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食品消费需求越来越高,日益繁荣的农村食品市场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饮食需求的同时,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暴露出来,将对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和威胁。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者与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
当前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绝大部分是规模较小、环境较差的家庭式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而杂,设施设备简陋,食品经营者以老人及留守妇女居多,卫生观念、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等参差不齐,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二)食品消费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农村餐饮行业、中小学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建筑工地食堂等,经营面积不足,设施设备简陋,人员大多未经体检、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餐具消毒不严格,很难达到食品质量化分级管理和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
农家宴的食品原材料采购比较随意,食品加工、保存难以符合要求,宴请人员比较集中,目前农家宴还没有纳入食品消费常规监管范围的情况下,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三)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的矛盾较为突出
有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只有2人-3人,在食品安全工作日益重视的今天,很多基层监管所每天忙于应对检查、上报材料,日常监督检查往往人手紧张,力不从心。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的对策及建议
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民生之本。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管模式,打防并举、堵疏结合,充分实现各部门职能到位,确保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笔者认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深入宣传,加强培训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取向。深入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
同时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强化对农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从业,守法经营意识。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
要大力扩充基层执法队伍,充实基层力量,并进行统一培训,从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业务建设着手,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在各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延伸监管、宣传的“触角”,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是监管部门与经营者消费者之间重要的桥梁,他们既要对本村的群众及经营者进行法制政策的宣传,也要把村民和住户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到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是加强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各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享机制,严格控制生产加工、流通、运输和消费各个环节。
四是严格执法,严管重罚
要想改变经营者行为,必先严进宽出,按照有关要求,对食品经营者文化程度、年龄及身体状况做出一定限制,保障食品经营者素质水平。2015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法,该法的亮点之一是提高了行政罚款额度,并在行政责任方面,新增加了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制意识尚需提高的农村市场,严格执法是防止违法的重要途径,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敢于亮出“宝剑”,处罚该处罚的,取缔该取缔的,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在实际监管中应该加强对食品检查不合格企业的检查次数和频率,加大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者的处罚力度,确实起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监管的路途任重而道远,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广泛监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层层把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切实行使和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自律意识、维权意识,才能共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