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市区社区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社区网格员管理考核,规范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社会管理基础,根据襄办发[2011]43号、襄社管办[2011]15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社区网格员职责和要求
(一)主要职责任务
社区网格员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民警双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
1、全面走访社区居民,及时采集网格内人口、房屋、单位等基础信息,并录入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2、及时了解居民服务需求和诉求事项,积极提供帮助,实行直接办理或代办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需求。
3、及时排查、化解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本人无法化解的,上报社区予以化解。
4、及时排查网格内治安、安全隐患,加强治安巡查,发现治安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社区予以解决。
5、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管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6、在本网格内综合履行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服务管理职责。
7、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公益行动。
(二)基本工作要求
1、对网格内居民户每天走访10户以上,每月走访率达100%;
2、对网格内人口、房屋、单位(经营门店)等基本信息每周采集、更新一次,信息采集准确率达100%,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基本信息掌握率达100%;
3、对网格内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排查率达95%以上,信息录入率达98%以上,无矛盾激化。
4、对网格内治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排查率达95%以上,重大治安、安全隐患发现和上报率达100%。
5、网格内居民对网格员的熟悉率达85%以上,对网格员服务管理的满意率达85%以上,对网格员不满意的投诉率不超过5%。
6、网格员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每天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
二、规范社区网格员工作运行
(一)规范网格化管理层级
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行四级管理运行体制:一级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二级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2至3个网格的管理工作;三级为社区网格员,负责本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与网格信息员联系和沟通;四级为网格信息员(志愿者),负责协助社区网格员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二)规范网格员管理制度
1、持证上岗制度。网格员佩带全市统一制发的“网格员上岗证”(吊牌)和工作包,进入网格、面向居民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2、工作考勤制度。社区公共服务站负责对网格员每天到岗情况进行考核,健全考勤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3、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社区网格员每天“晨会”和每周例会制度,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晨会”主要是安排当天工作;每周例会一般周一召开,总结上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本周工作。
4、学习培训制度。对社区网格员的培训,以社区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主要是学业务、教方法、强素质。
5、辞职辞退制度。社区网格员可以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决定辞去网格员职务,具体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和市人社局、市社管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对经过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网格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网格员,由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经街道办事处同意,报区人社局、综治办审核,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予以辞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退手续。
(三)规范网格员工作流程
1、网格员每天工作流程为:到社区签名报到——参加晨会——进入网格工作——填写工作日志——回社区签名下班。
2、网格员信息采集工作流程为:上门入户采集——利用平板电脑上网填写(或纸质填写)有关信息登记表——认真核对采集信息——提交社区信息管理员录入信息平台。
3、网格员为居民代办服务事项流程为:上门入户受理居民服务事项——收集办理服务事项需要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代理到社区公共服务站或有关部门办理服务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送达办理的有关证件或凭证——接受居民评价。
三、建立社区网格员考核机制
(一)实行四级考核制度
实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考核,以区为主。市综治委(办)对区每月一抽查考核、每季度纳入综治考核,各区对街道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考核,街道对社区每月一考核,社区对网格员每月一考核。
(二)严格市对各区工作考核
1、市综治委(办)对各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每区每月实地抽查考核3个社区,主要考核网格员到岗到位、工作规范运行和绩效考核落实情况。
3、对逐级考核工作不到位的,对区综治委(办)实行季度通报批评;对通报后仍不到位的,实行黄牌警告;对黄牌警告后仍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4、对各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每月抽查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在《襄阳日报》进行公示,并纳入全市季度综治考核内容。
5、对每月抽查考核中发现工作不力的社区,由各区综治委(办)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诫勉谈话。
(三)对网格员实行“双重捆绑考核”
1、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区民警是社区网格员的双重管理主体,网格员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社区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2、社区网格化管理以社区警务为龙头,以社区民警为带动,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推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
3、社区网格员的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经社区民警签字确认后,作为其绩效考核的依据。
4、依据网格员的职责任务、基本工作要求和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求,科学制定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由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区民警对网格员进行“捆绑”考核。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派出所对社区民警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对社区民警的考核得分(具体由公安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实施)。
(四)实行排名公示和星级评选制度
1、以社区为单位,设置网格员公示栏,对网格员考核情况每月排名公示。
2、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星级网格员评选活动,实行“五星级”管理,“五星”为优秀,“四星”为良好,“三星”为较好,“二星”为较差,“一星”为很差,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作为对网格化奖惩的重要依据。
3、以区为单位,在街道、社区考核的基础上,每月评选产生“十佳网格员”,并予以公示和奖励。
(五)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1、实行网格员工资浮动制,原则上以工资的10—20%作为绩效工资,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统一管理。
2、依据“星级网格员”评选结果,对“五星”、“四星”网格员,本人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并按本人绩效工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区制定);对“三星”网格员,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100%,不予奖励;对“二星”网格员,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50%;对“一星”网格员,扣除本人绩效工资。
3、有条件的区可以设立网格员绩效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门用于网格员的奖励。
对社区公共服务站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由各区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