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分析。生产加工环节是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的根本原因,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在这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现阶段,综述我国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不规范。我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虽然数量比较多,但是比较分散,并且相当一部分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小作坊,其资本投入不足,再加上技术水平薄弱,导致其生产的产品质量不高,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难以赢取较大利润,而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提高竞争优势,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选择在食品中添加非法添加剂或者有毒物质。二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足。很多食品生产加工人员都不具备较为全面的食品安全知识,难以根据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规范。三是,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相当一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并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故而其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就比较淡薄,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了。
流通环节的问题分析。流通环节主要包括食品的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在食品供应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中也存在较多隐患。首先,在包装方面,食品包裝与食品直接接触,其材料的选择就尤为重要,如果是有毒害的物质则会污染食品,并在食用中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外包装都具有严格的标准,是衡量食品安全的一个因素,然而一些企业在追求高利润的过程中,还是选择使用不合格的包装产品。其次,在贮存和运输环节,从整体上来说,很多食品都容易变质,因此必须要对其贮藏和运输中的温度、湿度等进行合理的调控。但是一些企业有时候并不重视这一环节,贮存环境不合格或者装卸过程不卫生等导致食品变质等现象频发,导致一些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应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策略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惩罚力度。要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食品安全,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我国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提出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管食品和药品在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实现了对其质量的综合管理,改变了以往多部门监管的弊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应警惕该机构在权利集中后出现滥用职权的现象,对其运作程序进行规范,以保障其中立性和科学性。另外,还要加强对违法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惩罚。虽然现在的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如果生产不合格产品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加强惩罚力度,尤其是对于多次严重违法者,应采取必要的途径将其淘汰出食品市场。
食品安全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必须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主要是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导致的。鉴于此,积极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进行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构的建设,有助于预防食品安全问题。
作者:陈桂梅
当前阶段,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人们的主要问题,地沟油、假冒伪劣产品等均对人们的身体安全带来了重要的危害,尤其是中小学院校的食堂。学生因为自身的抵抗力较差,所以面对食品中的危害元素通常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进而出现一些身体上的不良反应。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必须要针对学校食堂中的食品安全现状,制定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此解决中小学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保证中小学生的健康发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为了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需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监督食堂工作并给出具体的整顿建议,长期严抓餐饮安全问题,形成长期性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不仅是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只有食品安全得到了保障,才能真正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进行保证,并实现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曹宜亭(1986―),女,辽宁朝阳人,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助理工程师,工学学士,研究方向:食品监督及检验。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措施
[作者简介]黄若君,广西财经学院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3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民众最关心的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加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也在提高,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还存在很多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已引发全社会食品安全恐惧症,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近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但就是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其实食品安全问题固然源自食品生产加工商的诚信与道德,还有生产加工技术上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由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与政府的不够重视。因此,我们必须重视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消费安全。
二、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食品的原材料主要来自农副产品,农副产品从种养、收获、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直至到人们的餐桌上,要经过很多道工序,在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一)生产过程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1.农业生产过程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1)农业生产过程造成的产品污染
(2)农业生产环境被污染造成的产品污染
2.食品加工过程造成的污染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人们消费食品的习惯逐渐由初级农副产品为主向加工食品过渡,当前加工食品消费占食品消费总量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在食品加工过程,因加工设备、加工工序与加工技术落后,以及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例如: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病原微生物大量繁殖、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非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不合理和违法使用色素、添加剂,加工场地的环境严重污染等等都将产生加工过程的污染,影响食品安全,严重的将形成有毒食品。
3.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当前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重,食品弄虚作假屡禁不止。这些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重经营轻管理,重生产轻卫生,这种现象如果不能消除将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二)流通过程形成的污染
三、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法律制度和监管层面分析
1.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得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一些现有的标准不统一,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2.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缺陷
