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系列14: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54期文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在生活中较为常见,针对分期付款有特别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分期付款中常见的所...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在生活中较为常见,针对分期付款有特别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分期付款中常见的所有权保留、取回权等特殊制度让这类纠纷更具独特性。本期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一、解除条款低于法定条件:无效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但在实践中,出卖方可能会在合同中约定比法定解除权更宽松的解除条件,意图掌握更大的解除权限,但这样的约定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桂01民终1146号案件中认为,弘升公司与覃蕴在《工程车辆分期买卖合同》中约定,覃蕴逾期1个月以上不能支付到期货款,弘升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工程车辆分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覃蕴逾期付款情况下,弘升公司单方解除权的条件低于法律规定,应为无效。

二、所有权保留及取回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此为所有权保留制度。所有权保留制度旨在减少债权人风险,实现债权,故出卖人在买受人支付价款迟延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收回货物;亦有权选择要求买受方继续支付货款,从而转移货物所有权。

(一)保留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民法典》生效之后,约定了所有权保留的当事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支付比例及取回方式对取回权的限制

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取回权的实施程序,因所有权保留中的取回权行使类似抵押权行使,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存在协议和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执行两种,取回权亦可照此行使。参照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018)云0824民初1124号案件,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保留及取回权、回赎权的行使情形,在买受人违约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告知相应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剩余价金的债权,将标的物取走。

(三)取回标的物后需预留回赎期限,且转卖价款多还少补

在出卖人行使了取回标的物的权利后,可以给予买受人一定的回赎期,若买受人未在回赎期内行使回赎权,则出卖人可以将标的物另行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再交易费用后可多还少补。

关于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所得价款,用以清偿债务的范围为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并不包括违约金。此为司法解释的强行性规定,并未规定违约金等例外项目。

三、所有权保留制度与合同解除不同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取回制度与合同解除制度不同。所有权保留买卖所规定的取回制度是出卖人就标的物实现价款的特别程序,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目的,不是取消与买受人的合同关系,返还已受领的价金,而是为了实现剩余价金的债权,出卖人行使取回权后买卖合同并不当然解除。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在(2020)吉0106民初1060号案件中认为,合同解除制度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合同解除后,守约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财产,并同时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而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取回标物只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中间解决方式,双方的买卖合同并未解除,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和可能。

鉴于不同案件中选择取回标的物并转卖还是直接解除合同,将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可以在具体案件中比较两种维权方式的利弊,选择更优方案。

四、律师建议

合同纠纷系列1: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的要点

合同纠纷系列2:从案例看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

合同纠纷系列3:格式条款的常见情形

合同纠纷系列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质量异议期的适用问题

合同纠纷系列5:重视合同生效条款,把握合同签订最后一关

合同纠纷系列6:能否随意行使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合同纠纷系列7:非涉外合同是否可约定境外仲裁机构管辖?

合同纠纷系列8:合同与订单约定的管辖不一致,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系列9:多份合同如何在一案中提起仲裁申请

合同纠纷系列10:原告主张解除合同,但合同无效,法院如何裁判?

合同纠纷系列11:合同中约定的单方变更权不一定有效

合同纠纷系列12:如何认定协议管辖“约定不明”?

