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研究呈现一种值得注意的反差:一方面集体经营对于家庭经营的取代,客观上并没有对中国家庭的经营能力产生严重的打击;另一方面,集体化通过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以及淡化家庭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等机制削弱了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在这种反差中,也许存在一种可能:那些被集体化削弱的家庭伦理因素,对于维持家庭经营制度来说可能并不是最必需的,一些关键性的家庭伦理因素逃过了集体化时期对其的打击。本文的研究发现,自下而上的孝顺和忠诚可能是受到了削弱,但是自上而下的责任心并没有减轻,家长的人生任务反而大大加重。当前中国家庭代际恩报关系的严重失衡由此发源,中国社会的根基也由此发生了微妙的变动。
笔者及其团队曾于2011年、2016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到嘉兴市所属地区调研,其中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和团队一起在嘉兴市郊区(历史上属于嘉兴县)进行累计三十多天的驻村调查,积累了一些感性的认识和第一手的资料。尤其是,关于人民公社研究的经典著作中有两本,也就是曹锦清等人的《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以下简称《浙北》)和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的研究地点恰好是其邻县海宁县。这两本书对笔者理解相邻的嘉兴县具有很好的参照价值。
二、集体化时期的家庭经营活动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中,全国很多地方一度全面取消了家庭层面的经营活动,甚至取消了部分的家庭生活,推行集体吃饭、集体住宿。然而,这种极端的做法难以持续,1959年以后家庭经营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得到部分恢复和曲折的发展,并在承包到户之后得到全面的恢复和发展。
(一)家庭经营在人民公社时期的恢复和发展
家庭经营机制在人民公社时期的恢复是从家庭副业开始的。1958年,“大跃进”造成农业生产上的混乱和滑坡,首当其冲是副业。中共中央于1961年3月发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提出以自愿和公私两利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鼓励社员进行家庭副业的生产。1962年9月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于社员家庭副业专门用一章做出了详细、明确和最权威的规定,明确指出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它附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它们的助手”。这个规定肯定了在集体内部保留家庭经营行为的必要性,这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废除家庭经营制度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
如图1所示,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嘉兴的家庭副业在1970年以后慢慢地发展起来。13如果仅从扣除了村办及以下工业的副业数据来看,在承包到户之前农村副业出现过三个发展高潮,第一个出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之前,第二个出现在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后,第三个出现在承包到户之前的几年。这个趋势和浙江省乃至全国都是一致的。
1981年出版的第一本《中国农业年鉴》列出了按产业分类和所有制分类的副业的产值。其中,1979年按产业属性分类的副业占比为15.1%,其中队办工业是主要的部分,占12.5%,纯副业只有2.6%;而按所有制来分,社员家庭副业占比为17.1%。14社员家庭副业中肯定没有队办工业,这意味着社员家庭副业中的大部分已经计算成了主业。如果仅仅从土地资源来考虑,社员自留地的面积在全国占比不会超过10%,但产值占比远高于其土地面积的相应占比,原因是农民在自留地上经营了更多的经济作物。比如,1978年嘉兴全市的农民在面积占比为7.5%的自留地上生产的油菜籽产量与全市油菜籽总产量相比达到15.5%,同时,自留地上的粮食产量与全市粮食总产量相比只有1.85%。15
对于这个扣除掉了队办工业之后的副业产值,应该怎么看待呢?一方面我们可以从这个数据中看到家庭副业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这个经过一遍遍提取之后的剩余部分,应该是最能够反映家庭经营过密化程度的一个指标,或者说是集体化时期家庭经营强度的指标。如果我们不进行大范围跨区域比较的话,这个理解应该是成立的。
(二)家庭经营收入对于农民家庭的重要性