我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职责不清,各职能部门之间就会出现争着监管和重复执法的现象,或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些现象将导致监管不力和执法不严,从而给某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博弈空间。
3.监管人员渎职与腐败
食品安全问题除了违法经营企业和黑心商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外,还和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官员的不负责任、不作为,或者是、,或者是收受贿赂、钱权交易,或者是渎职行为有密切关系。这种种行为交织在一起,使食品安全问题更加复杂化,查处起来困难重重,阻力非常大。
(二)从企业层面分析
1.分散的生产经营模式难以保证食品质量
我国的食品工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当前我国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近45万家,10个人以下的小作坊、小工厂占了80%。登记注册食品经营单位有323万家,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有210万家,种植养殖环节依靠的还是2亿多分散农户。在目前企业和个体生产者诚信理念缺失的情况下,加上监管不到位,分散的生产经营模式难以保证食品质量。
2.恶性竞争使然
恶性的竞争导致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生存下去故意制假造假,违法增加添加剂的含量,制造各种有毒有害食品。比如为了取得价格优势,企业必须降低成本,从而促使企业使用劣质的原料和违法添加剂,使其能够降低销售价格,排挤其他质量正常的产品,生产“劣质驱逐优质”的效果。
3.利益驱动
逐利性是产生食品质量问题的最根本性原因,它会使企业丧失起码的道德良心,毫无诚信可言。为了利益这些企业会往牛奶里掺杂使假,以狐狸肉充当羊肉。只要能够降低成本,获得利润最大化,欺骗公众、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者利益也在所不惜。
(三)从消费者层面分析
我国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这也是引起食物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1.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
我国众多的消费者因收入水平低,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又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不高,部分消费者往往只图便宜,不去考虑食品的质量和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过去这些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吃也不会有事。在这种心理的支持下,比较便宜的问题食品就有了市场。
2.消费者乏科学养生知识
我国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和生态养生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因问题食品导致的疾病,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措施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较为先进的国家比如美英等国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制定完善的标准、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及时向公众公布食品安全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以及组织、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等。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食品安全问题。
(一)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监管制度
1.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建设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弊端和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和标准的研究与消化,借鉴国外的食品安全法治经验,在研究和借鉴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从立法上确保食品安全:一是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评定标准;二是建立和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三是加大惩罚力度,在法律责任制度设计上能够起到促使违法者不能违法、不愿违法和不敢违法;四是加强权力监督,防止监管人员渎职与腐败;五是在立法上要有利于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深入开展食品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通过技术优势获取竞争优势。
2.建立全新的食品安全体系
要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来完成的,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缺陷,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改革食品生产加工归属多个部门监管的状况,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食品生产加工业一体化管理机构和监管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和有效施行。
3.加强和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缺失是导致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尽快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要尽快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制度上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以防范和遏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失范或违法经营。
4.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行政监管、执行不力和腐败导致公信力下降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因素,要尽快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并制定具体监管指标体系,要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落实可操作的具体保障措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二是要加快食品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严防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渎职和腐败现象,确保食品安全能够令行禁止。
(二)严格执法奖罚分明
对违反《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在立法上规定严厉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在执法环节各级食品质量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查处,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促使惩处能真正产生对不法生产经营者的震慑作用。而且严格执法必须常态化和制度化,不能只是运动式的,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有力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产品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实现食品生产集约化、产业化和规模化
前面阐述了分散生产经营模式难以保证食品质量,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应对的办法是在提高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尽快实现食品生产集约化、产业化和规模化,通过集约化、产业化和规模化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争优势的同时,可以稳定产品质量,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四)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能力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2.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有效预防
3.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与普及,让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方式、方法和法律救济制度和程序,争取将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可能做到更有效地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有毒食品造成的损害。
五、结语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也关乎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加强法制建设和企业商业道德建设,做好食品标准的制定和严格执行食品标准,强化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建立起全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杨文彦,陈景收.食品安全刻不容缓逾六成网民表示遇问题食品选择忍耐[EB/OL].人民网,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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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丹松.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实践问题研究与分析[J].当代法学,2012,(2).
