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内设机构(17个):

办公室

生态保护修复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司

草原管理司

湿地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荒漠化防治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办公室)

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自然保护地管理司

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

森林草原防火司

规划财务司

科学技术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派出机构(15个):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长春办事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黑龙江省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成都办事处、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云南省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福州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西安办事处、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武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武汉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贵阳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广州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合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合肥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上海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上海办事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北京办事处)

直属单位(30个):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基金管理总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THE END
1.淄博市司法局立法制度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第十二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或者认为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https://sfj.zibo.gov.cn/art/2024/11/22/art_20261_2874737.html
2.论行政机关间行政管辖权的委托中外法学新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5]第20条第3款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有没有法律依据不影响委托关系的认定...http://journal.pkulaw.cn/NewIssue/Detail/159907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澎湃号·政务在原《条例》基础上,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以及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应当设立党组;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与党的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的、由党的机关代管或者管理等并纳入党的机关序列的、县级以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共青团组织、中管企业的下属企业以及地方国有企业、...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10810
2.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精选21篇)(市)区、本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法律顾问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工作,法律顾问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顾问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务,协调、引导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349911.html
3.中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72]还有的学者提出,到2020年完成向行政体制的过渡。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基本实现由财政体制省直管县改为行政体制省直管县,西部少数县(市)实现行政体制省直管县,多数地方实行财政体制省直管县,部分乡镇政府可改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73] (二)推进省管县改革的总体措施...http://liqun1920.dfzlw.org/index.php/cms/show-501.html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谁发放?专家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市县国土局发放。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包括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等环节。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https://mip.64365.com/zs/982556.aspx
5.公司法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6篇(全文)第六,资产评估。根据企业和主管部门的申请,由资产占有单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独立进行,对企业资产(包括土地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在企业内进行公示,并将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ldzz8647.html
6.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难点及对策(精选8篇)街道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街道是行政执法主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都来自区各部门的 一、要明确地位。街道应把执法中队纳入自己的直管范围,提高执法中队在街道的地位,打破原先由街道城管科领导的体制,改有街道直管,是完全符合综合执法的立法精神。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执法中队在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积极性...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27i3kj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