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专家组的讨论意见,目前市场上的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通常是指使用竹和其它“天然”物质作为添加剂(通常用作填料),由塑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其中,最典型的应用是将竹粉作为填料加到三聚氰胺材料中,因此该类材料及制品在外观和功能上都与传统密胺制品表现相似。
(1)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可能比传统密胺制品风险更高
2019年11月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就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和传统密胺制品进行了试验研究。结果表明,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量的最大值和不合格率均高于传统的密胺制品。其中,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甲醛迁移量最大值为912mg/kg,约为传统制品的28倍,且不合格率高达31%(含竹制品受试样本量:228批;甲醛迁移限量:15mg/kg)。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三聚氰胺迁移量最大值为20.7mg/kg,是传统密胺制品的两倍以上,且不合格率高达35%(含竹制品受试样本量:180批;三聚氰胺迁移限量:2.5mg/kg)。
综上所述,添加了竹和其它类似成分的制品和传统的密胺制品相比表现出了相似的安全风险,有时甚至显示出更大的安全风险。
(2)含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通报频发
鉴于上述情况,欧盟及各成员国相继发布了风险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欧盟委员会
2020年6月,欧盟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工作组”发布了关于“含有碎竹或其它类似成分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使用和投放市场的讨论摘要”,该讨论摘要替代了2019年6月专家工作组讨论摘要。
此外,对于含竹塑料中使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的情况,还需要满足(EU)No284/2011的规定。
(2)芬兰
(3)奥地利
2020年12月,奥地利健康与食品安全局(简称AGES)官网发布了“慎用竹器”的通知。指出依据欧盟委员会专家组的讨论意见,该类产品不符合(EU)No10/2011法规要求,因此,这些产品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目前在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同样禁止销售。
(4)西班牙
(5)爱尔兰
(6)其他
(1)确认使用物质的合法性
(2)规范标签标识
生产商在制作产品标签标识时,应实事求是,合规合法,不可随意夸大制品“100%竹质”、“可生物降解”、“生态友好型”、“环保”、“纯天然”、“无毒”等“优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误导消费者的认知。
(3)严控质量,确保产品合规
2.JazmínOsorio,etal.Ambientmassspectrometryasatoolforarapidandsimultaneousdeterminationofmigrantscomingfromabamboo-basedbiopolymerpackaging.JournalofHazardousMaterials,2020,398:12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