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总股本:32.40亿股;流通A股:32.40亿股;该股已实现A股全流通!
控制股东: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比例:58.38%)
实际控制人:庞康,程雪,黄文彪,吴振兴,陈军阳(持有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比例:49.66%)
董事长庞康,持有3.10亿股,占比9.57%,副董事长程雪持有1.03亿股,占比3.17%。
公司注重员工培养和调动员工积极性,薪酬遵循“高薪、高效、高责”理念。公司于2014年实施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658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奖励公司除管理层以外的核心技术、营销、生产、工程、管理等骨干人员93人。对一般员工的高激励有助激发团队士气,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公司章程关于分红增发的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四)公司存在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的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的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上述“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2亿元。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调整现金分红比例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