2.文中内容仅作探讨之用,不作为具体法律分析的参考,欢迎诸位读者留言,与君之道律师团队共同探讨。

THE END
1.2024年09月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强化练习题33、单选题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___ A: 无效合同 B: 有效合同 C: 可撤销合同 D: 效力待定合同 34、单选题 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___。 A: 法律调整的范围 B: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 法律规范的数量 D: 法律调整的后果 35、单选题 某公园的门票包括两种价格,普通门票价格:148元;优惠门票价格:85...http://www.91exam.org/sydwxg/297-4465/4465071.html
2.总则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情形的规定。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0-11/25/content_8368.htm
3.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第二版)——《民法典》全类型合同起查【例1-1】 物权的处分行为有别于负担行为,解除合同并非对物进行处分的方式 【例1-2】 设备买卖合同标的物条款 二、价款与结算条款 (一)价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二)价款的支付时间 (三)价款的支付地点 【例1-3】 设备买卖合同价款及结算条款 三、质量与包装方式条款 (一)质量条款 (二)包装方式条款 【例1-...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89861
4.头条文章3.法院可依职权主动认定合同解除的事实。 裁判观点: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4652号裁定书中认为:“案涉合同履行过程中,兴武公司因国金公司下达停工通知而撤场,案涉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各方当事人对于案涉合同已经解除的事实并无异议。确认案涉合同解除是兴武公司请求阜新皇华公司等主体共同偿还欠付工程...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634610279546945838
1.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专家导读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必须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涉及到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而对于合同本身就无效的情况下,那么是不存在合同解除的情况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如果不是有效合同则谈不...https://mip.64365.com/zs/1172546.aspx
2.合同法4甲委托乙就某一问题出具咨询报告53.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会影响到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54.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A.可撤销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有效合同 D.无效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一方以欺诈、胁...https://blog.csdn.net/robin9409/article/details/123176020
3.合同概括承受内容概括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B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C)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 ) ...https://www.ruiwen.com/hetongfanben/1800601.html
4.法院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费,按合同总价算,还是标的算.doc值得注意的是,孙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李某反诉情况变更了本诉的诉讼请求。按照《办法》规定,法院在最终确定案件受理费时,应当以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准。在本案中,孙某变更后的诉讼标的包括(1)解除合同(2)退款135万元(3)承担20万元违约责任。综前述分析,针对变更后的诉讼标的,法院应当计取的案件受理费为(1350000...https://m.renrendoc.com/paper/234485334.html
5.债权转让协议书(通用16篇)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https://www.cnfla.com/xieyishu/2139431.html
6.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对标的物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买卖合同解除后,在标的物存续且未被第三人取得的场合,出卖人可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返还标的物。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026639
7.公报案例传真:到期未偿债,所签以房抵债协议有效,土地房产,宝鸡...——三方当事人通过两份关联协议设定相关权利义务,其中一份合同解除,不必然导致另一份合同的当事人构成侵权。 17.购房合同并非从属于抵债协议,付款义务不能抵销 ——抵债标的系他人所有房屋,债权人不能证明与房屋所有人所签房屋买卖合同从属抵债协议的,应依约支付购房款。 http://qinxuanlaw.com/index.php?ie=122-10-3317-1
8.根本性违约的合同解除怎么处理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通过小编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根本性违约的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以...https://m.66law.cn/laws/833000.aspx
9.所有权保留专题之(三):出卖人取回权法律适用难点分析该学说认为,出卖人取回买卖标的物之后,买卖合同依然生效存在,在回赎期内,买受人可以通过支付价款或者提供担保的方式赎回买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不赎回的,则买卖合同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已经收取的货款应该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买卖标的物的使用费,且要赔偿标的物损耗或贬值的赔偿责任。因为双方买卖...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468531164&efid=fJWe8xBgc7-ZVQt_09n36A
10.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是否受到75%付款比例的限制?因为受到支付价款75%的限制是出卖人破产且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本题中,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所以不适用。 2.如果超过75%,管理人还是可以要求买受人返还标的物,买受人可以就该价款主张按照共益债务清偿。 3.出卖人破产+继续履行合同 (1)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https://www.dongao.com/dy/zckjs_jjf_14068/15768564.shtml
11.会计视野法规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6.无效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17.当事人无法协议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又有现实困难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无法协议解除合同,继续履行...https://law.esnai.com/mview/60037
12.投资篇(五)投资协议核心条款解读之增资协议(SPA)专业文章关于合同的终止,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关于债权债务终止的规定,该条规定合同终止的一般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https://www.allbrightlaw.com/SH/CN/10475/956c7826ed882ed1.aspx
13.合同解除之实然法分析及应然法思考本文首先通过对合同解除后法律效果的理论整理,找寻出适宜于现行实然法的学说,揭示实务中对赔偿范围界定的不合理,并从理论研究的层面推演出不同解除方式下的处理建议。最后笔者拟从协议解除之存废、解除范围之限定、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之重塑、法定解除条件之设计、损失利益之确定等五个方面对民法典修订合同解除制度提出了...https://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8/id/3162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