【关键词】食品安全;治理;监管
一、食品安全问题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食品的概念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法律定义: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1]
(二)食品安全的概念
关于食品安全概念,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食品安全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从质量的角度,要求食物营养全面,结构合理,卫生健康;二是从数量的角度,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需要的基本食品;三是从发展的角度,要求食物的获取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注重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2]“第二种是目前普遍被大家认可的观点,即“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它主要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没有达到危害程度一定剂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的加入,从而保证人体按正常剂量和以正确方式摄入这样的食品时不会受到急性或慢性的危害,这种危害包括对摄入者本身及其后代的不良影响。”[3]
(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加之食品生产者的机会主义的严重倾向,从而导致食品经营者对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盲目追求过程中,产生的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甚至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掺杂食品当中的食品质量方面的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化学性危害、生物毒素、食品掺假等安全性问题。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三、食品安全问题源头分析
1.经营者素质不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食品质量;有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很少去注意商品的商标、厂名,甚至生产日期及合格证等内容,因为他们只在乎价格,很少考虑其它因素;而有些消费者在消费时,受个人收入低等因素的制约,首先考虑的也是价格因素,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即便是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是吃出问题不维权。
2.监管职能分散,协调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链分属工商、卫生、质监、农牧等多个部门监管,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有的在该唱主角时却当了配角,有的在该当配角时却唱了主角。在我国国家机构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不可谓不多。但这些部门采取的是分段管理、分类管理的方式,其结果有可能造成互相扯皮或重复执法等情况出现。而且,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这种情况表现的尤为明显。
3.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四、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措施
1.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加强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明确各部门权责范围,有效降低政府食品监管的成本。政府应积极解决监管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合理分工,提高食品安全管制的工作力度与效率。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包含统一、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主体明确的综合协调系统和统筹协作的技术检测系统[5]。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特别是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和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3.健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律,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的三个责任体系,即地方政府必须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三重责任体系。我们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危害的是人的生命安全权利,法律必须给予严厉制裁。要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加重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此外,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隐瞒信息等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安全检验体系建设,通过有效途径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合理分工,优化组合,实现检测信息资源共享。
五、结论
参考文献
[1]许牡丹,毛跟年.食品安全性与分析检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王东峰.全面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10):10-12.
[3]丁松林.食品安全与道德规范[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12):18.
【关键词】食品安全刑法现状问题完善
中国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古话反应出了食品安全对于人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在1997年《刑法》第144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刑法在保护食品安全上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现今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旧严峻,食品安全刑法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刑法保护。
一、食品安全现状
二、食品安全刑法保护问题
(一)法律体系间协调性、互补性不足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实施《食品安全法》,我国的这一部法律是在我国原有的《食品卫生法》上进行补充改进形成的,与其他国家的《食品安全法》相比较,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在体系上缺少了专业性,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正处于发展阶段,里面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会与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刑法》等法律相体系相重叠,甚至会相互冲突,不同法律系统间的协调性、互补性不足,因此在处理一些食品安全犯罪时没有办法对其进行定罪或者重判等,为犯罪留下了空白。
(二)刑法保护范围小,刑罚设置不科学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滞后性,这就使得在制定《食品安全法》时会存在一定的缺陷。食品安全犯罪在我国的刑法中,如果要判定罪行则需要了解主犯其行为是否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如:引起社会恐慌、严重的食品中毒、致多人死亡等。然而这样的衡量标准却与食品安全法有所冲突,使得定罪的范围大大的缩小了。如果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会受到制裁,那么生产有害食品每个环节的负责人是否不纳入其中,再加上我国《刑法》明文规定“无明法不定罪”,所以,对于购买、储存生产危害食品原料或者危害食品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的设置的不科学让行为人有机可乘,变相进行违法活动。
三、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完善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形成完整体系,增加协调互补性
(二)扩大刑法保护范围,增加刑罚科学度
四、总结
食品,是人民最基本的需求,食品安全也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食品安全理应优先解决。在看清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现状、问题后,要更加注重食品安全问题,要结合我的国情,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完善自身,形成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扩大刑法保护范围,科学设置刑罚,达到真实有效的保护效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延国.完善刑法对食品安全保护的思考[J].法学之窗2011,(23).
[2]周立刚.关于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理性思考[J].北方经贸,2011.
[3]肖辉.论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J].河北学刊,2011,(1).
[4]隋洪明.我国食品安全制度检讨与重构[J].法学论坛,2009,(3).