如果只看去掉村办及村以下工业的纯副业对于农业总产值的贡献,它确实不大,但是,一方面家庭经营的规模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是被明显低估的,另一方面家庭经营对于农业总产值的意义和对于家庭收入的意义十分不同。
1.容易被低估的家庭副业收入
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打击,以及集体经营主业能力的提升,副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相对地位看上去很低(如图2所示)。1983年,浙江省副业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5.1%,而这个比值在嘉兴甚至还不到1%。通过统计口径的研究告诉我们,经过1984年统计口径调整之后的副业都属于家庭副业。
我们发现,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通常远高于副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所以,不能根据副业产值来直接判断家庭经营的地位。《浙江统计年鉴1984》分类公布了集体化时期的农民收入。16
计算得出,在1965年、1980年、1981年、1982年和1983年,浙江省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分别是:34.2%、28.6%、37.5%、35.8%和35.3%。17如果从全国的数据来看,从1978年到1983年的六年中,家庭副业纯收入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分别是26.79%、27.47%、32.69%、37.83%、38.06%和36.2%。18这个数据和浙江的数据很接近。可以发现,家庭副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明显低于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家庭总的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这其中的差距也就是国民经济统计无法测量到的家庭经营收入,比如务工、第三产业或者财产性的收入等。
2.家庭经营收入对于农民家庭生活的特殊重要性
《浙北》的作者认为,“朱某农户家庭货币收入构成反映了集体化时代绝大多数农户货币收入的一般构成状况。其中来自集体的货币收入约占1/4,来自家庭副业的货币收入约占1/4,而畜牧业的货币收入高达1/2的比例。这种收入结构证实了集体化时代普遍流行的一句话:‘吃粮靠集体,用钱靠自己。’”22此书显示陈家场农民的养猪数量和建房数量之间存在很强的因果关联,养猪高潮之后出现了建房高潮。这说明家庭经营收入虽然占了小头,对农民完成关键性的人生任务却是决定性的,盖房子、娶媳妇和保孩子读书等都要花大笔的现钱。也可以说,集体解决了农民家庭的生存问题,而农民自己进一步在集体中实现了家庭的发展。的确,正如阎云翔所注意到的,参加集体劳动是以个人身份挣钱,在家里的劳动却是家庭集体劳动,前者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家长的人生任务的完成主要靠家庭经营。
三、对集体化后期家庭经营发展的一般解释
在承包到户之前,嘉兴市的家庭副业的发展曾出现三次高潮。第一个高潮应该是战后农村经济恢复的表现。但是,家庭副业还没有充分恢复,集体化以前副业产值最高的1956年副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3.46%,低于1935年浙江大学农业社会学系调查得出的7.31%,这可能与后一个调查将渔业统计在副业内有关。第二个高潮是大饥荒之后。在严重的灾难之后,国家部分地恢复了家庭经营,且开放了自由市场。1961年,国家调整商业体制,部分个体自营户从全民商业中退出,并开放了自由市场,各地普遍出现自发的个体商贩,1963年还给他们发证,1964年年底嘉兴县有证的商贩有3661人,无证的不可计数。这个高潮被“文革”中止,但在土地资源缺乏的海宁和桐乡等县,这个阶段多坚持了几年。第三个高潮出现的原因比较复杂,而且,这个高潮直通承包到户时期,彻底掀翻了人民公社制度,值得深入分析。
这一波高潮确实和国家政策的改变有关,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去寻找这场直接促成承包到户的家庭经营发展高潮的内生动力。很明显,它并不主要取决于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压力。至少在嘉兴地区,20世纪70年代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嘉兴县1965年—1970年各年集体分配的人均口粮平均为553斤、548斤、555斤、519斤、550斤和557斤。嘉兴县的人均耕地面积远高于海宁县,但分配给社员的粮食两地相差无几,少数年份海宁县甚至还能高出嘉兴县。23《浙北》一书这样记载:(嘉兴地区海宁县陈家场生产队)“人均口粮从五十年代的三四百斤上升到六十年代的四五百斤,七十年代达五六百斤,八十年代初超过八百斤。粮食自给有余,极大地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又说道:“在整个七十年代,陈家场一带的村民,早上吃米粥,或在其内加点麦片、面疙瘩或番薯,即‘调调口味’,也更耐饥。中午吃大米,晚上或吃粥,或吃饭,一般家庭饭、粥皆备。”24考虑到陈家场在海宁县还不算富裕的地区,陈家场的饮食水平在嘉兴地区应该算是一种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和前面两次家庭经营高潮不同,这次家庭经营高潮的起步是和队办企业的发展同步的。那么,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应有共同的推动力。队办工业和家庭副业都在农业集体经营之外得到发展,两种经营的发展出自共同的政治背景、人口-资源压力和集体反应,所以会有同步性。一般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集体的仁慈”,二是人口-资源压力。
