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通用12篇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适用范围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原则

(一)小额贷款公司必须遵守省、市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放高利贷、不得采用涉黑手段追收贷款、不得帐外经营;不得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不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短期周转”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少于30%的贷款发放于农民、农业、农民自主创业和农村经济组织流动资金需要,其余贷款应发放于小型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2.5%且贷款余额上限为500万元,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的发放。

1、按照贷款年末余额的1%比例计提一般准备;

(五)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进行规范化核算。

三、监管组织机构

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区办事处成立*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程文库任组长,党工委委员、财政所所长黄荣枝任副组长,成员由冯志胜(区公安分局)、侯凤明(区经贸办)、王菡(区统计信息科技办)、蔡棣垣(区审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棣垣担任。

四、监管工作职责

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部门)的主要监管职责:

(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区经济贸易办公室负责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总经理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规范企业管理,并配合省、市金融主管部门及省、市经贸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的检查。

(四)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由区统计办公室负责定期统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并及时向市金融办和银监部门报告,汇同区经济贸易办和区财政所每年度对*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上报市金融办及银监部门。

五、监管措施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领导小组依据贷款公司损失准备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视情况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达到100%,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

(二)对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降至75%-100%(含75%),或不良贷款率在5%-15%(含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降至50%-75%(含50%),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含15%)的,适时报请省、市金融主管部门采取责令其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停办部分或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降至50%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25%以上的,报请省、市金融主管部门责令其撤销。

六、监管部门的工作纪律

(一)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争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小额贷款公司中兼任职务。

(一)基本情况。自从2009年12月__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__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增长较快。至2015年5月末,__市共有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6家,总注册资本5.87亿元,经营资金总额5.92亿元,贷款余额为4.37亿元,当年累计发放贷款0.86亿元;从业人员105人,单家平均从业人员5人。单家公司最高注册资本为5.90亿元(桂平市金桂小贷公司),最低为0.1亿元(平南县安怡达小贷公司)。

(三)内控管理情况。目前,__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高层管理人员设有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下设客户业务部、风险监管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有比较严格和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公司章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议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涉及公司运营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各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比较规范。

(四)财务状况和违规状况。截至2015年5月末,__市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29万元,其中有6家利润为正数,9家为负数,1家正在转让过程中。主要是部分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风险,利息收入无法正常等原因导致利润为负数。目前__市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发起设立、资金筹集、经营范围、利率设定、非法集资等各方面都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二)抵押业务手续繁琐,费用高。

(三)未能纳入征信系统,客户信用信息严重缺失。

目前,__市16家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不能像商业银行一样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也不能将贷款人有关贷款情况录入征信系统,这给小额贷款公司控制贷款风险增加了难度。

(一)建立有效的资金供给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是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放宽对经营情况良好、内控水平高的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比例,将其融入资金上限由现在的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提高到100%,以增强其放贷能力,改善其造血功能。二是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基金。由政府财政、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小额贷款再融资基金,将资金“批发”给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则充当贷款零售商,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重点解决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需求问题。三是建立贷款担保机制,由政府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相应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通过担保基金的杠杆效应扩大小额贷款规模。

(二)制定落实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建立金融办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联席机制,加强日常沟通、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

2008年下半年以来,各种经济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经济体下滑趋势明显,而由次贷危机引发的美国金融危机深度演化,并向全球主要经济体蔓延,中国经济增长前景黯淡。在这种背景下,小额信贷这种本来主要以服务穷人为宗旨的金融载体开始被重视,各地方政府纷纷通过各种鼓励性政策措施,来激活小额贷款公司这种模式,试图给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送去必要的融资服务,缓解流动性困境,为经济重添活力。不过很显然,相比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小额贷款模式本身能提供的只能是杯水车薪。而在笔者看来,目前政府机构推出的各种指导意见或者管理办法,行政监管色彩浓厚,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行为干预明显,这种过度监管之下的小额贷款机制是否能承载哪怕是杯水车薪的功能,都实在令人质疑。

