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不予报销的药品:如减肥药、解酒药、治疗不孕不育等药品。
诊疗项目目录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如病历工本费、美容项目、整容项目等。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不予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如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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