(一)集体化后期集体性质的变化
集体对于社员福利的关心是理解人民公社后期集体和家庭副业发展的前提,集体会倾向于发展集体经营,限制家庭经营。但在特殊的条件下,集体和家庭会站到同一个立场上,帮助农民争取利益。这样,生产小队和大队集体成为发展家庭副业的一个动力源,这种转变也是上级允许的。人民公社集体在初期具有更强的政治性,后期转向对于生活更多的关照。张乐天在《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记录到在人民公社后期出现了一种政治斗争的疲劳。25黄宗智发现这个转向在上海松江地区来得更早,他写道,“事实上就像农民讲的,‘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就像表面上的波浪一样,仅是掠过了农民生活的汪洋大海。政治会议主要在工作后的晚上进行,而且过几年后就没再继续下去”。26
(二)人口-资源压力
人口-资源压力是发生这种转变的最基本原因。资源本来紧缺,人口又不断增加,构成了所谓的人口-资源复合性压力。人民公社时期是中国人口增长速度非常快的阶段,从而引发了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种紧张在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是严峻的,结果使国家、集体和农民家庭的利益难得地趋于一致。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发展的自身规律就变得越来越强硬,甚至政治运动也必须给它让道。一旦政治上松了一口气,农民集体和家庭的积极性就得到了释放。费孝通在“《〈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后记》”一文中写道:“……他们千方百计地去开辟种种生财之道,农民常称为‘找活路’。各地农民处境不同,条件有别,所找到的活路多种多样,因而形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我们研究各种发展模式时,不能忘记它们只是解决同一问题的不同答案。”27各个地区的条件不同,做法上也有很大差别。对于绝大多数农民集体来说,最通常的办法就是发展两种副业,一个是集体副业,尤其是小队、大队的队办工业;另一个是家庭副业。
具体到浙江省,从表3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耕地资源越少的地区,其家庭副业越发达,表现在除掉队办工业产值之后的以家庭副业产值为主的部分(表中简称为“非工副业”)占比越大。比如,浙南的温州、丽水、金华、台州的这部分副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平均达到9.08%,而其他地区平均只有2.75%。人均耕地面积远超全省平均水平的嘉兴市,这部分的副业占比也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居然不到1%。同样的,表4的数据显示在嘉兴市内部,人均耕地面积最多的市区和嘉善,这部分的副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是最低的,而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海宁县,这部分的比重却是最大的。
一个经营主体选择在主业之外更多地发展副业,如果不是因为主业衰落了,通常是因为主业的发展遇到了困难。结果,人口-资源压力越大,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就越发达。1935年冯紫岗在《嘉兴县农村调查》中揭示,经营规模越小的农民,其收入中来自种植业之外的其他收入占比就越高。尤其对于经营规模小于二十亩的“过小经营”农户来说,种植业之外的“副兼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占比成倍地高于更大规模的农户。过小经营的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农的收入中副兼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占比达到14.12%、8.87%和13.67%,较大规模的农户通常不超过4%。28冯紫岗认为:“这个理由是很简单的:第一,经营规模愈大,他们的经济地位往往愈高,无需斤斤于求副业的帮助;第二,经营农田愈多,则他们的劳力仅可在农田工作中充分利用,他们没有余闲来从事副业;第三,种田多者,农业收入及畜产收入必多,因此相对地副业收入就比例地降低了。”29
四、人生任务命题的再提出
前面的分析试图证明,人口-资源压力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口-资源压力是通过哪些机制在农民集体内部发生作用呢?又是如何推动家庭经营的发展呢?