小额贷款与传统的金融服务相比,无论在需求开发、日常经营,还是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这方面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我们需要向国际上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学习,鼓励外资参与,提高小额信贷企业的经营水平。把外资的门堵死,将不利于小额信贷企业的正常发展。

过度强调限制的监管模式还容易导致的其他一些问题

据媒体报道,温州有近千家企业递交了申报材料。而8月29日的消息是,温州市公示首批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瑞安、永嘉、苍南三地分别由其处的最大民营企业――华峰集团、奥康集团、天信投资集团摘得,之前呼声极高的担保公司悉数落选。而在9月29日,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由12位企业法人和3位自然人投资成立,当地民营企业――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宏达是以纺织业起家,并没有任何金融服务经验。

“筛选标准”不透明,隐患重重如何从数量如此众多的申请者中确定最后的赢家,目前有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多作解释,对政府机构如何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何为最后决定的理由,人们都无从了解,因此那些胜出的未必服众,那些失败的则一定悻悻然。而不透明的过程本身又最容易滋生腐败,这些都将损害人们对政府的认同感。

一、普洱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普洱市11家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均为普洱市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民营企业,公司组织形式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总注册资本金达175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最高的3000万元,最低的500万元,发起人最高持有股份30%,最低持有股份10%,其他自然人股东最高持有股份不超过10%,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达98人。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秉承服务“三农”、支持农民、农村、农业经济发展以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原则,以方便、快捷的优势针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方式以担保或抵押为主,也有部分信用贷款。至8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6251万元,同比增长169.2%,余额占总注册资本金的95.1%,1~8月累计发放贷款218笔,金额14871万元,实现利润222万元。从贷款客户看,个人贷款余额12361万元,其中农户贷款11896万元,占贷款总额的73.2%;单位贷款余额4455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7.4%。从贷款投向看,贷款多以经营性贷款为主,个人贷款主要用于种养殖业以及咖啡、橡胶、茶叶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企业贷款主要用于咖啡、林木种植,房地产、工程材料采购、加工业等。

三、普洱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制度基本健全,贷款风险控制较好

据调查,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都仿照商业银行制定了《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操作规程》、《贷款审批制度》、《贷款调查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岗位职责》、《贷款风险控制与责任追究方案》等信贷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一般要求贷款客户必须要具备有效担保或抵押才能贷款,对于熟悉了解的客户也可发放信用贷款,大额贷款要经贷审委审批,如普兴小额贷款公司要求2万元以下的贷款要有本地公务员或有实际还款能力的人担保,2万元以上必须有抵押或质押物,贷款期限最长半年;浙商小额贷款公司要求贷款客户必须有本地户籍,而且必须同时具备担保和抵押条件才能贷款,对于熟悉了解的客户也可发放信用贷款。贷款到期前,公司信贷员会主动提前通知客户按期归还贷款,如按时还款有困难,客户可以提前15天申请展期,对实在无法归还贷款的则选择走法律程序。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审批手续较为简便,从申请贷款到发放贷款一般为1~3天,贷款期限长则1年,短则几天,信贷资金流转效率较高。至8月末,全市11家小额贷款公司有少部分贷款客户办理了展期,暂未有不良贷款产生。

调查显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业务需求旺盛,客户信誉良好,贷款基本能按期归还,公司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其业务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农户、个体户等弱势群体贷款难的问题,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作用和功能正逐步得以体现。

四、普洱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制约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二)公司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定位使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正规监管,税负重,经营成本高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于经营贷款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不具备金融许可证,所以虽然经营贷款业务,却缺乏正规的金融监管,其规范经营难以落实;二是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的身份,使其不能享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公司按照普通工商企业缴纳25%的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而资本金在开户银行的利率则按普通工商企业的活期利率计算,其税负高于金融企业,存款利率低于金融企业,由于经营成本高,小额贷款公司在执行贷款利率时选择规定范围的最高档次,而高利率的执行又将成本转嫁到贷款人身上,不利于支持地方“三农”经济发展。

