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认为,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目前,食品从业主体数量众多、分布面广、规模化程度低、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规标准、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管理能力等方面基础薄弱;一些企业规模小、条件差、技术落后、管理薄弱、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业主唯利是图、道德失范,主观恶意违法犯罪屡禁不止、屡打不绝,进一步加大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回顾近年来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能否破解食品安全顽疾,关系到公众健康,关乎到社会诚信。
提案建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近年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专项治理整顿为依托,集中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12年,全国质监系统共查处各类生产环节食品违法案件2万余起,工商系统共取缔无照经营4万余户,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万余件。同时,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保持了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安部先后组织了"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发布了3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首次全面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
二、关于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现状,国家卫生计生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确定未来五年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二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公布乳品安全标准、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30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6000多项指标。三是出台《食品标准清理整顿方案》,全面启动对现行近5000个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强制执行内容清理工作,将于2013年底完成标准清理。
三、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制度
下一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推进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