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办公室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适用范围
(一)列入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
(二)审批权限属国家、省和市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协调机制与程序
(一)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重大项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业主单位向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提出申请,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需协调的问题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解决,并出具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贯彻落实。
(二)对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确实难以协调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向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汇报并提出协调申请。申请协调的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要求协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问题的意见、解决的建议等。
(四)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认为需提请由县长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工作后,及时报请县长协调。
(五)县长对申请协调的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召开协调会议,并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督查机制
建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参加的督查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协调会议议定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要及时跟踪监督各级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和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及有关县领导书面反馈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对未按协调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对通报批评后仍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该部门的领导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会议纪要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重要精神和议定事项,并要求有关单位执行的一种纪实性文体。起草各类会议纪要是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文秘人员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根据笔者的经验,写好会议纪要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预测会议内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会前对参会人员和研究议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对起草会议纪要有很大的帮助。
(一)根据参会人员预测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人应在会前弄清楚会议研究的议题,再根据会议召集人、主要汇报人的职务、哪些部门负责人参加本议题的研究等情况,大致推测会议将做出什么样的决策,这样就对会议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便于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对没有书面汇报材料的会议,这种推测显得尤为重要。
(二)根据会议材料预测讨论焦点。如果记录人有书面汇报材料,应该在会前快速浏览材料内容,弄清楚汇报单位提出的具体请求或建议。一般来说,汇报单位请求解决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往往就是会议讨论的重点,会议最后一般都会对这些内容进行总结,即最后“拍板”。会前对这些内容有所了解,会中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记录。
二、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是会议纪要的初稿,好的会议记录稍做加工就可以作为会议纪要。因此,做好会议记录对于写好会议纪要十分重要。
(一)突出重点记录。一般情况下,每个议题讨论到最后,会议召集人都会做总结性发言。这个发言是在归纳会议讨论情况,形成一致意见基础上做出的会议结论,也是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要尽可能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同时,对于某项工作,分管副职的发言往往操作性很强,对于落实会议精神十分重要,也要重点记录。
(二)有针对性记录。无论什么工作,上会研究时都会有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记录时要注意记清楚每个人的发言中关于这些问题的具体表态。如:某项工作由谁牵头,哪些单位配合;给哪个单位或部门多少钱,什么名目,怎么使用,等等。这些内容往往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要严格按照主要负责人的原话记录,做到一字不差。
(三)注重细节记录。会议讨论阶段,大家就某个具体问题纷纷发表意见,会议召集人可能会对某位同志的某个观点表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这些意见别是涉及到具体工作措施、人员分配、经费安排等问题的,不管会议总结时是否再次提到,都应该把这些细节问题记录清楚,写进会议纪要。
三、会后拟稿
会议纪要有其规范的格式,在拟稿时,除了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条理清晰、语言精炼以外,还要注意文体格式和语言规范。一般来说,会议纪要包括标题和正文两部分,每一部分都有相对固定的写作格式。
(一)标题的写法
会议纪要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以“单标题”居多。
2.双标题的写法。这种纪要一般有正副两个标题,正标题概括会议主题,副标题与单标题的写法相同,由“会议名称+文种”组成。如:“在比较中找差距——XX现场会议纪要”。
(二)正文的写法
会议纪要正文一般分为导言和主体两个部分。导言部分概述会议基本情况,主体部分记述会议内容。
2.主体部分的写法。这部分主要是写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是纪要的主要部分,常见的写法有三种:一是条文式写法。以会议召集人的总结发言为基础,将会议议定事项分成几条具体意见写出来。如:同意开展什么工作,给多少资金,由哪个部门负责(有时还需要点名由谁牵头),工作中要注意哪几个问题,等等。办公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多用这种写法。二是综述式写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部分,分别加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对问题的分析比较全面、透彻,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的重大会议。三是摘记式写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逻辑顺序分别阐述。这种写法能够如实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一般来说,重要的座谈会或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六、部门专题会议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任:刘洪达
副主任:程悦
委员:刘宝军张在营段希运
牛雍马继艳吴琳U
郝长城杜正磊牛庆军
石立宝韩国窦伟谭
刘洋张玉霞张波
于然龙孟海鹏铁新泉
王磊王迪田成友
段培公公丽萍王文田
王伟闵祥东孔令军
韩燕武玉波李秀杰
庄宿顺江海洋武善勇
一、局务会议
参会人员:局班子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中层干部局机关及重点办、质监站、造价站。
议题:传达上级文件或召开的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局机关重要工作安排或其它重要问题。
二、局长办公会议
参会人员:局长、副局长、研究工作所涉及的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局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议题:专题研究或协调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局长碰头会