(一)人生任务命题的再提出
通常我们会把人口-资源压力看成一个不可分的变量,实际上,它至少可以有三种起作用的方式:人地关系、就业压力和家长的人生任务。
第一种是人均耕地的减少带来直接压力,人口压力通过人地关系变成一个上上下下都能感知的现实困境。嘉兴县农业人口从1949年的30.19万人增长到1982年的51.31万人;相应地,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从1949年的人均3.5亩下降到1982年的1.77亩,减少了几乎一半。
第二种是就业的压力,人口中的一部分是劳动力,解决他们的就业是一个比人均耕地的减少更加具体的问题。人均耕地虽然减少了,但单位面积的产量增加了,1949年嘉兴县的粮食亩产只有241斤,到1982年达到682斤。20世纪70年代以后嘉兴地区已经解决了吃饭问题。虽然有饭吃,但不能没事干,无事生非,所有的人都要干活,而且还不能苦乐不均。集体和家庭一样,不是有多少活上多少人,而是有多少人就要派多少活。因此,解决就业问题是集体和家庭共同面临的压力。解决就业问题是社队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大队和小队十分直接地感受到压力。黄宗智认为人口的过剩是人民公社内部发生变革的主要推动力,发展工业可以吸纳就业,帮助农业走出生产经营的过密化困境。周晓虹也强调劳动力的剩余给社队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一方面产生了压力,另一方面提供了人力。30
第三种压力即人生任务,这一点极少有人提及,似乎它是当然的存在,不需要去分析,其实不然。从表3中浙江省各地区副业产值能直观地看到,似乎人均耕地的减少可以部分地解释副业的发展,但是,如果说农民对人均耕地面积这个指标很敏感,也是说不过去的。描写嘉兴地区海宁县的《浙北》一书记录了知青的到来导致工分值的下降,同时分析了社员是否会排斥这些来分饭吃的知青的问题,结果认为其实不会,因为一旦土地集体化之后,大家更关心的是“挣工分”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对差别。31因此,人口-资源压力应该会通过另一个更加切身的机制对农民的谋生行动发生作用。为此,笔者强调人生任务的问题,所谓人生任务,这个词语本身就表达了家长的内心压力。有意思的是,这样看起来文绉绉的词,却经常从老年农民的口中说出来。它应该不是一个古老的说法,而是近几十年中从城市传入农村的,却得到广泛接受。
人生任务和家庭经营发展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细枝末节的问题,实际上是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理论的基本立足点,本文只是重提了这个问题。恰亚诺夫看到俄罗斯农民经营的耕地面积随着他们的人生周期而变化,人生任务减轻的时候就会减少经营的耕地面积,32所以他提出的理论模型被弗兰克·艾利思(FrankEllis)认为是“劳苦规避型”的33。人生任务的问题也与本文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有关,是否存在某种伦理因素逃过了集体化的瓦解,长辈对于后代的责任可能就是这种抗打击的伦理因素。
既然家长的责任心是普遍的,就不会只有中国的家长才发生了人生任务的革命。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社会系统越来越复杂,一个人要适应这个复杂系统需要做的准备越来越多,这个准备工作是由社会和家庭一起来完成的,结果,需要做的准备越多,父母的负担就越重。如果纯粹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问题,这种负担甚至会超过抚养孩子能够带来的工具性的好处,孩子从家长的“资产”转变成家长的人生“债务”。