(三)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条件差异明显,贷款拨备低,抗风险能力较弱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用的是出资人自己的钱,各家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不尽相同,差异明显。有的公司要求贷款人必须同时具备担保和抵押条件;有的公司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有本地公务员担保就可以贷款;有的甚至比较随意,只要是熟悉和了解的人,经老板同意就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和降低利率档次。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制定了一些信贷风险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业务操作仍然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例如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但据调查,我市开业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未建立规范的损失准备金计提制度,仅有一家公司仿照银行标准计提损失准备金,其贷款潜在风险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规范管理、规范经营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执行力亟待加强

据我市金融办上半年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检查发现,我市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未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范经营,存在诸如“三农贷款”低于贷款总额的50%、单笔贷款金额超过资本净额的5%、向借款人收取咨询服务费等不合规的现象。

(一)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借鉴国开行云南省分行的模式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问题,一是利用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的抵押物取得银行贷款;二是积极发挥担保公司的作用,由银行认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取得贷款,而担保公司由小贷公司主发起人的股权提供反担保措施;三是建议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税收扶持政策,适当降低税率,考虑对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初期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补和企业所得税减免。

(二)从法律上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定性错位的问题

《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而我国《贷款通则》则规定贷款人必须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二者相互矛盾。因此,从法律上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定位矛盾的问题,才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规范经营,强化制度执行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组长:谢云辉(行长)

副组长:许航峰(副行长)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常熟市发展

一、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运行特征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常熟市经济比较发达,中小企业数量多,资金需求旺盛,加之当地政府推出一系列刺激措施和优惠政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因此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良好(见表1)。2008年9月,苏南首家非金融小额贷款机构――常熟市信德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营业,注册资金1亿元。之后,常熟市分别在2009、2010、2011年间先后成立了7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常熟市8家小额贷款公司中,4家公司已具有A级以上信用评级,注册资本总额18.5亿元,净资产总额20.6亿元,贷款余额25.8亿元,累计纳税1.8亿元,纳税总额占金融机构纳税总额的20%。

(二)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特征

常熟市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在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即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是常熟籍,且发起企业是常熟本地实体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企业,净资产需要达到1亿元以上,且连续三年纳税额在1千万元以上。

3.在人员构成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大多缺乏银行从业经验,员工素质有待提高。据了解,虽然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人员,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的从业背景,对贷款的办理程序、风险控制都有一定的经验。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大多缺乏银行业从业经验,对信贷业务的了解比较有限,在贷款调查阶段难以发现客户存在的问题。且小额贷款公司员工流动频繁,这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安全性埋下了隐患。

4.在贷款对象上,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三农”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另外,国家也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将资金贷给“三农”并给予了一定的扶持政策。目前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主要以“三农”为主,“三农”贷款所占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

6.在议价能力方面,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目前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在12%-14%左右。虽然比银行要高一些,但是由于其门槛低于银行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解决贷款需求的捷径。再加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方式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比银行贷款更加灵活、快捷,贷款审批手续也比银行简单得多。而且小额贷款公司的绝大部分贷款都是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6个月,一般企业会先向银行贷款,当银行贷款仍旧无法达到企业所需资金时,才会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这样全部贷款的平均利率还是相对较低。

二、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常熟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良好,较好地促进了常熟市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对缓解农村融资难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明显作用。但是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员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员工素质较低和内部控制制度欠缺会引发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风险。在调查访问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少数员工在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例如,收取客户的好处来降低申请贷款条件或者放大贷款额度以及人情借贷等,这无疑增加了公司放贷的风险。有的员工的专业能力不够,对风险控制缺乏一定的经验。而且,小额贷款公司人员流动频繁,不能排除有员工为了短期利益而放宽贷款条件的情况存在。