关键词:浙江居民;城市;农村;食品安全;比较研究
一、调查目的
新世纪以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为响应党十的号召,我们自发组织了此次关于居民食品安全的调查,旨在对浙江沿海地区(宁波、温州、台州)地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观念和行为模式进行一次比较详细的调查,了解在浙江沿海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状况以及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行为差别。
二、调查现状分析
(一)食品安全行为模式及现状分析
1、购买食品的主要渠道及考虑的主要因素
(1)购买食品的主要渠道
调查显示,城市和农村居民认为在超市和商场购买食品最放心,所占比例分别高达91.3%和64.0%。摊贩所占比例为42.6%,对比摊贩等其他的食品购买地点来说,超市商场中的商品种类繁多,可以满足消费者在一个购物地点购买多种食品的需求,质量也能得到保证,受到居民的青睐。
(2)购买食品时的考虑因素
2、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及自我维权的情况分析
(1)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
调查显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64.9%的城乡居民对此表示很愤怒,认为这种事情决不能容忍;34.3%的城市居民和28.2%的农村居民认为食品安全事故是难以避免的,虽然感到有点气愤却又表示无可奈何;仅2%的居民对此不予理会,维权意识薄弱。
(2)食品安全问题的自我保护情况分析
宁波地区18.3%的被调查者选择不处理、自认倒霉,30.1%的被调查者会视情况而定,43.0%的被调查者表示会直接找经销商或厂商协商。温州地区选择前3种方式解决的比例分别是23.1%、48.9%、22.0%。台州地区选择前3种方式解决的比例分别是3.4%、24.1%、65.5%。
(二)食品安全意识现状分析
1、客观原因
(1)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途径
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途径具有多样性。其中通过网络、电视广播获得咨询的手段居于首位,占71.7%;其次是通过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比例为39.7%;而通过与朋友或亲人交流来获得安全知识的情况较少,仅占27.3%。
(2)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知
约七八成的居民对三聚氰胺奶粉和双汇火腿肠瘦肉精事件有具体了解,对于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均有一定的了解度。
2、主观原因
(1)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反馈力度不够
部分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保护意识不强烈,整个社会对作假企业过于宽容。只有真正出现严重安全事件之后,大家才给予重视。食品生产经营商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缺乏对食品安全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这点,来违规生产换取利润。
(2)食品生产经营商道德缺失,缺乏社会责任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由多个部门分段监管,常常会出现各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责任不明确不具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易形成协调组织难、沟通难、合作难等问题。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
(2)强化企业的诚信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加大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使消费者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其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使得消费者能够自觉抵制“问题食品”,从消费者环节杜绝食用不合格食品的现象。
[2]俊标.对城市与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调查报告--以海宁市为个案.[J].2015-12-01.
【关键词】食品安全安全监管防患未然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根据笔者搜集的资料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危害最严重的是重金属、化学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多环芳烃类、亚硝基化合物等污染物,滥用食品添加剂、植物生长促进剂、动物激素等污染,使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器具和设备造成的污染。(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微生物污染是指微生物污染、寄生虫及其虫卵污染、生物毒素污染、昆虫等生物污染、细菌及其毒素、真菌及其毒素和病毒性污染等。(3)放射性污染。食品可以吸附或吸收外来放射性核素。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既然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究竟有哪些呢?
第一,经营者素质不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唯利是图、故意制假贩假,不注重食品质量;有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很少去注意商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是生产日期及合格证等内容,因为他们只在乎价格是否便宜,很少考虑其他因素;而有些消费者在消费时,受个人收入低等因素的制约,首先考虑的也是价格因素,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
第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及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安全宣传的声势不大、氛围不浓。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相对较高,农村牧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较低、自我保护能力低下,间接造成了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
第三,监管职能分散,职责不清的问题依然存在。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链分属工商、卫生、质监、农牧等多个部门监管,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有的在该唱主角时却当了配角,有的在该当配角时却唱了主角。
第四,政府对“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到位难。近年来,我国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投入经费少,一些检测设备老化,未能及时更新,另外还缺少一些必备的检测设备;抽检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及时检验食品质量的真伪,检查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法认定的质量问题,大大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来说,了解防止食品污染,不仅仅是为了减少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其对人体造成危害。
第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制度,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积极实施GMP和HACCP等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从食品的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采取相应的防止污染措施。
第三,积极制定和完善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制定、颁发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容许量标准。
总之,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需要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另外,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
二、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三、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四、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1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内涵
2发展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的重要性
2.1保障食品卫生,营造健康的食品安全工作环境
2.2营养与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食品科学研究领域的重点
2.3食品安全与营养问题相连甚密
随着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卫生饮食的重要性。人类为食物链顶端的生物,食物中的毒有害物质极易因富集作用而大量富集于人体。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们的饮食卫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注重食品的卫生安全而忽视食品的营养品质是目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中存在的一大误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或病原微生物污染,同时也涉及食品中营养物质被破坏的问题。食品必须含有基本的蛋白质、脂肪等营养素,食品的营养质量得不到保证,人们日常生命活动所需的能量和营养缺失,会导致人体疾病。只有对营养和卫生同时加以管制,才能全面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3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的发展有效措施
3.1提高对发展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的重视程度
3.2提高学科人才队伍的专业性,提高学科整体发展水平
3.3开展社会性普及教育,提高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的社会认可度
3.4调整、优化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的课程设计
学科的发展离不开现有的发展模式和理念,因此,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建设应立足于现有的学科基础,调整和优化发展方向,逐步构建完善的学科体系,使高校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的课程设置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教学质量,如: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采用理论课与实践课相搭配的教学模式,注重对学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同时,根据学科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注意为学生保留相应的自学空间,教师把教学重点放在难点问题上,提高教学效率,为培养复合型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人才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
4结语
[1]王晶.食品安全与营养学科的发展及其必要性[J].食品界,2017(6):36.