参会人员:局长、副局长和不是正副局长的局党委成员。
议题:研究决定交通系统的各类问题,互通情况。
四、局机关职工大会
参会人员:局机关全体职工,涉及创建、创卫、综合治理等内容还应通知在局办公大楼上班的直属单位职工和局机关离退休职工及遗孀。
杭政办函〔2004〕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市财政局拟定的《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实施细则(试行)
(市经委市财政局二三年十二月)
为加快市属工业企业搬迁步伐,鼓励企业通过搬迁获得新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32号)和市政府《关于杭州市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2〕72号)、《杭州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2〕180号)及《杭州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137号)的有关精神,现制订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实施细则:
一、搬迁补偿范围
搬迁补偿范围由搬迁补偿资产和搬迁补偿费用两部分组成。搬迁补偿资产是指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搬迁补偿费用是指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
二、搬迁资金和搬迁成本的确定
1、搬迁资金由搬迁补偿资产原值和搬迁补偿费用组成;搬迁成本由搬迁补偿资产净值和搬迁补偿费用组成。
2、搬迁补偿资产的原值和净值,由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搬迁办公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搬迁办公室审核确定。
3、搬迁资金中的搬迁补偿资产原值以审核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支付依据。对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部分的评估结果低于市定支付额的,可按市定支付额支付。搬迁资金中的搬迁补偿费用按实际发生数作为支付依据。
市定支付额为企业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市定支付标准的乘积。市定支付标准为:建筑容积率在1以上的企业,市定支付标准为2500元/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低于1的企业,市定支付标准则以2500元/平方米为基价,建筑容积率每相差0.1,提高100元/平方米的支付标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确需提高支付标准的,由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搬迁专项资金的管理
鉴于企业搬迁工作启动后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实际,为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充实搬迁专项资金。
四、搬迁资金的支付程序
企业搬迁资金(搬迁补偿费用可按预算暂估)经搬迁办公室审定后,搬迁企业应分别与搬迁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协议和土地预收购协议。在此基础上,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并按规定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报批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有关企业。其中,搬迁补偿费用实行“先预付、后结算”的办法,待企业搬迁完成后按实结算,多交少补。
五、搬迁资金的财务处理
1、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扣除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和搬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国家扶持资金,计入资本公积金(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
2、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中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部分,可采用以下方法明确资产属性和财务处理:属搬迁补偿资产账面净值部分计入损益;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净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为企业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金;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与评估重置净值的差额部分,作为国家扶持资金,计入资本公积金(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
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中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部分,也可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入损益,依法纳税。
3、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中属搬迁补偿费用部分计入损益。
六、对搬迁企业技改项目的支持
凡尚未进行搬迁资产评估企业的技改项目,各有关部门仍应给予支持,并给予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有关手续;凡已经进行搬迁资产评估企业的技改项目,在锁定搬迁资产评估原值范围之外,不再另外给予补偿。
(一)、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涉及的议题,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全局或条线工作情况;分析审计工作形势,讲评阶段性工作成绩、提出当前主要工作措施;讨论并决定各科室请示局领导的重要事项等。
(二)、全局会议
全局会议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涉及的内容,邀请离退休人员参加。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部署近阶段全面工作或条线重点工作,以及涉及各科室的综合性工作或需要各科室共同完成的重要任务;讨论通过需要全局会议决定的事项;通报当前形势等。
全局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适时组织召开。
(三)、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由涉及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决定,并提出贯彻意见;通报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宜;讲评和部署阶段性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具体任务;分析当前形势,通报有关情况;各科室交流工作情况等。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在每月的第1周星期一上午召开。
(四)、专题会议
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或局长、副局长委托的有关人员主持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汇报、通报、讨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讨论重大审计项目和事项;讨论涉及全区性的有关工作;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等。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科室会议
科室会议由科室负责人召集。科室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局党组、局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交流、分析本科室总体工作,拟定和部署阶段性工作计划和任务。
科室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由科室负责人决定召开。
二、有关规定
(一)、局长办公会议、全局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一般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秘书科岗位职责一、负责起草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领导讲话稿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二、负责党委和行政文件的编号、送印、校对等工作;
三、负责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记录工作,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四、规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定期编印《皖西学院简报》;
六、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组会议制度
