琴谱为主的店家,实际上可以提醒他们不再售卖,这样“一声不吭”有针对性的找琴行来购买后再起诉,让他们很不满。
目前也有部分琴行已经接受了法院的庭外和解;达成和解后,对方也马上进行了撤诉。但因为赔偿金额不统一,也引发了部分琴行的质疑。
出版社:正版书籍举步维艰
记者在购物平台搜寻,确实发现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车尼尔钢琴流畅练习曲,发现还有售价在十元以下的。对此,出版社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有可能就是盗版书籍。
人民音乐出版社工作人员
网上零售我们有控价管理,低于7折,尤其是低于5折的都是盗版书。
另外,出版社工作人员解释,集中多家诉讼,是想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对于琴行方面的质疑和不满。他们也愿意同琴行进一步沟通,更好处理此事。
制假售价均可能涉嫌侵权
从该事件中,法律人士也提醒大伙,生产者和销售者是有连带责任的,琴行虽不是生产商,但是在进购这些书籍之前,没能履行审查义务,寻找正规的供货商,所以会导致应诉时处于被动的局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
寄语
琴行创业不易,且行且珍惜,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大而懊悔。《琴行经营报》为大家准备了专业的运营管理资料,以下是琴行经营中,必然会用到的一些各类合同协议,防患于未然,吃亏不是福,而是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