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料必须来自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2)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产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要求;
(3)生产者在有机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档案记录;
(4)必须通过具备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审查,并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认证机构名称或标识。
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国家有机产品办公室(NOP)的定义,“有机”是一个标签术语,指那些通过批准方法生产的产品,采用生物、微生物、机械相结合方法以促进资源循环、维护生态平衡、增强生物多样性,不得使用合成化肥、污水沉淀物、辐照和转基因技术。
美国有机产品的国际合作互认情况
美国农业部自1990年起立法进行有机食品认证,是世界上最早、在国际市场上接受度最广泛的有机认证之一。目前美国已与加拿大、欧盟、英国、日本、韩国、瑞士签署双向的互认协议,与以色列、印度、新西兰、墨西哥签署了进口到美国有机产品认可协议(该协议要求有机产品按照美国农业部的认证标准进行)。
欧洲是有机农业发展最早、最快的地区之一,对有机农业理念的接受程度相对较高,有机食品市场发展极其迅速。1991,欧洲共同体(欧盟前身)首次颁布有机产品标准(EEC)No2092/91,用以规定有机农业耕作、有机畜牧、有机食品加工三大有机生产活动。后经多次修订,2018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有机产品最新标准法规(EU)2018/848,也是目前欧盟现行有效的有机产品认证依据。
JAS(JapaneseAgricultureStandard)农产品有机认证是基于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制定的《关于农林物质标准化及质量标识正确化的法律》(简称“JAS法”)所建立的对日本农林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制度。
目前,日本与美国、阿根廷、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新西兰以及欧盟实施有机农产物及加工食品的有机认证同等性制度。即在上述国家或组织生产、在该国家或组织取得有机认证的食品利用有机同等性制度出口至日本时,可以标示“有机”。
目前,加拿大与美国、哥斯达黎加、欧盟、英国、瑞士、日本、韩国、墨西哥分别签署了有机认证互认协定。
[1]吴成建.有机产品与有机茶的认证历史和现状[J].《中国茶叶》,2009,31(12):P12-14.
[2]银果.国际有机认证一中国茶的绿色通行证[J].《茶博览》,2010(11):P52-55.
[3]张晖.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借鉴[J].《世界农业》,2017(11):P127-133.
[4]卢友锋,中国营养保健协会,《主要国家地区有机认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