(二)风险控制能力弱,政策敏感性强

(三)政府监管力度不足,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政策较少且法律地位不明确

(五)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条件苛刻,手续繁琐

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是不能吸收存款,后续资金不足。小额贷款公司如能转制成村镇银行,便可弥补不能吸纳存款这一先天不足。但是银监会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内控机制、资产质量、贷款损失准备金预充足率、各项贷款余额比例等方面要求都相当苛刻。而且,小额贷款公司要转制成村镇银行,必须由商业银行控股,这一点大大打击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三、促进常熟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

1.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借鉴一些大型企业的员工管理方式,通过培训、开展员工集体活动等方式,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弘扬公司文化,减少员工流动性过大带来的潜在威胁,增强员工的信心与责任心,提高员工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促使员工认真负责地坚守各自的岗位,不为利益所诱惑,严格遵守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调查、审批、发放和走访制度。每个员工各尽其职,是小额贷款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环节。

2.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小额贷款公司要提高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每笔贷款都要有规范的贷前调查,准确了解贷款人的信用、真实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二是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加强内部控制,避免人情借贷;三是对于每笔贷款都要定期进行贷后回访,了解贷款人的经营现状和还款能力,一旦发现问题,马上采取相应措施。

3.准确定位,合规经营。小额贷款公司最初就是为了缓解正规金融体系难以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而产生的,所以只有弥补市场服务空白,才有生存空间。虽然近几年各类金融机构都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但由于需要考虑到成本效益,一百万元以下的贷款相对比较欠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了“小额、分散的原则,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市场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应明确自身定位,利用对自己经营地域内的企业比较了解这一优势,控制信用贷款带来的信用风险,增加小额信用贷款的比例以应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冲击。

(二)改善小额贷款公司外部环境

1.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还停留在审批和数据报备阶段,多部门监管导致监管难度很大。所以,首先应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防止多头监管形成扯皮现象。其次,可以采用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等方法,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确保其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使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常规化,保证其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同时,监管部门也应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经营中所面临的问题,出台政策进行引导与管理。

3.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的约束。常熟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普遍面临着转制难的问题。现在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转制方向有村镇银行和金融公司。但是转制成村镇银行必须达到的众多苛刻条件使得转制相当困难,这不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为此,应该适当放松对小额贷款公司转型的约束,首先,适当放宽持股比例限制,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其次,通过政策引导,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各项指标达到转制标准。

参考文献:

1.翟思翮,杨梦辉.苏州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农村金融研究,2010,(7):57-61.

2.付宝全,陈秀红,毛思波.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基于与民间借贷的比较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2012,(360):37-40.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尤为显现。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因素,同时在利润和风险的双重约束下,商业银行往往倾向于“筛选”借款人,造成信贷配给的局面。通常正规金融机构对小额信贷审批手续繁冗且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成本负担过重,而作为小额信贷机构之一的小额贷款公司具备贷款门槛低、程序简便和快速灵活的经营机制,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对缓解民企融资难题、稳定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忽视[1]。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2008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性质,该意见将其界定为普通公司,并未明确其是否属于“金融企业”或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这种“身份”上的缺失使其处于监管的半真空状态,为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增加了不确定因素,甚至影响其日后的转型。

一、监管主体不明确

二、监管依据不足

【参考文献】

[1]朱明著.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法律问题探讨[J].浙江金融,2010(11):71.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客户

一、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作用凸显

从全国最初央行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四省建立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到如今,小额贷款公司凭借自身的业务特色,逐渐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资金融通主体。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已有194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金额达到1248.9亿元。可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新生儿在短短的几年中取得了蓬勃发展。这不仅加强了市场资金的流动,还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环境变化产生了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了资金流动,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多年来,鉴于小额贷款风险较大、手续繁复、收益率较低等因素,各家银行一直采取谨慎态度,“惜贷”问题严重。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以后,凭借其简便的手续、灵活的操作、较高的办事效率有效补充了银行贷款之外的贷款需求,特别是加大了对“三农”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据统计,截至2006年末,山西平遥两家贷款公司贷款余额4487.32万元,农户贷款率达81.69%,农贷余额3360.45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9.44%,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占到平遥县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25.18%,成为当地支农资金的有力补充。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不仅限于农户贷款,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城市下岗职工、转业军人、大学生创业投资贷款以及一些中小企业的贷款,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为那些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客户提供了融通资金的新渠道。

