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药历史虽然悠久,但因受历史条件限制,文献记载的瑶药种类至今仍很有限。
瑶药用药种类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和其他“四类”。
植物药:是将植物作为药物使用,主要的用药部位包括植物的:根、茎、叶、花、皮、果实、种子、全草等。不同的用药部位其性状功能、采集加工都各自不同。
动物药:是以动物用药,主要包括:蛇类药、虫类药、鱼类药、贝类药及飞禽类药等。用药部位包括动物的:角、皮、骨、肉、血、内脏、全体;蜂类的巢;动物的粪便、结石等。
矿物药:矿物药指含有金属的:矿石、金属、泥土;燃烧后的烟灰等作为药物使用,称为矿物药。
苔藓植物·蕨类植物
据一些瑶族地区的药物资源调查报告统计,查阅有关瑶医药文献进行统计分析,瑶医使用药物品种中:土、石、草;鸟、兽、虫、鱼,无所不包。
广西瑶医用药品种已达:1392种,其中,
植物药:1336种(隶属于198科716属);
动物药:43种(隶属32科37属);
矿物药:4种;
其他类:9种。
植物药中
藻菌、苔藓植物:8种(5科7属);
蕨类植物:63种(26科43属);
裸子植物:9种(7科8属);
双子叶植物:1099种(136科577属);
单子叶植物:157种(24科101属),
约占广西药用植物种类的30%。瑶医应用较多的药用植物有:兰科、蓼科、菌科、豆科、唇形科、蔷薇科、葫芦科、百合科、水龙骨科等。
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对有关瑶医瑶药发掘整理研究工作不断加强,通过专职瑶医长期的医疗实践并与各民族医药,特别是在与中医药的交流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一些确有疗效的瑶医验方开始得到临床验证,瑶药分类鉴别、药理药化研究工作不断深入。
瑶族医药已由原始的经验医药的积累与流传向实验医药纵深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瑶族医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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