(二)人生任务的革命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可能是空前的。嘉兴县的人口总量从1873年到1935年平均每年增长0.68%,而在集体化时期从1961年到1983年平均每年增长1.64%,主要原因在于战乱平息、医疗条件的改进和农业生产力的总体进步。另外,集体化时期的家庭不再有自行控制人口的动力,溺杀女婴的情况大大减少,大量女婴得以存活,性别比趋于正常。嘉兴市的男女性别比从1949年的1.08下降到1962年的1.04,到1983年再继续小幅下降到1.03838。新增人口的迅速增加,使社区内需要家长解决人生任务的人口也迅速增加。笔者这里没有找到嘉兴县历年农村人口的出生率,只好以嘉兴市的人口出生率进行估计,假定农村人口的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和全市人口是一致的,具体见图3。
更重要的变化在于家长要为这些年轻人做的事情远比过去的家长多得多,体现在很多方面,这里择要分析。
第一,新社会的小孩上学的比例大大提升,从而增加了家庭负担。在冯紫岗的调查中,当时识字的人只占到十分之一。而1978年嘉兴地区仅在读的小学生就有37.24万人,占当年全市总人口的12.9%;在读的中学生就有16.24万人,占当年全市总人口的5.6%。当时嘉兴地区86%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农家子弟能够上中学和小学的比例只是略低于5.6%和12.9%。39上学对于家庭的负担增长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学杂费,另一方面减少了家庭的辅助劳动力。
第二,能够结婚的男子数量大大增加,成为家长普遍的负担。1949年以前,大量存在的溺婴现象导致女孩的减少,很多穷人家的男子注定是无法成婚的。1949年,嘉兴市男性比女性多出6.71万人,占当年男性总量的比为7.46%。到1983年嘉兴市男性比女性多5.65万人,占当年男性总量的比重下降到3.7%。40而且,新社会的婚姻市场是比较平等的,不存在权贵多占女子的情况,又取消了大量色情场所,况且基本消除了女子逃避结婚的希望,比如取缔了出家修行的场所。可以说,在新社会中的每一位父母都得为每一个儿子结婚成家做准备,而且确实是大有希望,这是革命前的穷人家未敢想象的。
从无法攀比到必须攀比,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这是孩子从家长的“资产”变成“债务”的中国乡村版本。另外,严格的城乡分割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年轻的儿子们不能外出自谋出路,无法依靠自己解决自己的人生任务。无论是黄宗智所说的“硬出去”还是“钻出去”的机会都很少,结果孩子的人生大事需要父母亲自来解决。
(三)人生任务的重要性
人地关系、劳动力数量和人生任务都是从人口增长和资源有限的结构限制中产生出来的,那么,在这三个变量中,人生任务有多么重要呢?这里努力采取量化的方式来说明。
在自变量方面,将人地关系用当年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来表示。劳动力的数量即是当年的乡村劳动力数量。人生任务用当年20岁—22岁的人口数量来表示,比如,对于1973年的人生任务,本文统计的是1951年—1953年间的新生儿数量之和。之所以要计算三年新生儿的数量是因为进入父母考虑范围的并不是一年出生的人,而是兄弟或姊妹几个,对于集体的干部来说,他们的眼里也是“一批”或者“一拨”人。
在因变量方面,副业数据选取的是近三年副业产值的总和,比如1973年的副业产值本文使用的是1971年—1973年副业产值的总和。因为,只用当年的钱不可能够家庭办大事,家长也不可能当年才开始努力,实际上三年也是不够的,但本文的数据无法支撑更长的时段,因为往前会越过1949年,往后会超过1983年。对于人生任务做出反应的不只是家庭,实际上,小队和大队对于社员的想法是十分清楚的,队里的干部本身也是社员,集体做出反应的最有效方式是发展队办工业,它可以将就业压力和人生任务的压力一起解决。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也是计算近三年的数据,理由也是负责任的集体并非只是对当年的情况做出反应,而是会更加主动地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压力。