(二)规范了贷款市场,形成较佳的金融环境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

第二,客户方面,主要表现为借贷市场竞争激烈、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较为保守。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是小额、分散的发放贷款,因此其市场定位只能是小额资金的需求者,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等,客户群体范围较为狭窄。而且要进入一个由银行主导已久的借贷市场,面临的竞争环境是十分激烈的。首先,从观念来说,传统的贷款以银行为主,除非被银行门槛排除在外的客户才会考虑其他贷款方式,而小额贷款公司利率高出银行利率将近3倍,客户很有可能承担不起。其次,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剧增,本来就狭窄的客户群体还要受到瓜分。同时,每笔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的5%的限制使得许多公司对大客户的贷款需求无能为力。再加上小额贷款公司自负盈亏的性质,使得公司风险控制较为保守、要求的担保抵押措施较为严格。目前大多小额贷款公司都要求客户有相应的固定资产抵押或质押,就算担保也是类似公务员、公职人员等,这就无形中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门槛。

要实现缓解融资困难和促进信贷市场的发展的初衷,就必须清除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阻碍,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脱离经营的困境。针对以上制约因素,可以以下方面着手:

(二)加强综合竞争力,拓宽贷款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剧增以及银行在贷款市场的强势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要在信贷市场上立足并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就必须加强公司本身的综合竞争力、修正市场定位。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全面更贴心的服务,有效补偿较高利率的劣势,减轻客户对高利率的畏惧。二是对于潜在客户,拓宽贷款方式,降低抵押担保等贷款措施的要求,避免因为较高的抵押担保措施要求而将客户拒之门外。三是修正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群体不仅仅局限于超小额的农户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在监管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的扩大公司的客户群体,逐渐增加所放资金的额度,向中小企业贷款倾斜。四是开拓市场,加强与银行及同业的合作,不断发展新客户。要扩大客户数量,除了保持与老客户的联系,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社会各界对小额贷款公司这一崭新的融资渠道的认识。五是加强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对风险的承担能力。这不仅从基础上保障了公司业务扩展,还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经营。主要可通过加强业务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等各方面进行操作。

(三)加强外部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保障

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作为金融业的有效补充应运而生,为发展三农经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业务特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总体运行平稳,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各方面指标良好。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8月末,东川区共有小贷公司3家,担保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昆明市东川区玉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2日正式开业,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最大股东为昆明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员工13人;2010年7月,根据市场需求及小贷公司的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东川区玉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股东8名,其中:法人股东2名,自然人股东6人。最大股东仍为昆明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昆明市东川区环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9名,其中:法人股东1名,自然股东8人,最大股东为昆明市东川环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员工10人。

昆明市东川区瑞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最大股东出资金额9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昆明市裕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昆明乾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00万元、昆明市东川区裕民融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昆明融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鑫融资担、裕民融资公司属于政府财政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乾贯融资、融流融资公司属于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业务发展情况

小贷公司贷款对象主要是辖区工矿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种植养殖户,主要采用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的方式,截止2012年6月末,小贷公司贷款余额5244万元,其中保证贷款占比为80%;最高利率26.24%,最低利率6.10%;贷款主要以一年期为主,贷款利率是人行基准利率的1~4倍,在规定范围内。贷款回收较好,无不良贷款,都未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6月底,4家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22700万元,无担保违约情况。鑫融资担、裕民融资公司是由当地的财政局牵头组织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其担保项目多是当地的基础建设,对当地的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较少。主要以支持提高当地的经济总量起重要影响的项目建设,拉动当地经济建设,增加当地的税收为主要目标,出现风险由当地财政局分担。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监管职责模糊,制度建设滞后

