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县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宾阳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宾职办〔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文件精神。具体如下:
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五)在幼儿园、小学的教师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以上。
(六)无职称申报,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文件依据《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
二、职称认定条件
(一)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县城学校:2016、201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任教且单位十级岗位有空缺的,今年可认定一级教师;乡村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任教的,今年可认定一级教师。
(二)按要求提供认定有关材料在南宁职称业务系统上填报。
三、职称重确
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2017〕35号)第三十六条。
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2年以上方可确认。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调入为我县在编教师后须从事与原职称专业相同的专业技术工作,且在现单位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以上。
(二)申报人与现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按要求提供重新确认有关材料在南宁职称业务系统上填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信息填写
申报人按照系统申报界面要求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相片要求:申报者上传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可使用生活照、半身照、自拍照、毕业照、照片二次扫描件),相片以清晰为准,像素大小不超过2M。
3.社保缴费情况:直接点数据获取即可。
4.学历学位信息:学历能在学信网上查到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扫描到模板指定位置;学历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到的,将学历证书扫描到模板指定位置。
(二)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中级材料
要求所有证明材料落款日期为公示前日期,证明材料要求规范完整,扫描放模板指定位置。
(三)三个电子模板制作具体填写要求及排放顺序详看附件2中级材料。要求:
1.模板制作要求美观整洁。
2.扫描的证书及证明等必须是原件,扫描要清晰,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12KB,若不按要求有可能会造成模板转换为PDF格式后上传不了,或者上传成功后,出现部分图片模糊情况。
4.申报人按要求将三个电子模板名称更名为:XXX同志南宁市职称评审系统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档案;XXX同志南宁市职称评审系统论文著作证明材料电子档案;XXX同志南宁市职称评审系统学历资历证明材料电子档案。
5.三个电子版模板按要求转换为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后,确认能正常打开才能上报到单位。
(四)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于2020年8月26日至9月20日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五)单位考核推荐
2020年9月20日至10月12日为单位组织考核、公示申报人选5至1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五、其他问题
(一)关于破格申报
根据桂人社规[2018]28号文件精神,“在乡镇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及以上人员,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符合破资历参加职称评审的最低资历年限为2017年12月取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2中级材料)。
(三)关于证明材料
所有的证明材料按下发的模板要求出具(详见附件2中级材料)。
(四)关于申报流程
个人—单位—宾阳县教育局—宾阳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宾阳县中级评委会。
(五)关于缴费方式
申报人员在南宁市职称业务申报系统上进行缴费。
(六)工作要求
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把好第一道关口,把紧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应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宾阳县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主办: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管理:宾阳县科学技术和数据局运营管理: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