表5是使用R语言分析得到的标准化回归模型。我们看到,对于本文重点研究的嘉兴市郊区(原嘉兴县的农村地区)来说,影响副业产值的三个自变量的影响力都是显著的,其中人生任务的影响力是最大的,而且和另外两个变量的差距明显;影响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的三个变量的关系也是类似的,但人生任务的影响略微下降一些。作为对照组的海宁县,人生任务对于副业和村及村以下的工业产值都有显著的影响,此时,劳动力因素虽然也有影响,但不够显著。至于人均耕地面积的影响在控制了人生任务和劳动力之后,实际上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它为副业发展提供了条件,所以人均耕地越多,副业和工业越发达;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成为一个阻碍因素,人均耕地多的时候,另谋出路的动力会减少。
这个结果既令人惊讶,又合乎常理。人均耕地面积、劳动力和人生任务其实分析的是人口压力的不同侧面,分别对应总人口、总人口中的劳动力和人口中的适婚人群。我们发现,最能够牵动家长和集体干部心思的,并非无分老幼的所有人,而是其中的大小伙子和大姑娘,实际上主要是大小伙子。这不是一个生存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天下父母心的故事。
五、讨论:不堪重负的责任心
本文强调了家庭伦理对于推动家庭经营发展的作用,用一种韦伯式的逻辑强调了谋生这件看上去极为世俗的事情背后的精神内涵。中国人的家庭确实是极为世俗的,但它并不庸俗。家庭经营所需要的家庭伦理绝不限于经济学家所说的不解雇家庭成员,至少是博塞拉普所说的家长的自我牺牲精神。中国家长的责任心维持了中国的家庭经营制度,也维持着以这种制度为起点的上层结构。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家庭伦理所处的尴尬状态,权威与责任的失衡已经埋下了伏笔。本文并没有将这种尴尬都归因于集体化的制度,只是利用集体化时期记录的系统数据展示了这个影响深远的张力。家长责任的增长是现代化的产物,集体化并没有阻止这个现代化的进程。
当我们沿着这个冲突的演变继续观察下去,会看到中国家庭伦理更深层次的实质,和更加严重的危机。在集体化瓦解之后,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消费社会的形成,尤其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婚姻市场上女性变得稀缺。生了儿子的农村家庭,父母的人生任务迅速增加,这种情况经过熟人社会中的面子竞争的强化,就变本加厉了47。家长不肯放下自己的责任心,子女却迅速放下了报恩心,以至于当代农村地区的代际恩报关系严重失衡48,被认为出现了比较普遍的伦理性危机49。城镇化让子女进了城,空间分隔缓解了家庭冲突,然后我们又看到农村父母为了子女在城里安家全力以赴。中国的家长暂时还没有卸下自己的责任心。
不少的政策建议聚焦在如何帮助中国家庭减负上,比如将养育负担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转为社会负担。然而,只要这种责任伦理还在,就一定会有某些社会机制将家长的责任心转化成不堪承受的人生负担。如何保护好这种难能可贵的责任心,可能是一个真问题。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4、48页。
②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3页。
③MyronL.Cohen,HouseUnited,HouseDivided:theChineseFamilyinTaiwan,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6;HughDavidRobertsBaker,Chinesefamilyandkinship,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9.