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人行、银

监、金融办均负有管理职责,但对管理职责权限范围、如何管理、管理到何种承担缺少全面详尽的规范性制度。

(二)风险控制相对难

由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尚未加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大

了风险控制的难度。根据《小贷公司管理办法》,人民银行要将具备条件的小贷公司纳入征信系统,但未明确所需条件,因此,应当建立完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时,由于监管不到位或缺失,究竟有多少担保公司真正从事的是担保业务,小贷公司是不是完全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不得而知,潜在风险不言而喻。

(三)小贷公司同样存在融资难

按照规定,小贷公司在银行融资额度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的0.5倍。根据调查,少数小贷公司有向银行融资的意向,但因其特殊的资金用途,融资难度较大,形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没有真正进入金融市由于场,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资格。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规模小的小额贷款公司,除积极推进股东增资扩股以外,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在规避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便利,以缓解小额贷款公司对资金的迫切需求。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因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及规模的不断扩张,已成为基层金融市场上不可缺少的力量,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截止2012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878家,贷款余额447亿元。但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在政策设计及监管模式方面的一些缺陷逐渐显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设计存在缺陷

三是利率定价机制的不科学,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对象和机构地域分布一定程度偏离政策设计的方向。按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追求收益最大化及资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多是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上限执行。由于利率较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多投向高利润行业或投机性生意及短期资金周转需求,而农户等弱势群体通常承受不起其高价的金融服务。正因为投资回报率较高,个别小额贷款公司演变为资本的逐利场,这也是机构快速扩张的原因之一。同时,在地域分布上,小额贷款公司多集中于中心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而广大农村及县域设立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少。上述情况的发生,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创设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初衷及其服务宗旨。

二、监管模式方面存在缺陷

一是监管法规依据的缺失,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不规范问题突出,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目前,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均属约束力不强的部门规章,监管工作缺乏较高法律层次的依据,也没有成熟的监管指标体系。虽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和监管制度,以规范其业务操作,但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素质、行业从业经验以及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等因素制约,业务不规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再加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多是一些不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或商业银行不愿意经营的小客户,潜在的风险较大。

1、小额贷款公司在安顺市发展的现状

2013年1-5月,安顺市实现净利润1024万元,实现税收381万元,整体实现盈利。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在金融市场上起到拾遗补缺作用,而且在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然而安顺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机制体制不活、监管职责不清、人力资源缺乏、税收歧视、监管责任缺位以及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影响了以后的发展。

2、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境

从目前的实践及运营来看,安顺的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处于饥饿、缺粮,长不大的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2.1体制机制不活直接扼杀了安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是介于民间借贷资本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一种新型金融制度安排。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将民间借贷阳光化的尝试,以其信息优势、机制灵活、服务到位,为因没有适当抵押而不能在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和贫困人群提供贷款,在支持扶贫、中小企业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安顺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制度的创新,更应得到政府的扶持,以灵活的机制体制促进发展。但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安顺市政府操作上的机械行为,为安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设了许多条条框框,就因为地址场所的变更、股东的替换等等,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制约了安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甚至让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产生注销公司、退出市场的念头。

安顺市政府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按规定办事无可厚非。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政府扶持下的金融衍生物,已经显示出的非凡意义,安顺市政府应充分考虑,不能设置门槛过高,让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上少遭遇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

2.2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责不清,监管责任缺失

安顺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分布在县或区,它的直接责任监管人是县或区金融办或下府工贸局。调研中,一些金融办说,他们主要职责是为政府建设融资,对小额贷款公司是代管。我们看确实是代管,而且是形式代管,最为严重的是县(区)第一直接监管责任人基本上是空白。经调研,2013年3月20日颁发的安府办发(2013)26号文《安顺市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是直接指导安顺小额贷款公司具体操作的文件,但这个文件只限于西秀区、开发区的有关部门知晓,其他县都不知道此文件的存在,可见第一直接监管责任人责任缺失的程度。