[2]李海萍.探究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并重应对食品安全“双重挑战”[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7(63):196.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是我国形势政策的要求,与我国宪法确定的以人为本的理念相契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群众基本生存权,这为推动我国刑法食品安全规制提供了法律前提和支撑。而我国刑法遵循宽严相济形势政策,刑法是对抗犯罪,保障公民法益的有效规范和手段,对涉及千家万户健康和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其次,从食品安全问题现状角度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从三聚氰胺事件到皮革奶,从硫磺馒头、地沟油到甲醇白酒、毒豇豆、毒韭菜,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犯罪涉及到各个食品生产环节和领域,而食品生产环节的非法添加和恶意添加,瘦肉精、防腐剂的滥用等问题已经使国人脆弱的神经不堪重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总的说来,食品安全犯罪已严重影响着我国公民生命权、健康权,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这一,侵害者我国市场经济的机理和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刑法规制已刻不容缓。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现状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探索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探索上分析,尽管刑法修正案八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进步,但在罪名设置、刑事责任设定、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范围等角度仍旧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目的的实现。
其次,刑法设置合理性不足。尽管刑法修正案八采取了无限额罚金制,没有规定最低和最高罚金额,这与比例制罚金刑相比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刑法修正案八的无限额罚金制的设置会导致司法实践中刑罚权威和威慑力的弱化,而且规定的原则性较强,缺乏相应的细化,导致司法实践中受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影响较大,从而导致罚金刑的不方便操作。这不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难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除此之外,当前我国刑法规制过程中,还存在资格刑缺失的不足。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实践角度分析,推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资格刑设置能够更加有利于强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在食品安全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我国刑法仅设置了剥夺政治权利和驱
逐出境两种资格刑,较为单一,而且后者还仅适用于外国人犯罪,显然这种资格刑设置无法发挥资格刑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制度价值。并且,当前刑法关于资格刑的设置并未对从事特定职业活动的资格进行限制,无法有效遏制行为人犯罪后再次进行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
当然,除此之外,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还存在与行政法规和行政处罚衔接不紧密等问题,这都不利于实现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有效、全面打击。
三、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对策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强化,开启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大门,迈出了较为关键的一步。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严峻形势,针对我国当前立法存在的问题,应进一步推动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从而推动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关于食品安全犯罪层面的整合和完善
食品安全犯罪层面的整合和完善应从拓展我国食品安全犯罪范围的角度进行,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进一步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出台和完善,将食品经营行为中涉及的具体行为进行明确,特别是针对较为原始的生产方式中所涉及的采集、以及持有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从而弥补当前我国当前立法的不足。尽管这并不属于经营行为的范畴,而将其纳入规制范畴能够有效实现对生产、经营行为的源头控制,适当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的外延,进而实现刑法对提升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最后,从立法角度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犯罪规制范围,将过失造成的食品安全犯罪、因进出口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具体而言,可将因进出口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分则走私罪中进行规制,通过立法解释进行扩容;但在量刑上应考虑食品安全的危害性特点,要比一般走私犯罪从中处罚。将过失造成的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参照过失犯的量刑方式和标准,在食品安全犯罪量刑幅度内从轻设置处罚。
(二)关于刑事责任设置的完善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责任设置主要是财产刑和资格刑的设置,而这一设置存在一定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
首先,从财产刑角度分析,可以配合罚没财产的方式弥补当前财产刑存在的不足。这对当前罚金刑设置的不合理问题,可以在不对罚金刑进行大规模改革的情况下通过适用并处没收财产等方式进行弥补。进一步强化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力度,可以增加对单位进行罚没财产的规定。如果说作为财产刑的罚金适用于单位犯罪较为恰当,那么作为财产刑的没收财产却没能成为惩治单位犯罪的刑罚是令人遗憾的。”同时,针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确定罚金刑的罚金额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分析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大规模的食品厂生产不规范,学校食堂食品不卫生,小摊贩卫生食品卫生问题严重……各种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故影响了社会的秩序,是人们对于国内食品安全失去信心。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足。而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重中之重,它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从食品的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和无证加工等,对食品的质量进行监管。因此,想要保证食品安全,就要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进行探索分析。
