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及旷工的构成要件

旷工被很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列为严重违纪行为,单位可以据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旷工解约快速经济、代价小,这已经成了诸多单位乐于采用的解雇理由,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相应的也多起来。

旷工的定义

旷工的构成要件

常见的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规定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计旷工十天,立即解雇”“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每年旷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计三天(含)以上,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等。结合旷工的字面意思和常见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二是未经主管批准,三是无正当理由。缺少上述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旷工。

第一个要件,未按规定提供劳动

未到公司上班或者没有考勤记录并不等同于“未按规定劳动”。工作的地点一般是公司的办公场所,但有些员工经常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或者公司有几个办公地点,或者员工经公司同意可以在家办公,也或者有些员工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可以自行安排工作的地点和方式。

虽然考勤是提供劳动的一种重要的依据,但是并非每个公司都采用了考勤制度,实施考勤制度的单位内并非针对每个员工进行考勤,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而且考勤系统本身也容易引起争议,比如电子考勤系统不可靠,门禁系统并不能够直接替代考勤系统等。考勤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管理事务,具体情况各种各样,因此,没有考勤记录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第二个要件,无正当理由

劳动者未按规定提供劳动的的正当理由有生病、事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参加工会活动、参加职业培训、单位拒绝提供劳动条件、单位违法调整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法院通知出庭、不可抗力等。

员工生病一般需要先就医才会有医生病假证明,而且有些疾病的发病比较快,因此,往往病假单是事后向单位提交的。有些单位的人事部门出于种种考虑,或者劳资双方已经存在纠纷,或者单位怀疑员工是否需要病假,而拒绝收取病假单,当然也不存在批准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正当理由会引起争议。

单位调整岗位或者工作地点,一方面是单位的权利,另一方面容易侵害员工的利益,成为单位逼员工辞职的手段。在双方就调整的合法合理性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员工拒不到岗上班是否正当理由也是常常发生争议的环节。

单位拒绝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劳动者有权拒绝提供劳动。容易引起争议的是单位是否曾经拒绝提供劳动条件。虽然在单位内部,用人单位故意将某个员工的电脑没收,或者指使其他员工侵占本应当由某个员工使用的电脑,属于一定范围内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是一旦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由于劳动者无法获得相应的证据,反而成了难以证明的事实。

第三个要件,未经主管批准

关于“经过批准”要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或者混淆的是,由于单位的行为,导致员工不需要上班的情形。比如,单位没收电脑或者门禁卡,封闭电子邮件账号,单位单方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违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行为因单位拒绝提供劳动条件或者的单位明示拒绝劳动者劳动,而等同于认可劳动者不需要提供劳动。

案例

争议焦点在于门禁记录是否能够作为考勤记录。以及双方是否曾经通过内部请假系统请假和批准。

2009年3月4日银行人事书面要求P女士解释旷工事宜,P女士回复由于单位没有电脑,暂时先利用自己的电脑在家办公。后银行单方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庭审中,单位主张P女士在Y银行主要是由于业绩不好,接受培训,所以不需要使用电脑。并提供了2008年5月和6月的培训记录。P女士认可2009年10日-18日没有在Y支行上班,但主张这几天在家办公,直接主管知道并且同意。并认为自己工作一直需要电脑,2008年8月-2009年2月在Y支行并非培训,前面两次培训都是在岗培训,培训期间也一直工作,离不开电脑。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一、P女士是否旷工;二、P女士不到支行上班是否经过主管同意;三、事发期间P女士的电脑被侵占还是P女士一直不需要使用电脑。

是否经过主管同意的举证责任分配取决与旷工是否成立。如果前面旷工成立,经过主管批准的举证责任转移给员工;如果前面的旷工悬而未决,未经主管同意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单位。员工主张曾经口头汇报主管,主管“恩”了一声,应当理解为同意,至少没有及时反对。从举证能力方面来看,单位是证人支行行长的雇主,自然更有举证的条件,所以,应当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从以上三个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的完成情况来看,单位没有完成主要举证责任,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

关于旷工期间工资

现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失效,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详见各地地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列为严重违纪行为,单位可以据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单位必须要明确,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二是未经主管批准,三是无正当理由。缺少上述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旷工。而且在规章制度中必须要员工明确知晓,并提供传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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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旷工处罚标准劳动法2024年法律头条关于旷工处罚,《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以前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关于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里却有明确规定,即企业对违反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的员工可以进行经济扣减,但扣减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该月工资20%,也不得再扣减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https://m.66zhonglv.com/toutiao/12421.html
7.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https://www.yjbys.com/hr/yuangongguanli/3617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