2.3小额贷款公司受到税收歧视

3、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3.1突破体制障碍,建设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安顺市应根据行业规划和市场取向,选择在效益搞的投资项目中选择一批向小额贷款公司放开。安顺市要注重激活本地民营资本,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政府规范和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与管理,要进一步为激发民营资本的乘数效应和示范效应,安顺市还应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深化改革审批制度,凡是阻碍金融市场发展的事项,都要坚决的取消。安顺市要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试行告知承诺制、项目备案制、首问负责制。安顺市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必要把安顺市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安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3.2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监管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安顺小额贷款公司是否能健康发展。因此,为使安顺小额贷款公司能得到有效监管,安顺市应该明确监管主体。笔者认为安顺市应建立以市金融办为主体的监管机制,同时要加强金融办与其他部门间的配合,建立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监管体制,最为重要的是明确县或区第一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职能,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3.3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赋要落实在行动上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政策监管双转制供应链金融联网式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迅速发展,截止到2012年6月底,由2005年最初的7家试点公司迅速发展到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上半年新增贷款977亿元。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为民间资本创造了一条很好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在当前银根收紧的货币条件下为满足企业和农村资金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反映了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总体发展情况,机构数量的急速增加体现了全国金融体系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高需求,而贷款余额指标始终高于实收资本指标可以间接表明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总体融资杠杆水平较低。

表1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2012年第二季度5267584414257.034892.59

2012年第一季度4878535013871.374447.25

2012年第四季度4282470883318.663914.74

2012年第三季度3791403662823.823358.85

2012年第二季度3366356262464.302874.66

2012年第一季度3027320972140.892407.66

2012年第四季度2614278841780.931975.05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制度困境

(一)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定位不明确始终限制其自身发展。由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可知,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形式是有限公司,而不是金融机构,它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也不能享有金融机构入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在融资和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优惠待遇。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事金融业务,却不能取得金融许可证,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融资成本,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融资的限制,使得它不能及时、足够地为需要资金的高新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二)部分政策的出台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有时会为了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投向的全局发展而出台一些可能对信贷资产造成损失的政策,如制糖、钢材、造纸等行业的限制,这对生存在这些行业中的企业造成直接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对这些企业的注入资金也就很难收回。

(三)规范监管缺失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规范较少,监管主体的监管力度不强,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存在着较大的机动性,小额贷款公司有时会为了更大的利润冒险贷给某些暴利行业融资,投入资金的收回难度因贷款风险的增大而增大。

三、破解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困境的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的平稳发展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针对其发展提出以下策略:

四、总结

目前,中国经济跻身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其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始终限制其自身的发展,这从根本上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使得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总体融资杠杆水平较低,市场流动性紧张并且难以从根本上好转。为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我们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其身份定位不明确所导致的尴尬处境,然后制定拓宽其融资渠道的对接模式,同时再制定政策、规范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

总之,文中所提出的关于破解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困境的对策需要实践的检验,也需要经验总结。只有在一路前行中不断地思考,不断地修正轨道,这些新制度才能淬炼升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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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了“贴近市场、贴近基层、贴近客户”和“方便、快捷”的优势,显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仅实现了自身运行快速健康发展,在服务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上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贷款增幅较快,有效缓解了“三小”融资难问题

据人民银行统计口径,截至2012年12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达到454家,居全国第2位;实收资本302亿元,注册资本金294亿元;贷款余额325亿元,比年初增加135.47亿元。2012年全年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各类贷款4.82万笔,金额736.9亿元。从资产质量看,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总资产已达352.7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29倍。

(二)引导民间资本,充分实现了与社会的“互利双赢”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为引导民间资本合法、科学流动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有效引导了民间借贷活动由“地下”转为“地上”,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纳入“体内循环”,并积极履行社会职责,按章纳税,吸纳社会就业。据省政府金融办统计,在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中,民营企业和自然人入股资金占资本总额的80%以上,从业人员达5769人。2012年全年共上缴税收7.91亿元,实现税后利润18.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38%、34.47%。