1、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十分混乱,各职能部门相互牵制,责权不分明。自《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国规定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分段管理”的方法,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它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的重担,且其职能并不单一,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且它不是割裂独立的,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相互关联,共同组建成一个全方位的交叉管理的网络管理体系。随着食品行业的逐渐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扩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也对自身的监管职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是其实行监管职能时,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其对食品经营的监督和管理不专业。监督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完整的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的多样性,使有许多细微的食品问题无法被发现;各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差异,偏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由于技术落后,其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得到保障,使得各个地区的食品问题呈现多样化而产生了地区差异;市场准入及准出的把关力度不够,使许多不规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进入市场,而且会产生许多无证经营的小摊贩,增大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
3、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措施
3.1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体制。要使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首先要从法律上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完整的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同时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在社会中的推广力度,从食品制造行业到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建立专门的食品监管制度,对于流通的食品进行不定时不定期抽检,检查不合格食品厂进行停业整顿。工商行政管理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
3.2建立完整的市场准入准则。建立完整的市场准入准则,不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食品不能给予生产。同时严格把控投入市场中进行市场交易的食品,对于不合格,钻空子的食品加工厂进行惩罚。只有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准则,才能够从根源上把控食品投入市场时是否安全,减小不安全食品的市场交易量,不会出现大规模的不安全食品。
3.3严格执行规范执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时,一定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重视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视力度,并且做好严格的记录。对问题食品进行严格的惩处,坚决杜绝徇私枉法事件产生。训练有效的监管队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整体素质,提高办案效率。综上所述,“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全民关心的一个社会焦点。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部门,一定要意识到自身实行监管权利时,所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其职能。从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开始,切实抓好市场准入与准出、食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作者:李佳佳单位: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1]万静.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研究[D].安徽大学,2011
一、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自1937年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这篇跨时代的论文以来,交易成本的概念首先被提出来,不过科斯未给出可操作的概念和清楚明了的界定方法。之后经济学家和学者们纷纷加入到对此概念的进一步探索之中,对交易成本的内涵进行了各种界定。在众多理论中,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最为重要,他认为,要准确把握“交易成本”,需要从内涵与外延两个层次上进行探索与界定。
1、交易成本的内涵
2、交易成本的外延
交易成本在实际中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类别,就是交易成本的外延。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威廉姆森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事前”交易成本;“事后”交易成本。“事前”交易成本就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编写拟定合同、交易双方谈判以及为保障合同可以被执行的成本。“事前”交易成本的产生,是因为未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交易双方都难以把握,需要提前制定好规则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后”的交易成本主要有四种:第一,在交易合约执行过程中,交易行为偏离最初双方的合作目标,给交易双方带来了不适应感所产生的成本;第二,交易双方为控制未来可能产生的不合作风险,所进行商讨带来的议价成本;第三,为预防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产生的运行成本;第四,双方承诺会履约所产生的保证成本。
3、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交易成本理论分析
1、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2、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三、政策建议
从交易成本理论角度来看,虽然无法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但可以通过一些手段降低该类问题的发生频率。
1、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规范
目前,食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水平还不够发达,监督部门的责任不够明确,为了防止监督部门与一些企业进行合谋,要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整个监管部门都应该被追责,并且对其要从重罚,以降低其犯错的概率。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时,还要严格追究食品检测机构的责任,要求其对问题负责。
3、增大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的成本
对于一些存在失信行为,忽视社会责任而违法生产的企业,政府要对其进行惩罚,例如可以吊销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企业,在必要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使其承担高额违法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失信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大于失信行为的成本下,该失信行为将不会停止;相反,收益小于成本时,失信行为将会大大减少。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应该增加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生产企业的失信成本,使得企业规范生产,远离失信行为。
4、加强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中国食品问题不断涌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存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所以,应激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政府部门进行全面监督。可以赋予公众一些例如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监督权力并且使其合理化。政府也应该允许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以及报道,使食品安全得到透明化管理。有了以上这些社会监督的存在,政府监督部门的交易成本上升,机会主义行为将会减少。
作者:刘玲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1]孙经纬译.普特曼.企业的经济性质[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张群群,黄涛译.威廉姆森.反托拉斯经济学—兼并、协约和策略行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王铁生,葛立成译.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