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1]他强调,要“注重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理论创新智慧”[2]。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理论创新智慧,一要注重人民创造性实践的“量”,激励人们开展丰富多彩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二要注重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筛”,从大量的实践活动中筛选、甄别出富有价值的创造性实践;三要注重人民创造性实践的“跃”,既要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提炼出理论,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又要把理论重新放回实践中进行检验和完善,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第二次飞跃。
一、注重人民创造性实践的“量”
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汲取理论创新智慧,必须以大量的人民创造性实践作为支撑。通过对大量的人民创造性实践分析、概括、判断和推理,才能获得对人民创造性实践的本质和规律性认识。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人民开展创造性实践的长效机制,为人民开展创造性实践活动提供便利,调动人民开展创造性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理论创新提供丰富的创造性实践素材。
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引领和凝聚作用。出台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各类机构和组织引导人们开展创造性实践活动。积极为人民创造性实践搭建地方特色平台,创设有利条件;完善引导人民创造性实践的运作机制,规划好人民的角色定位、任务分工,充分发挥人民的特长和优势,着力打造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品牌。围绕党和国家亟待解决的堵点、痛点、卡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亟待解决的民生福祉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人民创造性实践活动,为解决各种问题提供人民智慧和人民力量。
第二,要畅通和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路径。主动吸纳各类社会团体、人民团体以及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治理事务,既要引导人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事项,又要引导人们积极参与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的民生小事。把人民的意见建议纳入治理问题的解决、决策的设计安排,为创造性解决各项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支持。
第三,要构建推动开展创造性实践活动的激励机制。不仅激励人们创造更多富有成效的实践成果,还要对积极参加群众性实践活动的群体和个人进行适当激励,保持群众投入创造性活动的积极性。探索把对创造性实践活动的激励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如把积极参与群众性实践活动纳入基层“文明积分”制度中,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转习惯、以习惯育新风,培养人们形成积极投身到各类实践活动中去的习惯,在实践中有创造、出真知。
第四,要加强创造性实践的宣传力度。注重占领新媒体舆论宣传阵地,大力宣扬人民创造性实践,鼓励人民发挥聪明才智,踊跃创新创造。注重发动群众的力量,引导网民尤其是自媒体作者在人民创造性实践的舆论和创作方面下功夫,营造人们开展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社会氛围。
第五,要提供掌握开展创造性实践的方法。要通过舆论宣传普及、召开专项讲座、能人带动等多种方式,弘扬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使群众掌握创造性实践的方法和技巧,让蕴藏在群众中的创新智慧充分释放、创新力量充分涌现。
二、注重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筛”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介的专业优势。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在评判信息方面具有可信度高、专业性强、影响力广等优势,可弥补新技术手段方面的不足,防止那些冷门却富有理论价值的创造性实践被技术手段所遗漏。要组织新闻媒体为人民群众性实践活动提供展示的空间,寻找挖掘富有价值的人民创造性实践案例。制定合理的遴选机制和支持机制,筛选出富有创造性智慧性的实践案例,把人民创造性实践活动收集汇总起来。
总之,要借助媒体、人民和技术的力量,让富有价值、饱含创造性的群众实践案例从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
三、注重人民创造性实践的“跃”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人民的创造性实践要成为党的创新理论,需要经过两次飞跃,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只有完成这两次飞跃,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才能真正转化为创新的理论。
第二次飞跃,由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即把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得来的理论放回到治国理政、为民办事的具体实践中进行检验。看其是否推动了党的事业发展、是否推动了社会发展进步、是否增进了民生福祉,让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来评判和检验理论是否合格、是否先进。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从实践中得来的理论才能得到发展和完善,成为实践活动的有力指导。其一,要注意进行理论的验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提炼的理论进行优劣甄别、分析研判,检验其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其二,要注意检验该理论的适用性。在实践中界定该理论的地域、人群、事项等适用范围和层次。要检验该理论在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最迫切问题、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是否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由广大人民来评判理论是否先进,从而对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提炼来的理论进行归类、定位、修正等,使之成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的智慧之源。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内在逻辑与历史责任研究”(23BKS034)】
【作者简介:李侑峰,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广西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注释: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2]习近平:《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求是》2023年第10期。