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自营养标签标准实施之日,卫生部2007年公布的《食品营养标签管
理规范》即行废止。
(六)营养标签标准与原《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比较。
营养标签标准充分考虑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及其实施情况,借鉴了国外的管理经
验,进一步完善了营养标签管理制度,主要是:
1.简化了营养成分分类和标签格式。删除“宜标示的营养成分”分类,调整营养成分标示顺序,
减少对营养标签格式的限制,增加文字表述的基本格式。
示“0”等强制性标示要求。
3.删除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铬、钼及其NRV值。
4.简化了允许误差,删除对维生素A、D含量在“强化与非强化食品”中允许误差的差别。
5.适当调整了营养声称规定。增加营养声称的标准语和同义语,增加反式脂肪(酸)“0”声称的
要求和条件,增加部分营养成分按照每420kJ标示的声称条件。
6.适当调整了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删除对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放置位置的限制,增加能量、膳食纤
维、反式脂肪(酸)等的功能声称用语,修改饱和脂肪、泛酸、镁、铁等的功能声称用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