(三)机制灵活高效,促进了金融服务水平效率的提升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发挥决策链条短、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整合信用资源,开发出仓单质押、销售合同质押、动产质押等多种新型贷款品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一些信用好或者有较好担保方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信用、担保贷款,解决了他们生产经营的燃眉之急。据省政府金融办统计,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及担保贷款余额272.14亿元,占全部贷款的81.49%。

安徽省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立足于自身特点,与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竞争,以特色取胜。有些小额贷款公司以主发起人的主产业为主,围绕主产业形成的产业链和上、下游供货商、销售商,服务于特定的客户群体,在为上、下游供货商、销售商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形成了产业集聚,促进了主产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狭窄

(二)税收负担较重

经调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共缴纳二个税种:营业税(随征的教育附加、城建税等)和企业所得税,其税率分别为5%和25%,股东还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加上管理费用其综合税费率达到60%以上,高税负使小额贷款公司几乎无利可图,这对以支持中小企业为重点且处于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而言显失公平。参与央行票据试点改革的农村信用社就能享受所得税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扶持,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优惠,营业税、所得税等一个都不能少,税负相对要沉重得多。

(三)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弱

调查发现,多数小贷公司均建立信贷管理基本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但当前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深层次的风险问题在于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措施,集中表现为管理模式粗放、缺乏系统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多数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意识还比较薄弱,容易因偏好贷款规模的扩张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忽视资本占用和风险管控。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商业银行成熟的信用评级体系,也没有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系统,贷款审批过程缺少客观可靠的技术分析,贷款管理大多还处在手工处理阶段。大多数的小额贷款公司都缺乏优秀的金融管理人才,普遍存在人力资源贫乏的问题,加上从业人员均是临时招聘上岗,没有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内控管理难度较大。此外,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尚无法通过征信系统实时查询借款人信用记录对客户身份和信贷信息进行有效甄别,只能依赖本地员工的信息优势,了解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据此发放贷款,无形中加大了贷款风险控制的难度。

(四)缺乏后续有效监管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尽管其经营贷款业务,但却不受银监会的监管,人民银行也不具备法定的监管职能,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被排除在正规的金融监管体制之外。《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从安徽省实际情况看,有的市仅有一人专职从事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有的县、区甚至仅有兼职人员从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而有的地市又形成“多头监管”的尴尬局面,持续有效的后续监管难以实施。

(五)转型升级困难重重

根据《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记录,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调查发现,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达到门槛要求,但改制后村镇银行的股权问题,又极大地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企业主的积极性。股东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产业资本能够进入金融领域,而最终目标是将其转制为银行进而获得银行控制权。但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就意味着小贷公司要想升级为村镇银行,必须放弃控制权。银行参股不低于20%,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重新调整,对于经营3年以上且业绩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显然不会情愿,转制将难有进展。

三、推动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逐步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限制

按照《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远高于银行8%的资本金充足率要求,导致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从长期看,50%资本净额的融资限额显然是不够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基于审慎态度的过渡性安排。而参考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进行监管,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负债风险其实不必过于担心,对50%资本净额的融资限制,建议考虑进一步放宽。

(二)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三)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力

(四)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

(五)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责任制

一是建立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与监管责任。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负责具体管理责任,进行持续的监管,确保小贷公司稳定、合规经营。二是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从省到地方各级都要建立小贷公司监管协调机制。由金融办(商务局)、人行、银监局、工商、财政等部门参与,统合各方力量,整合各部门资源,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三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由于小贷公司的产生是一个新的事物,相应的制度建设还没有及时跟进。建议参照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审慎性监管规定要求,出台小贷公司财务管理、会计管理、利率定价、信贷管理、内部控制等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规范小贷公司的经营行为;四是强化监管。在管理主体及责任明确的基础上,监管主管部门及协调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或非现场监测,监督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业务运行情况,重点对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大额贷款及账外经营等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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