(1)党组会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议题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召集会议的党组成员确定。
(3)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可按会议内容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5)经党组会议决定需要向全会通报、落实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撰写会议纪要,党组书记签发。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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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较好地完成办文、办会工作
多年来市局持续在每周一上午召开局务工作会议,重大事项、工作部署上会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执行依据,办公室负责起草局务会议纪要,今年至目前为止,我局形成了局务会议纪要30份,与部门业务沟通形成的工作会议纪要18份。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升办事窗口服务水平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办公室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对外办理的所有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全部在“东莞建设网”公布办事指南,列明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审批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申请表格范本也一并在“东莞建设网”公布以供下载。对所有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做到同步上网公示,大大方便了企业查询和社会监督。经统计,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724条,起到了显著的舆论引导作用,增强了干部队伍廉政意识,有效推动工作作风切实转变。
推进电子化政务建设。我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涵盖工程类、企业类、质量监督类共50多个大项290多个分项的办事业务,实现工程管理、信用管理、房地产管理、技术管理、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的网络化操作。加强外网政务公开,在东莞建设网开通“办事信息”查询栏目,申请人可随时随地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和具体审查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东莞建设监督网”和“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系统”,及时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接受网上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提高效率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办事窗口属办公室业务范畴,截至11月30日,受理业务量已达到36872项,为应对窗口受理业务量近持续增长的态势,办事窗口研究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完善业务流转系统,简化收件程序、提高收件速度;启用排队取号机并实行取号实名制,维护办事大厅秩序;优化业务划分方式,让大部分工作人员可以办理所有各类业务,实现业务的均衡分摊,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退件审核”制度,窗口出具不予受理(退件)通知书须一次性列明所缺资料,不得在办事人按要求补齐资料时提出新的缺项内容,退件事项需经主管复核;提高重点工程办事效率,开通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和简易业务快速通道,分类疏导业务,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办事,凡经市政府确认的市镇重点工程全部纳入施工报建“绿色通道”,专人负责跟踪督办。
三、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组织开展岗位责任改革。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实施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改革,这项工作前一年先在市场管理科进行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中把责任制改革延伸至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部门,对科室各岗位分解工作项目,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能量化的进行量化,把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相配套,量化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不尽职尽责、推诿拖延等行为做严肃处理,促进目标、责任、奖励、处罚有机结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绩效考核体系,全局的岗位责任体系基本完善。
四、综合协调保证重点工作完成
目前,在前期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正准备将简政强镇事项下放到11个中心镇和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
四、2011年工作目标思路
在下一年度,局办公室办公室工作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市局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超前意识,做好服务,当好参谋,努力推进办公室工作上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参谋助手。办公室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积极地沟通上下左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为全局工作的协调发展发挥作用。
二是保证公文运转正常,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公文处理原则,文件流转专人负责,实行单线传阅,单线交办,急事急办,联合督办,不断加强公文流转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国土中心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机关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例会地点
局机关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事业单位、股室负责人。
四、例会内容
(一)学习传达近期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并讨论决定贯彻意见。
(二)听取各事业单位、股室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重点工作安排的汇报。
(三)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任务,督促处理有关专项工作的实施。
(四)安排其他工作。
五、例会组织
(一)例会召集。
工作例会由局主要领导或受局主要领导委托的其他局领导召集。由办公室负责例会通知、资料收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二)例会资料收集。
每次例会前,各单位要提前一天将汇报的内容或者需要传达学习的文件以电子版(文件可以纸质版)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印发。
六、例会要求
一是精心准备。
二是严格要求。
参会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准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无法参加例会的需提前向例会主持人请假并向局办公室报备,并指定一名本股室业务骨干代会。
1.负责党工团常规工作的开展,执行上级党政机关文件精神,并及时向书记和总经理汇报反馈工作。
2.负责公司党支部、工会、共青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公司团队建设、文化宣传、员工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公司文件、通知、决议、决定、命令、会议纪要的起草和收集整理。
5.负责党工团会议的组织召开和协调。
6.负责党、工、团工作会议和公司工作决议、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査。
7.落实和催办书记、总经理对呈送文件的批示,向书记和总经理批转上级部门文件,协助落实贯彻。
8.深人实际、调查研究,抓好人文关怀工作。
9.抓好公司廉政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厉行节检、反对浪费。
10.协助书记、总经理处理干部职工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