④最明显的如万里的表述,见万里:《进一步发展已经开创的农业新局面》(1982年11月5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献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163页。
⑤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20页。
⑥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
⑦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31—433页。
⑧[美]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56、261页。
⑨民国初期,嘉兴废府存县,改称嘉禾县,后复称嘉兴县。1949年县城内外分设嘉兴市、嘉兴县,此后撤并频繁。1962年县级嘉兴市与嘉兴县合并为嘉兴县。1979年撤县设市,复设嘉兴市。1983年撤销嘉兴地区,设省辖地级嘉兴市和湖州市,原县级嘉兴市改设嘉兴市城区(今南湖区)、郊区(今秀洲区)。
⑩冯紫岗:《嘉兴县农村调查》,浙江大学、嘉兴县政府,1935年,第10页。
11《中国农业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全书·浙江卷》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农业全书·浙江卷》,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118—119页。
12参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6》,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年版,第414—416页。
13本文中的“市区”均指今南湖区、秀洲区。
14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农业年鉴1980》,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年版,第128页。
15嘉兴市统计局(编):《嘉兴五十年》,1999年,第159页。
16浙江省统计局(编):《浙江统计年鉴1984》,1984年。
17同上,第224页。
18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年鉴1984》,北京:农业出版社1984年版,第193页。
19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292—293页。
20人民公社的分配实行工分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工分按照全年实做工分计算,供给部分包括粮食和柴草。在这里分别对应从集体得到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21相比而言,根据《嘉兴市志》第1185—1186页提供的数据计算,1963年—1982年间嘉兴市全市的集体收入可分配部分占比平均为61.19%,陈家场生产队同期平均占比为63.19%,这或许说明陈家场生产队的经营效率是很高的。《嘉兴市志》编纂委员会(编):《嘉兴市志》上册,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7年版。
22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293页。另外,《江苏农村经济50年:1949—1999》中“农民家庭人均收支(一)”列出了1954年—1957年、1962年—1966年和1977年—1982年的江苏农村家庭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在总收入、现金收入和纯收入中的占比。在这三个占比中,现金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占比也是最高的,说明江苏农民的现金收入对于家庭经营也是非常依赖。1954年,江苏农民现金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比例是79%,此后这个比例不断下降,到1982年下降到54%,但仍比同年的家庭经营总收入占家庭总收入之比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家庭纯收入之比要高很多。张义(主编):《江苏农村经济50年:1949—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版。
23参见嘉兴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办公室(编):《嘉兴地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1966—1970)》,1971年。
24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276页。
25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6页。
26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281页。
27费孝通:《〈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后记》,载《学术自述与反思:费孝通学术文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52—160页。
28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城市人口远不如集体化时期这么多,嘉兴县农民可以选择的副业不多,在极度贫困的条件下畜禽业也不发达,当时国际茧价大跌,传统的茧业遭受重挫。在《嘉兴县农村调查》一书中列举了六种主要的副业活动:织绸、织布、咸菜、瓦坯和砖坯、灯草、蓑衣。同时说明“上述各节,仅为农村副业中之可供叙述者;而多数贫农,以充当短期雇农者为最多,亦有当小贩、苦力及木、竹、泥水等匠人者;而较富之农民地主,往往兼营商业,或为医生教员及党政机关等公务人员”。冯紫岗:《嘉兴县农村调查》,第143—144页。
29冯紫岗:《嘉兴县农村调查》,第128页。
30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40页。
31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65页、81页。
32[俄]A·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萧正洪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页。
33[英]弗兰克·艾利思:《农民经济学:农民家庭农业和农业发展》,胡景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页。
34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许倬云:《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及特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35尽管黄宗智有时提到的是“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但它的有效经济学含义只能是单位工作日平均报酬不断下降。刘世定、邱泽奇:《“内卷化”概念辨析》,载《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5期。
37[丹]埃斯特·博塞拉普:《农业增长的条件:人口压力下农业演变的经济学》,罗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95—96页。
39嘉兴市统计局(编):《嘉兴五十年》,第255页。
40同上,第117页。
41参见嘉兴县《凤桥镇志》《七星镇志》《王店镇志》《新丰镇志》;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史研究中心、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编):《浙北一座名镇的兴起——嘉兴大桥镇社会变迁》,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嘉善县《姚庄镇志》;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
42费孝通:《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
43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44GeorgeM.Foster,“PeasantSocietyandtheImageofLimitedGood,”AmericanAnthropologist,Vol.67,No.2,(April1965),pp.293-315.
45JanDeVries,TheIndustriousRevolution:ConsumerBehaviorandtheHouseholdEconomy,1650tothePresent,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8,pp.8-19.
46[美]加里·贝克尔:《家庭论》,王献生、王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5—47页。
47王德福:《做人之道——熟人社会里的自我实现》,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48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载《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郭俊霞:《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现代性适应(1980-)——以赣、鄂两个乡镇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
49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对当前中国农村严重伦理危机的讨论》,载《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